新账旧账两手抓!191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抽中检查!

财能无欣 2024-09-04 15:13:42

又是一次大考!江苏、福建、安徽、广西等地共计191家会计师事务所将被检查。

近日,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陆续发布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或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会计监督检查的公示,这意味着,一共191家会计师事务所将被检查。

梳理发现,抽查的对象基本上都是中小所,除了那些在日常监管中问题频出的事务所,或者是被投诉举报“点名”的,还有那些背后实际控制人不是注册会计师的“另类”事务所。

这样的筛查方式,显然是对中小所精准打击,特别是涉足上市公司业务的中小所重点关注。

这次检查的时间跨度覆盖了过去一年的审计报告,甚至必要时还会追溯到更早的年份,并延伸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可以说是翻旧账、查新账,两手抓。

检查组还预留了“二次打击”的机会,可以随时启动专项检查或者延伸检查。

看样子又是一次大考!

01

江苏抽取105家会计师事务所

展开检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要求,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及我厅年度财会监督计划,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4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由省财政厅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23〕160号)有关规定,按照“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的原则,联合组织实施。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和周期性检查要求,全省共抽取105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检查对象(名单附后),重点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线索、属于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等会计师事务所。

检查范围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每家现场抽取不少于5份审计报告,兼顾不同类型。对有问题线索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组可适时启动专项检查或延伸检查。

三、检查内容

聚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道德(包含独立性)、内部治理和一体化管理、审计报告业务报备、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等方面,重点关注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审计质量问题,严肃查处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等突出问题。

四、人员组织

本次检查成立督导组和联合检查组,督导组由厅财会监督局、会计处和省注协相关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由王会敏、崔秋菊、黄慧娜担任组长,本次检查聘请部分行业专业人员参加。

五、工作安排

(一)查前准备。8月,制定方案、印发通知、制作检查手册、组织人员培训、开展查前调研等;

(二)现场检查。9月-10月,检查组进点开展现场检查,并完成联合审理;

(三)依法依规处理与总结。11月,撰写总结报告,根据检查及审理结果,开展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六、相关要求

检查组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严格遵守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各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指定专人协助检查工作,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要与检查组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8月30日

02

福建对43家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检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进一步做好2024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示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的通告》(闽财监便函〔2024〕25号),决定对43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4年执业质量检查,其中由我会牵头检查30家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等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2024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检查相关工作。

附件:2024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检查名单

1.漳州新兴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文舜信(厦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厦门齐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福州彬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福建德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福建瑞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厦门中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福州智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福州沐银世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厦门帮联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1.厦门尚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2.福州世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厦门红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4.厦门中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厦门英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泉州市泉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7.福建众智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8.福建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厦门和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厦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尤溪县华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3.永安燕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4.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5.泉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泉州市久益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龙岩弘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8.福建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福建安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30.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22日

03

安徽对12家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4〕40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4〕288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投诉举报有关问题线索,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执行、会计信息、内部治理、审计准则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等。重点关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针对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或有收费等严重违法问题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有效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以实名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51-68150487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8月19日

04

广西选取31家会计师事务所

展开检查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财办监〔2020〕10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注协)将联合开展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综合考虑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移送、周期轮查、“回头看”等因素,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广西注协选取了31家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具体检查名单如下: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聚焦审计执业质量,重点关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严厉打击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随意签署报告、或有收费等突出问题。同时关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含一体化管理)、职业道德、内部治理、保持设立条件及变更备案情况、基本信息报备及审计报告报备赋码等情况。检查过程中,还将对成立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指导。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年度、相关资料、相关单位、相关客户。

四、组织方式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由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注协联合组织实施,由自治区财政厅检查人员、广西注协检查人员、专业人员等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联合检查组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和调取底稿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

(一)全面自查阶段(8月中旬前)。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检查内容认真全面开展自查,业务项目自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出具的所有鉴证业务报告。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参照模板(附件1)形成自查报告,梳理并填写业务清单(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下旬至10月)。联合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具体检查时间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由检查组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通知。

五、处理处罚

自治区财政厅、广西注协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本次执业质量检查作为提升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和执业质量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有关执业准则、规则、制度、办法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反映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整改。对于已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应按规定及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报备赋码。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同步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至广西注协邮箱zgzx@czt.gxzf.gov.cn,包括可编辑的word、excel格式和加盖事务所公章的pdf格式。

(三)积极配合检查。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归整各类业务档案、财务资料及内部管理制度等资料(包括分所资料)以备检查;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检查工作会议,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妨碍、逃避检查,如抗拒、阻挠检查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请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宜,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提交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请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本所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报送至广西注协邮箱zgzx@czt.gxzf.gov.cn。

(四)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保持独立客观。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检查期间,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自治区财政厅或广西注协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局,0771—5331635、5330639。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0771—2863122、2863117、2863575。

附件:1.XX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2.XX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清单

     3.XX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

(附件请至“下载专区”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9日

END

来源 |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安徽省财政厅、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苏文的IPO万事屋。

声明 | 文字内容来源于网络;非原创文章不代表本号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0 阅读:0

财能无欣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