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在农村,“出嫁女”可以分娘家的财产吗?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见:在农村,“出嫁女”是可以分娘家的财产(父母遗产)的,在娘家财产(父母遗产)面前,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除非有“法定公正的遗嘱特定继承人除外”。
虽然有法律支持,但是实际在农村生活当中,“出嫁女”是否会分娘家的财产,存在不同的客观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嫁女”娘家有同胞兄弟,赡养父母的重担以同胞兄弟分担为主。
“出嫁女”娘家有同胞兄弟,上扬父母的重担多以兄弟分担为主,作为“出嫁女”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在新家庭(婆家),只是逢年过节回家或在经济上给予父母一部分支持。
如此情况,“出嫁女”一般不会要求分娘家的财产(父母遗产),毕竟父母的房子留给同胞兄弟生活居住,自己在婆家有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子,父母遗留的财产说白了(农村老人又能有多少积蓄),作为“出嫁女”一般是不会过问的,也避免了父母百年之后的“家庭矛盾”。
第二种情况:独生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
对于农村独生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就落在了女儿和女婿的肩膀上,父母百年之后的财产(遗产)理应由女儿继承,这个毋庸置疑,因为法定第一继承人只有女儿,合法合理合情,但女儿女婿应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为前提。
第三种情况: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农村家庭有贫有富,这个也是客观事实,关于娘家的财产(父母遗产),也会存在平均分配或者按付出贡献分配的方式,这个需要建立在一个绝对和谐的大家庭当中,一个不和谐的大家庭,父母百年之后的财产(遗产)只会造成“四分五裂”的局面。
比如:当哥哥的照顾父母的日常起居比较多,父母生病医疗陪护等付出精力大,“出嫁女”在遗产分割上主动让步,此为和谐;比如:“出嫁女”对父母的晚年养老贡献更大,当哥哥的主动在父母遗产上让步来帮衬妹妹的家庭,此为和谐。
能做到平均分配的,不多。
一般在农村,“出嫁女”不会主动要求分娘家的财产(父母遗产),但存在以上三种不同的客观情况,就会牵扯到父母财产(遗产)的分配,不管怎样分配,在父母生前,无论儿子还是“出嫁女”,都是要尽到赡养父母的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