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男子花光积蓄买下68万的房,却被告知14年后才能居住

社会猎奇号 2024-07-22 21:47:12

白嫖上瘾了!四川成都,男子花光积蓄才买了一套法拍房,没想到,原房主竟然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把房子租给了自己母亲,租期甚至长达19年,男子没办法搬进去,还要每个月拿出5000块钱的房贷,他经过调查之后,真相让他更加崩溃。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成都商报——《花68万元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原房东把房子租给母亲19年……》2019-10-10) 杨先生只是一名平平无奇的打工人,家庭和从小生长的环境让他一直都想给自己买套房,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好让自己能在这个地方生根,但对经济条件较为普通的人来说,想达成买房这一梦想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成都的杨先生,就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当他有能力开始赚钱后,就开始为自己的买房攒钱,等其终于凑了一部分钱,他就通过某平台软件,以不到七十万的价格,买到了一套房子,准备装修好后把爸妈都接过来一起住。 房子虽然有点老破小,但对杨先生来说只要房子这个最大的问题解决了,其他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了,够用就行,这个价位还想要什么别的不成。 可买到房的喜悦却在他得知一个消息后荡然无存,原来前房主周女士,跟她的母亲签订了一份长达十九年的租约,只要时间没到,杨先生就不能搬进去。 更离谱的是,她们签约的这份合同租金跟他买房的价格差不多一样,且采取的还是“以租抵债”的协议来还款。

简单来说就是,杨先生花了六十多万买下这套房,但没有房屋的使用权,要等周女士跟她母亲的租约满了,才能轮到他,且当初因为钱不够,他还去银行办理贷款,如今每个月要还将近五千元左右。 钱花了,但房子不能住,就算到时候轮到他了,房屋的使用权也仅剩十七年左右,等于说,这房子买来是给自己找罪受,纯纯的冤大头。 面对这样的“大坑”,杨先生当然不乐意,他找周女士协商,看是否能让他入住,但对方只是冷冰冰的回应,这是法拍房,自己当初没看清楚公示信息落得如此境地,怪得了谁。

没办法,杨先生就只能寻求法律途径,希望律师能帮他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法院也表示,该房进行拍卖时已经租约信息进行公示,他们也没办法处理,像他这样的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杨先生顿时陷入两难的境地,一边寻找途径努力维权,一边只能继续努力工作,努力偿还贷款和应付生活消费,该案例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在购房时,我们一定要先了解房屋是否存在什么问题,避免日后出现像杨先生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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