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等3类食品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6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爱珍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汪友灿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嵊州国贸商城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嵊州市石璜镇大辉蔬菜超市销售的泥鳅(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嵊州市石璜镇王炎斌水产摊销售的黑鱼(活体),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嵊州市三十八度喜糖铺销售的奇亚籽牛乳味曲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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