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盟军战俘营设立于1942年12月16日,是二战时期日军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唯一关押英美盟军战俘的大型战俘营。另外,二战期间,日军在我国还设立了沈阳、四平、上海敌国侨民集中营(日语原文为“敌国人挽留所”)。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这些收容设施不属于战俘营性质。
该战俘营最初关押的是同年11月11日经菲律宾俘虏收容所迁移而来的一千余名英美战俘。这些战俘先短暂地被关押在北大营原东北军军营,1943年7月,临时营地移到了“满洲工作机械株式会社”修建的“昭南寮”。其间,这批盟军战俘连同后续押送来的盟军战俘又分别被编入该所和第一派遣所、第二派遣所、第三派遣所,以及第一分所和第二分所。按照战前日军军事制度规定,沈阳英美盟军战俘营属于日军的“军政”战俘营。具体地点是位于今沈阳市大东区珠林桥地区,如今成了一所历史博物馆。这里是专门用来关押盟军战俘的集中营,日语原文为“奉天俘虏收容所”,在我国则按照惯例称为“沈阳盟军战俘营”。
1、 战俘营概貌
有资料把沈阳盟军战俘营叫做“东方奥斯维辛”,实际上是在哗众取宠。这个战俘营是日本陆军省直属“俘虏情报局”、“俘虏管理部”管辖下的模范俘虏营。其内部管理基本符合日内瓦公约,虽然当年日本不承认公约。战俘营通过中立国瑞士为美英战俘提供邮件通讯服务,战俘能收到家人信件、报纸、包裹等等。同时,沈阳盟军战俘营还为国际红十字会提供各种方便,允许红十字会派出人员视察和慰问战俘,提供药品和食物。日军沈阳盟军战俘营还通过日本陆军省“俘虏情报局”和外务省“在敌国居留民关系事务室”,向国际红十字会组织、瑞士驻日公使馆通报战俘营中被关押盟军战俘的死亡、移动信息。据国际红十字会驻日代表处的安格斯特在1944年12月6日撰写的《奉天俘虏收容所视察报告》和《奉天及四平街拘留所视察报告》记载:截止1944年10月,该战俘营共关押了盟军战俘1117人,其中,美国战俘1017人(将校15人、准士官1人、下士443人、士兵558人)、英国战俘87人(将校6人、准士官1人、下士23人、士兵57人)、澳大利亚战俘12人(将校1人、下士3人、士兵8人)以及法国战俘1人(下士)。
营内生活设施:沈阳盟军战俘营营房占地面积9985.7平方米,战俘营房面积7636平方米。该战俘营内设有防空、灯火管制窗、英文翻译、洗浴、洗漱器具、厨房、卫生室、消毒、自来水、厕所等设施。其中,洗浴时间为每周两次,冬季为隔日洗浴;厨房以及厕所均设有消毒用设施;在饮食上实行一日三餐定量制,其中,早餐为6时(冬季7时)、午餐12时、晚餐6时;在食谱中有鸡蛋(限于病患者,一般战俘为每周日)、食用油、黄油、奶酪及青菜和水果;另外,在圣诞节时有火鸡供应;主食主要是面包、米饭以及玉米、南瓜和红薯混成的粥。
战俘营医疗情况:营内设有医院,可同时收容病人150名。设有内科、外科和传染病科,并设有医疗室、X光室、消毒室、药房、尸体临时停放室等。重症患者可转至附近的“奉天陆军医院”治疗。战俘主要病患为肺结核、痢疾、耳线肥大以及霍乱和鼠疫。
该报告还提到了从1944年1月到同年9月,八个月内战俘营共发生55起违反战俘营管理规则、接受管理当局处罚的案件。其中,因违反规则20件、盗窃27件,另有8件为抗拒管理并企图逃亡。
这与同时期的中国战俘营,比如石家庄的“石门劳工训练所”等设施,以及遍布中国日本各地的中国战俘苦役营的内部条件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可以这么说,沈阳盟军战俘营是二战时期在整个东亚太平洋地区,唯一一所大致上遵守了国际战俘公约的战俘营。
同一时期的中国战俘苦役营内,这些医疗设施、卫生设备等等都是极其简陋、形同虚设,环境之恶劣堪称“人间地狱”。管理人员对战俘的态度也是有天壤之别的,对于英美战俘,日军平时还能保持一点风度。战争期间,沈阳盟军战俘营的战俘死亡率大约是16%,这远不能和九死一生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或者“人间地狱” 石门劳工训练所相提并论。
当然,二战时期的日军不仅驱使英美战俘修筑了“死亡铁路”,还发生过“巴丹死亡大行军”,甚至在战争后期,日本国内还发生了多起日本警察和士兵枪杀或虐杀捕获的美国空军飞行员的恶性案例。
即使是在所谓的“模范”的沈阳英美盟军战俘营,也发生过多起日军残酷殴打和虐待英美盟军战俘的事件。即使是红十字会那份文过饰非的报告中,也提到了战俘营在八个月内起码发生了八起企图逃亡事件。2、战俘逃亡事件
1943年6月21日晚上10时,3名被关押在沈阳盟军战俘营的美军战俘,已经在营内待了一年多了。他们实在无法忍受战俘营的生活,蓄谋逃亡已久,在营地中国工友高德纯的暗中协助下,得到了东北地区地图及餐刀一把。当夜,他们成功地绕过战俘营周围的铁丝网和日军的搜索队,逃离了沈阳盟军战俘营。
22日白天,日军确认了三名美军战俘逃出了战俘营,立刻在关东军及伪满洲国边防各部门发出稽查通告。逃出沈阳盟军战俘营的3名美军分别为:
乔·B.查斯奇(Joe B.Chestain)中士,24岁,被俘前服役于美军陆战队第4团第3营K连。
弗迪南德·F.梅里格鲁(Ferdinand F.Merinaglo) 水兵,21岁,原美军潜水艇“卡奴巴斯号”水兵。
维克托·帕里奥迪(Victor Palioti)下士,23岁,被俘前服役于美军陆战队第4团第1营B连。
3名美军战俘依靠简单的东北地图和餐刀一路北上,在沿途中国人暗中相助下,在十几天内逃到了中蒙边境附近的两家子。
他们三人在这里迷路了。刚好有一名便装男子路过,他们分不清楚中国人、日本人,贸然向前问路。虽然他们三人假称是德国坠机飞行员,但不凑巧的是这位路人刚好是未着警装的日伪警察。
德国飞行员怎么会出现在东北边境地区?
于是,美军战俘身份暴露了,这3名美军战俘惊慌中暴起杀死了这名伪满警察,在随后的日伪军警追捕中又伤了一名日伪警察,然后他们就再次被俘了。同年7月12日,3名美军战俘经黑龙江省宪兵司令部被重新押回沈阳盟军战俘营。
此后,3名美军战俘经由关东军军事法官组成的军事法庭简单审讯后,关东军军事法庭以逃亡罪并在逃亡中杀害日伪军警、暴力反抗等罪名宣判3名美军战俘死刑,并于同月31日被执行。受该事件的牵连,为美军战俘提供逃亡用地图的中国工友高德纯也被日伪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被关入了“奉天第一监狱”。
日军在枪决3名美军战俘后,美国政府在8月11日的广播新闻中,以美国海军部的名义发表了该事件的新闻稿。同月14日,日本陆军省通过日本情报部门的敌情广播监听日报,得知美国政府已经知晓该消息,不禁吃了一惊。
从日军在1943年7月31日对3名美军战俘执行死刑令,在8月上旬,不到两个星期后,美国海军就能够很快探听到该情报,并通过广播播放出去,足以说明美国在中国东北存在着一个富有效率的情报网。由于日本人对美军战俘的审判是没有公开的,但美国人知道消息如此迅速,说明美国情报网很高效。由于消息已经泄露,日本立即责成陆军省下的“战俘管理部”部长召开外国记者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消息。
1944年1月25日,瑞士驻日公使馆公使向日本外务省转达了美国政府的要求。
美国政府要求日本政府“依据1929年7月29日之日内瓦条约第60条有关战俘待遇问题一节,需要知道被控告者的身份、军衔和当前的居留地,以及控诉他们罪行的控诉事实。如果对他们宣判死刑,公使馆希望收到判决书以及犯罪的详细情况(依据日内瓦条约第65条和第66条)。此外,公使馆想了解该审判中,罪犯是否享有日内瓦条约第45条至第59条、第61条、第66条至第67条中规定的权利”。
瑞士驻日公使馆的信函中向日本政府透露了两个信息:
第一个信息就是美国政府通过瑞士驻日公使馆,希望了解1943年7月在沈阳盟军战俘营中被枪决的3名美国战俘的姓名、犯罪情形、经过以及判决的理由。
第二个信息就是事实上通过瑞士驻日公使馆暗示日本政府,美国不仅在沈阳乃至整个东北存在着一个富有效率的间谍网,而且美国政府在密切注视着日军在沈阳盟军战俘营当局的一举一动,希望日军沈阳盟军战俘营当局不要任意妄为。3、逃亡事件背后
日本外务省“在敌国居留民关系事务室”于同年5月1日起草了致瑞士公使馆公使的回函。在回函中,日本政府通过瑞士公使馆向美国政府通报了处罚关押在沈阳盟军战俘营的3名美军战俘的详细情况。”
与以往战的俘信息交换不同,向对方提供有关在押战俘的死亡信息时,通常只是给对方提供死亡战俘的名单、死亡数量,而无具体的死亡时间,也没有死亡战俘的死因或患疾致死的病名等。而此次战俘信息交换中,日方不仅提供了逃亡战俘的名单、军阶、年龄,还提供了从战俘逃亡到枪决战俘的整个事件概要。
在二战期间,日本枪决美军战俘事件有多起,大部分是不会通告给美国政府的。如在1944年日本内地发生的多起日本军警枪杀被俘美军飞行员之事,就没有通过中立国通报给美国政府。”
这3名美军战俘不仅越狱逃亡,在途中还杀死杀伤军警人员,日本人明显自觉比较理直气壮,所以才会详细通报美国政府。而日军在本土发生的多起枪杀或虐杀美军飞行员事件大多属于未经审判的,或者即使审判也无国际法依据而判处死刑的“丑闻”。二战期间,日本同美国间就盟军战俘营中这3名美军战俘处罚的通报是一个非常特例,仅此一件而已。
由此可见,虽然日本人在战争中大部分时间内无法遏制自己的野蛮冲动,肆意妄为。在同美国的交战中,一些日本人虽然口头上叫喊着“鬼畜英美”,但仍然视英美为“文明之国”,日本同英美的战争是“文明人之间的战争”。可以说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美军能够顺利进驻日本,乃至战后日本不遗余力地追随美国,很大程度上是和战前日本由来已久的这些“崇美”、“尊美”的情结密不可分的。”
而关于沈阳盟军战俘营战俘逃亡事件,以及传言中的七三一部队以英美战俘为实验素材等等日军的残酷暴行,在战后都被美军及美国政府压下去了,再没什么后续新闻。
参考:《世界历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