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姐姐一家三口要回国,伍越比我还激动。
为她安排衣食住行,事力亲为。
我们结婚五年,他从未如此对过我。
买菜的路上,我精神恍惚摔倒在马路上。
对面车辆疾驰而来。
我闭上眼,想着:若是这样结束生命,他会担心吗?
1
再次醒来,入眼的是雪白的天花板,以及刺鼻的药水味。
一张憨厚老实的面孔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看见我醒来,他很高兴。
这是谁?
我为什么在医院?
“大闺女啊,你可终于醒了,吓死我了。”
男人一口方言,不住的道歉。
我听了许久,才听明白。
原来我摔倒后晕了,幸亏他方向盘打的及时,没有压到我,但也蹭到了我的胳膊。
原来,我没死啊!
死里逃生,却也没有觉得开心。
对大哥送我来医院表示了感谢,这种突发情况,错不在他,我不会追责。
那位老实大哥离开后,伍越匆匆赶来。
“棉棉,对不起,刚刚有个会议,实在走不开,你没事吧。”
跑的太急,他鬓角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我没事。”
我抽了一张纸巾,细细给他擦着汗。
叮,微信消息,是应诗乐。
“棉棉,我三天后的机票。”
伍越也看到了,难掩兴奋。
“乐乐三天后就回来了!”
看着伍越难得的发自内心的笑颜,我仿佛被什么东西摁住喉咙。
“车祸的事情,你没有告诉乐乐吧?”
“没有,不想她担心。”
“那就好,那就好。”
语气带着一丝庆幸。
我甚至不敢去辨认,这丝庆幸是因为什么?
是真的怕乐乐担心?
还是怕乐乐知道,责怪他没有好好照顾我?
习惯性的把难过咽到肚子里,医生拿着化验单走了过来。
“应女士,您怀孕了,是宫外孕。”
2
从住院到手术,是伍越一手安排的。
找了认识的人,当天就做完了。
“棉棉,我们还会有宝宝的。”
伍越轻拍着我的后背安慰。
他在医院陪了我许久,直到很晚才和护工换班。
护工是个很热心肠的大姐,看我许久不说话,一边给我整理着被褥一边安慰我。
“妹子啊,别难过了,刚动完手术,得保持愉快的心情。”
“可能是你和孩子的缘分还没到。”
“妹子啊,你还年轻,身体好,孩子以后再生。”
“看你和老公那么恩爱,他一看就是个大忙人,还陪了你大半宿,你好好养身体,等出院后要孩子还不是轻轻松松的事情。”
“你和你老公看着就是疼孩子的,孩子知道了,肯定也愿意找你们当爸爸妈妈。”
我轻轻“嗯”了一声,没有说其他。
我躺在病床上,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温暖却又冰凉。
3
结婚五年,伍越说我们还年轻,不急着要孩子,措施一直很到位。
没想到第一次怀孕,却是宫外孕。
医生送来检验单的那一刻,我甚至想,若是这个孩子能正常生下来,伍越会不会多爱我一点。
这种卑劣的想法一出现,我就对自己又厌恶一分。
医院妇科病房,到处都是新生妈妈的喜悦,与我格格不入的喜悦,仿佛在无声的指责我,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所以孩子才不会愿意到我身边来。
我不想继续呆在医院,第二天我就要求出院。
护工大姐忧心忡忡的劝我,甚至给伍越打电话一起劝我。
不知道伍越说了什么,护工大姐叹了一口气。
伍越上午开会,安排了他的助理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离开的时候,护工大姐还在不断地嘱咐我。
“妹子啊,回家好好养身体,别多想,听你老公说,你家里有保姆,一定要吃好,这女人啊,动了这手术,这几天身体一定要好好照顾。”
我淡笑着感谢了大姐的好意,然后快速逃离了这个地方。
一个认识不到两天的陌生人的温暖,只会让我觉得难堪。
4
回到家的时候,一向喜欢加班的伍越竟然已经在家了。
客厅里堆满了东西,有衣服,鞋子,包包,装饰的台灯,香薰,窗帘,花瓶,鲜花。
却都不是我喜欢的。
甚至婴儿用品都准备齐全了。
伍越正吩咐人打扫客房,甚至不惜亲自动手。
五年来,他动手做家务的次数一只手都嫌多。
屋外艳阳高照,晴朗的如同伍越的心情。
“棉棉,你回来了?”
伍越笑的开心,对于昨天刚刚失去的那个孩子,他并不悲伤。
或者,乐乐明天回来的喜悦已经完全掩盖掉那微不足道的伤心了。
“你说乐乐会不会喜欢这个房间的布置?”
“你是她妹妹,再想想还有什么我没想到的?”
“她都三年没回来了,这次回来一定要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伍越越说越兴奋,他也许并不想听我的意见,只是想和我分享他的喜悦。
对他的妻子,分享着因为另一个女人而产生的喜悦。
“家的温暖?她回应家才能感受到吧。”
嫉妒让我口不择言。
这话一说出来,我和伍越都沉默了。
他不满的看着我,而我,更加唾弃我自己。
“对不起,我有些不舒服,先回房休息了。”
晚上,伍越没有回房。
厨娘刘婶为我炖了补身子的汤,苦口婆心的劝我喝了。
5
第二天早上,伍越主动敲了房门。
“棉棉,我的错,对不起,没有顾忌到你的心情。你刚从医院出来,我应该多关心你的。”
他把我搂在怀里,语气愧疚又心疼。
他心里也是有我的,会主动道歉,承认错误。
我多想就这样骗自己。
可我又清醒的知道,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今天乐乐回来,他不想让乐乐担心。
可是我能怎么办?
我只能和往常一样,假装他是担心我的。
今天乐乐回来,我,也不想被她同情。
冷战就这样结束。
乐乐从机场出来的时候,一看到我,就朝我跑了过来,狠狠的抱住我。
“棉棉,我回来了。”
伍越礼貌性地虚抱了她一下,彬彬有礼,就像个绅士的老朋友。
“欢迎回来。”
“小姨,你和妈妈一样漂亮。”
视频里见过无数次,这是第一次现实见面,也许,是因为我和应诗乐,是双胞胎的缘故,第一次见面,丫丫就表现出对我的喜爱,一路上都黏在我身边,连她妈妈都不要了。
“小姨,我和你说哦,我们家有一个好大的柳树,我最喜欢的…”
回家的路上,丫丫像个小天使般,迫不及待的和我分享这她所有的生活。
叽叽呱呱的,我的心,好像都被填满了,没有那么干涩。
而我的老公伍越,一路上,他扮演着老朋友的角色,说着这些年青城的变化。
每路过一个地方,他总能说出现在与三年前的不同,如数家珍的介绍,每次还不忘补充上一句。
“你要是想去看看,可以让棉棉陪你。”
回到家的时候,看到被精心收拾的客房,无一不合她的心意,伍越看着笑得高兴的乐乐,也跟着开心,甚至连毛孔都透漏着喜悦。
“这些都是棉棉和我一起布置的。”
只要有我在,他就能把自己的关心变得理所当然。
当然,沉浸在幸福里地伍越,根本感受不到姐夫频频投来的异样目光。
“棉棉,辛苦啦。”
乐乐惊喜的看着我。
“没事,你喜欢就好。”
其实,我更想拿起旁边的扫把,将这个完美布置的房间砸个稀巴烂。
“丫丫,这是姨姨给我们准备的房间哦,丫丫喜不喜欢?”
“稀饭。”
“喜欢什么?”
“喜欢姨姨。”
“那你要说什么?”
“谢谢小姨,丫丫最爱小姨了。”
两岁的外甥女冲我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笑的那样纯粹,纯粹的更加激发了我心底压抑的狂躁。
6
十五岁那年,我初中毕业,即将走出河山村,去镇上的工厂打工。
应诗乐突然出现,说我是她的双胞胎妹妹。
我的家在千里之外的青城。
她说我三岁那年被人贩子拐走,被卖到河山村,给我养父母的脑瘫儿子做童养媳。
听说我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干活,冬天要在冰凉的水里洗衣服,炎热的夏季要负责收麦子,应诗乐抱着我痛哭。
我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指甲里都是做农活留下的黑泥,头发干枯的像柴火,被这个干净的大小姐抱着,我手足无措,只能傻站着。
仿佛一个梦,一个做梦都不敢想的美梦。
哪怕她拿着DNA检测报告,在镜中对着我们相似的眉眼,我依旧不敢相信。
回到应家,爸爸冷冷地看着我,说我害死了我妈妈。
当年走丢后,我妈妈忧虑过甚,发了疯的找我,无数次收到消息,无数次失望,悲喜交加,三年前去世了。
而他身后站着一个很精致的女人,笑的很疏离,怀里抱着一个白嫩嫩的孩子。
“小伟,叫姐姐。”
“这个臭臭的脏脏的才不是姐姐,我只有乐乐姐。”
哪怕我已经洗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可是在这些锦衣玉食的人眼中,我的脏臭都已经是刻在骨子里的。
他们笑着说童言无忌,只有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应诗乐把她的昂贵的护肤品都给我,用她漂亮的衣服给我打扮。
慢慢的,长满茧子的手不再粗糙,干枯的头发有了光泽,暗沉的脸庞也变得红润,身上也香香的,穿着漂漂亮亮的裙子。
轮廓与应诗乐越来越相像,就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双胞胎。
可我还是和这里格格不入。
卑微是刻在骨髓里的。
用我爸爸的话,乞丐就算是穿上龙袍,也当不了皇帝。
7
我不懂得餐桌礼仪,从没用过刀叉,闹出来笑话,引得众人耻笑。
哪怕后来我把所有的餐桌礼仪学的比姐姐还好,骨子里也永远忘不掉众人的耻笑和父亲的嫌弃。
还有一次晚宴,应诗乐定制了一模一样的礼服,我们一起参加。
所有人都会赞扬姐姐漂亮美丽,自信大方。
转身嘲笑我,乡野出来的,再昂贵的衣服也盖不住穷酸样。
“丑小鸭就是丑小鸭,真以为变得成白天鹅啊?”
我进高中的第一周,根本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
爸爸就不让我去学校了,给我请了许多的家教单独给我补课。
他不会在乎在村子里长大的我根本没有接触这些知识的机会和时间,他只会说我笨,说我给他丢脸。
应诗乐会带着我去认识她的朋友,看到畏畏缩缩的我,她们只会同情,或者嗤笑。
哪怕她们藏得很好。
被认回应家之后,我就像是掉进凤凰窝里的黑山鸡,再怎么伪装成凤凰,也是假的。
就那一身黑黢黢的毛,永远都是被一眼看穿并被耻辱的污点。
所有人中,伍越,是唯一一个,看我的眼光让我感觉到善意的。
他真心的待我好,会主动帮我,会维护我。
一个花季少女,在最不堪的时候,被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子守护。
那时的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灰姑娘遇到了白马王子,悸动一发不可收拾。
哪怕后来知道了真相,那颗奔向他的心,也已经收不回来了。
知道要嫁给伍越的时候,我兴奋的几天没睡着。
我终于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我爸爸也是第一次用满意的口吻对我说话:“和伍家联姻,你总算是有点用处了。”
8
乐乐在我家住的第一晚,伍越在我身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一会儿说“刚回国不知道乐乐会不会认床”,一会儿说“丫丫那么小,会不会水土不服,棉棉你要不去看看”,一会儿说“忘了看关没关窗了,晚上还是挺冷的”。
哪怕我一句话都没搭理,他一个人也和我“聊”的特别欢乐。
爱屋及乌,他这份伟大的爱,还真是数十年如一日。
第二天一大早,伍越就起来让厨师做了一大堆青城的特色小吃,还有一些老字号的早点。
每次去都要排好长的队。
因为伍越喜欢吃,我经常早起排队去买。
结婚后,第一次吃到他买的早点。
明明是众人趋之若鹜的美味,我却尝不出任何的味道。
“乐乐,尝一下这个,棉棉很喜欢吃他家的包子,我记得你们口味很像。”
原来,他一直以为,喜欢吃这家早点的人,是我。
买了五年的早餐,身边人却没有发现,每次我都只买了一份。
给他。
“真的很好吃,棉棉,你真会吃。”乐乐笑的一脸幸福。
丫丫也有样学样。
“小姨,你真会吃。”
姐夫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