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从娃哈哈集团辞职的根本原因是没给大家多赚钱
宗馥莉持有娃哈哈集团29.4%的股权,是二股东,职工持有24.6%,国资持有46%。这是基本的股权结构。
不论是哪种股权结构,宗庆后执掌娃哈哈时都可以为所欲为,为什么到了宗馥莉时就不能推行自己的想法了呢?原因非常简单。宗庆后带着所有股东都赚了大钱,国资及员工高度信赖宗庆后,战略大事相信宗庆后的眼光与决策,小事更是完全不需要操心,宗庆后穷苦出身,据传非常抠门,发票都要经过他签字,财务上把控非常严。所以,国资也好、员工持股也好,基本上对宗庆后没有监督或者说不用监督,甚至他做得比大家最高的预期还要好。这就是宗庆后无上权力的来源,不是股权比例决定权能比拟的。
这种无上的权力能不能传承呢?不能。只有通过实战并取得重大胜利后才能赋予!明白了这个无上权力的来源就知道宗馥莉为什么只能辞职一条路了。
宗馥莉非常想继承父亲在娃哈哈的无上权力,我行我素推行自己的想法。但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宗馥莉必须先给全体股东带来巨大的利益,让大家先赚个十倍、百倍之后,无上权力才能赋予给她。为此,宗馥莉有两条路:
一是带领娃哈哈集团做大做强,这条路太难走了。国内人口萎缩,市场内卷,国外大国竞争抑制企业在海外的发展空间。跨界的风险更高,短期也见不到效益。如果宗馥莉能带领娃哈哈年年高增长,盈利不说翻倍吧,每年都能增长30%,新产品都能成为爆款,全球化都能赚大钱,跨办也很成功。股东们会把她夸成一朵花,对她的所作所为容忍度会相当高。
二是上市,先圈一波钱,让老股东们的股权增值几十倍。不说这是投机取巧还是走捷径,总体上是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但是员工持股人数1.2万人,远远超过证券法规定的最高股东人数。如果上市,1.2万员工大多数会抛售,这对二级市场的股民基民来说,无疑又是一场财富的浩劫,当然,这是后话。关键问题还是与证券法相抵触,不可能上市。此路不通。
但宗馥莉42岁了,工作了十几年,给娃哈哈集团的股东们创造了增量财富吗?似乎没有。大家都在吃老本。前面两条路,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那么,无论是国资还是员工持股,既然股权增值无门,那至少要保值吧。但宗馥莉在娃哈哈集团内部的作派,既强势又独断专行,又不能给股东带来利益,这时股东们就不乐意了,要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了,那就是换总经理。这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宗馥莉辞职只是一个好听的说法,说得难听一点就是股东们认为她能力不够被炒了鱿鱼。市场经济下,这种人事更迭是常有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需要强调的是,娃哈哈集团只是一个控股公司,偏重于营销,资产总量并不大,估值也不高。宗庆后、宗馥莉早就将绝大多数的资产放到了娃哈哈集团之外,如宗馥莉本人实控的宏胜饮料集团有20个生产基地,40多家子公司,100多条生产线,是全国民企500强。所以,就算宗馥莉辞去娃哈哈集团的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之职,她还是娃哈哈集团持股29.4%的二股东,还是宏胜集团老板,还是个名符其实的大富婆。
补充一点:宗家父女有没有掏空或者说侵害娃哈哈集团的利益,或者有没有同业竞争?宗庆后以娃哈哈起家,理论上娃哈哈系的收益都要归娃哈哈集团所有,但事实上宗家设立了难以计数的体外公司,总财富可能达千亿级,具体也没办法统计。而娃哈哈集团成为一个相对来说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公司,据说估值仅29亿多元,具体的我也没去复核。不过,从员工的角度看,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有了高收入,还分了杭州的房,每年还有一定的分红,已是十分满意了。从国资的角度来看,从几千块钱的校办服务部到现在估值17亿的全国知名大公司股权,每年还有相当多的分红,这无论如何都是一笔非常成功的投资,毕竟发展是硬道理,虽在在发展过程中有些违规,但那是历史。如果以现在的规定去追究历史,最终伤害的可能是经济体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