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三,一女子婚礼前夜与前任出去喝酒,未婚夫表示不理解,可她却说,没嫁过去之前这是她的自由!没想到未婚夫连夜就取消了第二天的婚礼,并且明确告诉她:娶不娶是他的自由! 据女子的闺蜜说,小丽(化名)来自四川,今年22岁,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可是她却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动不动就会把身边人弄得不知所措。 或许,受到一些狗血剧情的影响,她非常羡慕剧里的女主角,即便是结婚以后,也要跟前任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前任是一个永远绕不开的话题,有的人能做到和前任相忘于江湖,有的人却久久不能忘怀,甚至还会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 婚礼前夜,小丽告诉前任,明天我就要嫁人了,可新郎却不是你,要么我们最后见一面吧! 前任觉得,他在小丽的心中还是有一定位置的,不然不能在这种关键时刻跟他见面,于是他就一路策马扬鞭欣然前往! 她面对酒杯,遥想当年,竟然还把这件事如实地告诉了未婚夫,可对方却顿感诧异! 未婚夫表示,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你大半夜跑出去,在哪喝酒?都发生了什么? 小丽说:“肯定什么也都没发生,不然我也不会告诉你,不过在我没嫁过去之前,这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自由,你也没资格管我?” 此刻的未婚夫如鲠在喉,可是他却幡然醒悟,一个尽毁三观的女人,绝对不值得一爱。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于是,他就坚定地告诉未婚妻:“我决定把婚礼取消,你想见谁是你的自由,娶不娶你也是我的自由!” 小丽本以为,未婚夫是在气头上说出来的话,没想到他能来真的,对方不仅通知了所有的亲戚朋友,还通知了她的父母。 她说什么都没想到,一个曾经那么宠着她惯着她的男人,怎么会突然变得如此绝情?她越想越伤心,就跑到车上抱着方向盘痛哭流涕。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看完这个故事,突然让我想到几句成语:“不守妇道、水性杨花、毒蝎心肠、放荡不羁、恬不知耻”,我都不知道用哪个更适合她了。 遵守妇道,是一个女人应该具备的传统美德,可她却在婚礼前夜与前任外出喝酒,无论是出于什么的目的,这种行为都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 一般情况下,在结婚之前就要领取结婚证,这时,双方就已经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倘若没领证,待举行完婚礼,他们也属于事实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小丽看来,只是跟前任外出吃饭喝酒,可是你考虑过未婚夫的感受吗?如果是他跟前任外出,你又作何感想呢? 这件事对于未婚夫来说,婚礼前一天取消婚礼虽然有点丢人,但是能及时止损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提出疑问,既然是男方提出取消婚礼,之前给女方的彩礼钱还能要回来吗?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特意查了一下关于退彩礼的规定,双方只要符合以下一种情形,男方就可以主张索要彩礼的权利。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就本案而言,男女双方既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共同生活,所以女方应该如数退还彩礼。 根据普通大众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在解除婚约时,如果是男方主动提出,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但是不要忘了,本案是因女方的过错造成的。 综上,男方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女方拒不退还,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进行解决,想必女方也心知肚明,被取消婚礼已经把人丢尽了,如果再因为彩礼被起诉,得来的必定是一个哀鸿遍野的结局! 事情发生后,网友们在愤慨的同时,也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这个女人一看就是在外面疯惯了,找个老实人嫁了,还要临门来一脚,可以惯着你,也可以换了你,这哥们干的漂亮!全网都在支持你! 还有网友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事更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出去喝酒的人是她的未婚夫,试问这名女子,你还会嫁给他吗? 还有网友说,既然前任那么爱你,就要倾尽所能娶你回家,既然他不能娶你又来毁你,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爱情吗?简直就是个糊涂虫! 我觉得,一段美好的婚姻就应该相互忠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而不是拿婚姻当儿戏! 最后,我想用慧能的一首《菩提偈》结束本文。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网友:女人的前任在男人眼里就是一根刺,如果曾经还那个过的,那就是敌人仇人…
网友:前任为什么不娶她?一个男人前任的品德如果好,是不可能与分手的女朋友见面的,除非是纯洁恋爱,,,但是,概率有多大呢?所以,她的前任品德如何?啥子都晓得。
这女人谁娶谁倒霉!
一辈子别嫁人,做个小姐去吧,又有钱还可以夜夜做新娘,新郎都不重样的多适合她
放不下前任就不要伤害别人!
这种女人玩玩就好,前任也是这么想的
幸亏还没有娶你,不然大草原烤肉喝酒你是真的问心无愧
难道这是一个有良心的张家界新娘~
还没结婚,没责任必须娶你!
还好没娶,绿帽戴到头发顶了
这不就是求仁得仁,干嘛还哭呢!
有血性!!!
才22岁,从良早着呢!继续放荡吧。
正常情况都是先领证再办婚礼,也就是说在婚礼前他们就应该是夫妻关系了,怎么可能说是未婚。除非他们是不领结婚证就办婚礼,这就说程序颠倒导致了义务缺失。
22就结婚啊,别祸害人了
买二手车不奇怪,就怕前任车主有钥匙[笑着哭]
温饱思淫欲 酒后乱性 谁敢要这样的
女人说:退不退彩礼是我的自由,虽然没婚礼,但是你要赔我精神损失费,彩礼抵了
未婚可以生育,大家都懂,散了吧,过几天婚姻法也可能取消了。哎。
前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凡有一点为对方考虑都要好言相劝,不能给人家家庭造成矛盾。这货搞起准新娘倒是积极的很。
真好!又多了一个前任
还是得后面再扯证啊,不然一不小心变离异了
最讨厌这种垃圾,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没放下前任来就别去伤害别人。用之前听过的段子形容刚好,放不下前任,就像卖出去的二手车可前任还有钥匙,想什么时候开开两把就来开两把
我觉得彩礼要看什么情况,如果男女一起了,上过床了,就别再提彩礼了,如果没有,彩礼必须退回
洗洗还能够用的,下一次彩礼会更贵,要翻翻的
她是为她自由了,哭
全世界就你一个女人了?可能咩?
前任策马扬鞭好开心
文中:前任策马“扬鞭”欣然前往,用得好!
做得好!
小仙女嫁给你就是天大的恩德
现在的年轻人,有那么一部分三观不正的,且自以为很牛逼的想法和做法😂
继续编继续编,虽然现实中有,也不要无中生有
结婚后跟那个男人上场是她的自由
看多了国内电视剧的效果。
真是渣男啊,女人就不能养男人吗?
一双玉臂千人枕 半颗朱砂万人馋
挺好的呀!竞争上岗!不过前任的至少提前跑一整天是不是不太公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