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吗?居然有人因为公司厂房存在安全隐患(车间未安装烟感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仓库没放置灭火器)为由辞职后发起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个人经济补偿金5w余元?
更关键的是案子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最后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金3.5w元!看到这样的案例,你是不是对劳动法又有信心了?接下来我们先了解一下案情的经过吧【案号(2018)津01民终6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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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伙赵亮(化名)2008年入职天津某公司任职。
2017年10月,公司在消防检查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仓库内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等诸多安全隐患问题,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
2018年1月8日,公司拟与赵亮解除劳动关系,因赵亮对补偿金额不认同未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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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赵亮以公司未提供劳动保护(厂房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5w余元。
本案经仲裁、一审、二审后,法院判定公司支付赵亮经济补偿金3.5w余元。
在法院的说理中,认定公司车间存在火灾隐患,被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且公司未能在限期内完成车间整改系确认事实。故赵亮以公司未能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在补偿金的计算上,由于公司及赵亮本人均对其在公司工作9.5年,上一年平均工资为3687元表示认可。因此,赔偿金额应为35026.5元(9.5个月*368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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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二审法院的判决,我相信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其实法院判定的依据还是劳动合同法的第38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能依据第46条索要经济补偿。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一是法律依据要找对了,二是证据也要准备充分了。在这种情况下,真的不会出现说劳动法偏袒企业的情形的。
咱接着拿“为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来说吧。很多打工人应该在网上看到过或者遇到过公司为了逼劳动者自己走人,毫无征兆的取消考勤权限、门禁权限、注销办公系统登录账号等等不齿的行为。这其实就属于典型的“不提供劳动条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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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你遇到这种情形时,可千万不要一赌气就不上班了。正确的做法就是正常上班,然后到公司之后拍照、拍视频。法治社会,咱这么做不是为了闹事,而是为了取证。证明是公司不让我们上班、工作...
有了法律依据,再加上证据,这个时候我们在去仲裁。这才是我们应对这种考勤、门禁、办公系统登录账号被取消权限的正确应对方式。
在此也提醒大家,只要我们找对了法律依据,再加上充足的证据,劳动法还是更倾向于保护咱劳动者利益的哦~
你看这么多少年,终于让我找到一个吹的机会了,我容易吗我[笑着哭]
那你也看见某企业着火,某员工灭火后衣服烧坏了,公司连工衣都不舍得赔,最后还扣2000工资[得瑟]
打官司不知道花了多少钱?
有劳动法? 你去劳动局告肯定没有,你去告他消防问题,税务问题那绝对有用,懂不懂
那么,公司要是拿出假灭火器,你又如何应对
这样都能赢,没伤没残,37岁的法官为什么没判驾驶员威胁了其他人的安全呢?
吹吧
强烈要求:强制执行双休和8小时!
条件要是加班,那中国人就好了啰[得瑟]
瞎写,这明明是公司先跟他解除合同,赔偿金没谈拢然后他仲裁的!
当程序设计的极为复杂的时候就代表着不想你做什么事,当惩罚仅仅只是支付本该支付的那份的时候,就代表鼓励你做什么事。
公司大规模少发工资导致工人集体不干活,然后公司以几个带头违反公司纪律为由开除他们。
公道自在人心
杠精,你赢了
这家公司什么性质的?
我当初去劳动稽查大队填了申请信息,之后就没管过了,抱着不行就算了,在接近2个月后装修公司老板主动打电话来说要付拖欠的钱,原以为又在拖,结果真的付了。[呲牙笑]
那就先双休8小时同工同酬取消派遣吧
这就对了
[呲牙笑]稀烂
不是2N吗?
你费劲心事也找出来这一例优秀事迹,我随随便便就能找一堆违反劳动法又没处理得案例
我现在就在和老板打官司,6月中旬离职5月份的工资都没给我结清,找了劳动局,花了一个多月时间上千的路费,结果就是联系不上老板叫我撤销仲裁去法院,上了法院还不知道要多久,我不知道这样要回来的工资够不够我维权的费用[病了哦][病了哦][病了哦]
试问谁拖的起
一个普通企业罚了作为PPT
这年头你能发现没有灭火器的工厂算你牛[得瑟][得瑟]
想着老老实实打一辈子工的谁它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