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是谁?
他是原贵州省委书记,1954年出生!
孙志刚因受贿,2023年被中纪委查获。后被党中央开除党籍和”双开”。最后移送司法机关审判。
经过一年多的司法程序,孙志刚受贿案终于尘埃落地,审判结果出炉。
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志刚受贿案:
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据悉,2002年至2023年,孙志刚在湖北省、安徽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贵州省等地区、部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8.13亿元。
此案引起社会关注。大力支持党和国家的反腐高压态度和零容忍!
我个人认为,贪官胆大妄为,一手遮天,自食其果,大快人心!拥有权力时,私欲无限度膨胀,捞取金山银山,到头来,孤灯一盏,囚室一间伴其终老。前半生有多么得意,后半生就有多么失意。好好在里面体会繁华散尽之后的苍凉,体会梦醒之后的感伤,这是贪官必须付出的代价。至于他穷尽一生追求的名利,已经将他无情丢弃,罪有应得!
终生监禁,是对那些忘掉初心,失去信念的腐败官员最好的惩罚,让他在监狱里好好体会荣华与落寞,享乐与煎熬之间千古不变的辩证关系,矛盾与转化,对立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