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少年杀人案启示,少年比成年人更狠,关注被霸凌重点人群。

达日云宇 2024-03-17 09:51:36

女儿上初中时告诉我,初中生非常可怕,原因很简单,不知道深浅,所以一旦打架,下手没轻没重,特别容易出大事儿。

女儿说:“有一次,有人女同学挖苦另一个男同学,那个男同学一拳把教室窗玻璃打碎了,满手鲜血淋漓,吓得那女生当场哭了”。

其实,所谓校园暴力以及霸凌,每天都无数次在发生。

这是让人遗憾又恐怖的事情。

还记得以前报道中东地区有一种“童子军”,他们从小被培养成杀人机器,他们练就了冷血无情,杀人如麻的脾性,生命在他们眼里毫无价值。

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人生观,如果缺乏引导,很容易走向邪路,家长和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家长能以身作则,如果学校关心弱势学生,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会降低。

在学校,大体有这几类孩子不会被霸凌:

1、身体条件特别突出的,身高高于同龄人,肌肉比较发达,尤其是学体育的,一般不会挨欺负,因为干不动他。

2、学习特别好的,往往老师和家长特别关注,有一点儿变化,就会让老师发现并重点呵护,大多也不会受欺负。

3、家庭势力强大的,这类孩子有底气,大不了还能转学,由于父母亲接触人群层次高,耳濡目染的结果是个人处理事物能力强,尤其是家里有钱有势,只要一出面,就能摆平。

4、抱团取暖的,在学生中加入小团伙,一个人势单力薄,但有事情一群人壮声势,也不会受气。

把以上4种去掉,看看还剩谁。

那么就不难发现什么样学生是霸凌重点。

1、身体瘦弱。

2、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较差。3、性格内向老实脾气好,不爱说话与同学不抱团。

4、学习成绩一般。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中的两三条,高概率遭受霸凌。

尤其是那些学校比较偏僻,或者县乡级学校,由于管理失位,条件艰苦,教学质量差,发生这种事几乎是必然的。

所以,我们的社会各界及教育部门,应该把关注点放在弱势群体的孩子身上。

记得犯罪心理专家李枚瑾老师讲了个案例,四个孩子合谋杀害了一个同学,四个孩子说可以做大案,因为年龄小,没有死刑,结果两个人判了无期、一个十五年、一个三年,当法庭宣判,四个人竟然相视一笑,意思是果然没有死刑,他们不知道无期代表什么,这是多么可恨又可悲!

我个人特别主张非成年人立法入刑,不然,某些孩子以为有一把保护伞,就可以无法无天,某些家长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说孩子小,孩子小不是做恶魔的理由,如果恶魔受保护,那些善良的孩子的生存空间在哪?

李玫瑾老师还举过一个案例,有两个身负命案的逃犯,在饥饿难耐时到一家餐馆吃饭,结果遇见一大家子人也在吃饭,其中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不断跑到两个逃犯的桌子边,一会踢一脚,一会往碗里吐口唾沫,这两个逃犯中的一人买了盘花生米,送到那一家桌子上,陪笑说就想好好吃口饭,让他们管一下孩子,结果孩子父亲破口大骂,说孩子小他们事多,又骂了好多脏话,这个逃犯回到桌子上万念俱灰,想想自己这逃亡的日子有今天没明天,连吃口饭也吃不安稳,这时候那男孩又来吐唾沫,男子抓起男孩,把孩子的脸按进滚烫的火锅。

其实,孩子犯了大案,对任何家庭都是灭顶之灾,而孩子能犯案,与家人的纵容有直接的关系。

时间到了二十一世纪,很多文化的东西已经惊天转变,过去的传统礼义廉耻已无法教化这一代人,而且大量的杀戮游戏,让许多孩子大脑中对生命的认知改变,一条人命也不过是游戏的一个boss,加上对法律没有敬愄之心,加上家长无原则的溺爱包庇,校园霸凌几乎成为必然高发的事情。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善良孩子及家人免受伤害,而不是混蛋家长和恶魔学生,所以,随着时代改变,立法跟进刻不容缓,对于民愤极大的少年犯不可过于宽恕,只有震慑犯罪,才可净化社会与校园,只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相信必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大家同意我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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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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