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正科级干部醉酒驾车,撞死两人,伤两人,还想逃逸!警方异地用警,将其刑事拘留!纪检监察部门也不手软,开除其党籍、公职!这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极大践踏和蔑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来看看当地公安局和纪委的通报。
通报显示,2023年8月3日晚上8点多,南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张迪醉酒后驾车,在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与前方等红灯的车辆发生碰撞。结果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经检测,张迪血液酒精含量为27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状态。这起事故发生在晚饭后的高峰时段,幸福路是一条繁华的主干道,当时路上车辆和行人很多。张迪不顾他人的安全和生命,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道德准则。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作为一名执法部门的干部,竟然知法犯法,完全没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事发后,汉中市公安局立即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迪刑事拘留。同时,南郑区纪委监委也迅速介入调查,并对张迪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张迪当天参加了一个同事老友聚会,并自费买单。通报还特别表示人均消费74元,如此通报似乎有些欲盖弥彰的感觉。而且这也不能成为他酒后驾车的借口。无论是公务还是私事,喝酒后都不能开车!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与驾驶者是谁,因为什么,无关!
为什么警方要异地用警?肇事者身份敏感!据了解,这位张指导员不是一般的正科级干部,而是南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教导员!他本身就是一名执法者,在执法部门有着一定的权力和影响力。如果由当地警方处理此案,可能会受到各种压力和干扰。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和透明,汉中市公安局决定启动异地用警机制,由其他地区的警力来协助侦办此案。
这种做法体现了警方对此案的高度重视和严肃态度。也显示了警方对法律的尊重和执行力。无论肇事者身份如何高贵或特殊,都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和谴责。网友们纷纷留言表示:
“警方异地用警,值得点赞!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这种人就该严惩!不要给执法部门抹黑!”
“作为一名正科级干部,竟然如此无视法律和生命!罪有应得,可惜了受害者!”
“亮证科长不刑责,紧察酒驾、醉驾有恃无恐!!!!”
“说他不懂法?他三杠二星老警察了,完全是藐视法律造成的,说明一般的违法对他这种人来完全没事,可惜这次事大了”
笔者也对此次事件深表愤慨和遗憾。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能够引以为戒,不要酒后驾车,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酒驾的监管和打击,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