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1134期,欢迎关注!
关于是否赞同以工龄为依据进行退休,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政策问题。以下是我个人的观点:
以工龄为依据进行退休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
合理性:公平性:以工龄为依据进行退休可以确保那些长期稳定工作的人员能够在达到一定年限后享受退休待遇,这对于辛勤工作的人来说是一种公平的回报。
可操作性:对于有工作的人而言,工龄是一个相对容易衡量和核实的标准,便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操作和管理。
激励作用:固定工龄退休可以激励员工长期稳定就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局限性:个体差异:不同个体的健康状况、工作性质、教育背景等存在差异,单纯以工龄为依据可能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灵活性不足: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固定的工龄标准可能难以适应多样化的退休需求。
性别和行业差异:以工龄为依据可能对不同性别和不同行业的工作人员产生不公平的影响,例如,一些重体力劳动者的身体可能无法支撑到规定的工龄。
比如说,你想20年工龄退休,我想40年工龄退休!统一30年,对于我们两方都不合适。或许说自愿原则,对于一些企业,自愿就是个笑话!
又或者一些人员,自己给自己打工,他们的工龄是什么?是从18岁开始计算,还是从多少岁计算?
最重要的还有一点,养老金的发放原则,包括缴纳原则,这是才最大的问题!
综上所述,目前我不赞同工龄退休,主要是实施起来非常的麻烦!
国家的政策实施的时候,考虑的不是普遍性,而是考虑特殊性的合理!
就如同上面提到的,在职人员工龄好计算,灵活就业的怎么计算?这就是特殊性!
未来个人认为也不大会实现工龄退休,毕竟延迟退休已经确立,按照退休年龄退休已经成为现实,短期内也不会出现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