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一处村庄,年逾7旬的吴家老太倚靠在门框上,哭的颇为伤心。 诉称自己辛辛苦苦把孩子们拉扯长大,两个儿子不但不来看望自己,如今还把她和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去世老伴身后的遗产,
就是自己居住的这座老房子,还有手里靠卖菜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14万养老钱。
吴老太说,不知道自己前世做了什么孽,今世要遭这遭罪。
吴老太和老伴儿共生育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和最小的一个女儿,三人都已成家立业。如今,儿子们也已经年逾5旬,都当上了爷爷,而且两家人都盖起了小洋楼,经济条件不错。她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儿子们这么不孝顺?在老伴儿去世后,还要惦记她这点儿可怜的养老钱。
吴家小妹也坦言,小时候她和哥哥们相处的很不错。但是,自从哥哥们结婚之后,他们兄妹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父亲去世前,都是她在照顾,哥哥们几乎没怎么管过。如今父亲去世,哥哥们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打起了遗产的主意,要求按法律份额分割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还把她和母亲告上了法庭。
调解人员带着哭得伤心欲绝的吴家老母,首先找到了小儿子的住处。没想到,小儿媳和婆婆一见面就大吵起来。从小儿媳的话语中可以听到,婆媳间的矛盾积怨已深,公婆甚至动手打过她。甚至曾在不到五十岁的年纪,就向两个儿子提出来,每个月要给父母养老钱。
眼见调解不成,工作人员又找到了吴家的大儿媳妇。可是大儿媳妇一见婆婆,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神情激愤地诉说婆婆的种种不是。更是直言,婆婆极其偏袒小女儿, 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和两个儿子商量,只找女儿去办。就连公公去世这么大的事。也让女婿料理。就连大儿媳主动出面,帮公公联系好既便宜又离家近的墓地,婆婆都不予理睬,执意要把公公葬到女婿亲戚那边,离家很远,搞得大家祭奠极其不便。而且,儿子们对母亲把对父亲的丧事交给女婿料理也颇为不满,干脆撒手不管。
大儿媳还提到,母亲要把父亲留下的房子留给小女儿,这件事并没有和儿子们商量。二儿子也说,母亲对他们极其苛刻。当年自己和哥哥都是白手起家,要盖房子,手头不宽裕,找母亲借几千块钱,母亲把钱借给外人,都不借给儿子们。 当初父亲生病,妹妹和妹夫在照顾不假,但两口子并不白干, 母亲要支付给他们工资。如今父亲去世,儿子们担心母亲手里的钱,最后也会落到小女儿手里。所以,才一纸诉状把妹妹和母亲告到了法院,要求按法律份额分割遗产。
吴家老太至此才道出原委,声称两个儿子过的都挺不错,只有小女儿的家庭差一点。小女儿没有房子,做母亲的心里也很牵挂。 加上老两口平时都是女儿在照顾,两个儿子对他们几乎不管不问。所以她把这间座旧房子留给女儿,也在情理之中。
母女和两兄弟各执一词,都不愿意退让。调解员于是找到邻居,了解这一家人的相处状况。
邻居颇为理性,声称这家人之间,其实并没有多么大的矛盾。孩子们都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不可能疼一个,不疼另两个。有可能吴老太平时做事强势了些, 有些事情不愿意低头向孩子们解释。儿子们这边,估计也并不是真的想要父亲的旧房子和母亲的养老钱,可能就是为了争一口气,或者让母亲意识到,她有些行为伤了儿子儿媳们的心。
🌵🌵🌵🌵🌵
编者语;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多子女家庭,做父母的,一定要一碗水端平。
本文中的吴家老太,年轻时一定颇为强势,应该是个说一不二的主。 从她敢掌掴二儿媳妇这件事中,就可以看出来,她作风强硬。
其丈夫去世后留下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的确由她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至于这座房子值不值钱?把房子留给小女儿两个儿子愿不愿意?她好像根本没有考虑过。理所应当觉得,只要她愿意留给小女儿,儿子们就没啥可说。直到儿子们把她告上法庭,她才感觉颇为伤心,认为儿子不孝。
当然,两个儿子做事也有所欠缺。即使父母千不好万不好,那也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没有生养儿媳妇,但是对儿子们有生养之恩,即使有什么嫌弃和误解,也要坐下来慢慢沟通,好好商量,而不是与父母赌气,撒手不管。
不能因为父母偏袒妹妹,就和父母反目成仇。 一纸诉状解决不了家庭矛盾,还有可能令矛盾加深。
最后,我们来说说这个小女儿。 很多人认为,这个家庭之所以矛盾重重,有很大关系,是因为这个小女儿参与其中。
虽然有句不好听的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它的道理却浅显易懂。女孩子嫁到了婆家,常常以婆家的事物为中心,娘家的事物不便插手过多。因为娘家的哥哥娶了嫂子,成了新的一家人。慢慢地,嫁出去的姑娘也就成了别家的人。 再搅和在娘家的事物里,势必会产生矛盾。
所以一定要理清自己的位置,该退让退让,该商量商量,把本该属于哥嫂的位置让出来,家庭想不和谐都难。会处理事情的妹妹,自己也能受到尊敬和爱戴。
各位,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