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月4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张某某因组织卖淫罪被起诉!
被告人张某某,女,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户籍吉林省农安县**市**村**屯,本地区无固定住所城市。因该案于2020年8月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逮捕,同月9日该局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30日,并于10日经该局批准同年出庭。
依法查明,2017年10月,任某某招募高某某、郝某某、达某某(均已审判)、被告人张某某等人组成卖淫犯罪集团,指定卖淫、确定卖淫价格、统一收取卖淫费用。控制和管理卖淫手段,在本市徐汇、闵行等区不少酒店、公寓等场所开展卖淫活动。其中,任某某负责综合管理,高某某负责招募客服和网上的卖淫信息吸引顾客,张某某负责招募和管理卖淫,郝某某则负责时间地点的规定和安排。 。各地卖淫,并收取卖淫费。达某某办公室,达某某根据任某某的指示,负责记账、结算卖淫资金、分配非法收入等。截至案发,以任某某为首、控制的卖淫嫖娼团体30余人,非法获利600万余元,张某某获利27万余元。
2020年8月6日,被告人·张某某在吉林省长春市被警方逮捕。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任某某等人,以犯罪集团的形式组织他人卖淫。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共同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主角,是主犯。根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应当按照其参加或者组织、领导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某某认罪并接受处罚,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和张某某入案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张某某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的,将依法审理。
当年的八万人体育馆下 我吃了几十份大排面
这些不要脸警察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现在找不上啦,,
2021年~那没事了[得瑟]
[得瑟][得瑟][得瑟][得瑟]上海也有这种团伙吗
流动起来吧
没事,去的虹口[得瑟]
我刚到上海就给我推送这个不合适吧。
全部拉出去就地枪决
就这个在行
这事很能的[点赞]
吃饱了撑的
不占土地,不占厂房,干点绿色环保的事情就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