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对外作出一份《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虽然只是政府众多工作中的一项,但却是一项与群众起居生活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这项工作甚至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这样分量满满的决定书,还能随意做出吗?
地处重庆南岸区的某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在未与征收部门就补偿安置款项洽谈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就收到了一份《关于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决定书》,而决定书中错误的补偿计算方式、模糊不清的面积测量结果都让该公司法人何某感到疑惑、不解,甚至不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案件事实
何某的公司在重庆南岸区某村镇的三个合作社承包有土地,重庆东站某项目建设将该公司所在地纳入到征收范围内。虽多次协商,但何某公司与征收部门并未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也就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3年4月20日,南岸区政府对何某公司作出了《关于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其中在对房屋及附着物补偿进行计算的时候,区政府依据之前作出的一份《处罚决定书》,认定有4516.99平米建筑物系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对剩余的5004平米房屋,因公司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计算补偿金额。
“短短数行文字及几句模糊的表述,就直接决定对近一万平米的建筑物不予计算补偿金额”,何某感觉内心无法接受,很快便决定求助专业征拆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律师团队资深拆迁律师贾燕丽。
二、办案过程
1.律师办案思路
贾燕丽律师认为,本案中,区政府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在理。一是之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表述为“公司占用耕地4516.99平方米”,并非认定为“修建4516.99平方米违法建筑”,区政府直接将二者混同作出不予补偿决定,并不合理。二是区政府单方以“公司未提供权属证书和审批手续”为由不予计算补偿金额,并未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系不合法。
综上,贾燕丽律师认为,应以南岸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该份《关于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决定书》。
2.诉讼过程
被告辩称:案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合法,被告确定发布的案涉征地补偿方案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标准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及送达案涉补偿决定的程序及内容均合法。
3.诉讼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区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中的补偿事项存在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决定。
三、在明提示
通常判断一份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是否合法,重点看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决定的作出主体是否合法。二是决定作出的依据是否合法。三是决定作出的流程是否合法。四是决定是否存在实体问题。
本案中,南岸区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就存在严重的实体问题。作为终局性决定,该决定必然会对群众切身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而南岸区政府作出的案涉补偿安置决定,对5004平方米房屋并未明确补偿事项,很有可能会再次引起补偿安置争议,这存在明显的实体漏洞。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拿到政府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后,可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对该份决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决定是否合法。若遇到不明白的情况,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牢牢把握维权机会占据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