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经有媒体人,如实曝光了青岛开白色路虎逆行、并且暴力殴打按车道正常行驶的且并没有给她让路的、驾驶着白色广汽传祺越野车的、身为退伍军人的男司机的女司机真实身份:王某,女,38岁,青岛崂山区人,从事旅游生意,家庭条件不错!
如果身为退役军人的林某某驾驶的是一辆价值百万千万的豪车,挡住了逆向行驶的白色路虎车,那么试问女司机王某还会是这番嘴脸、这么有恃无恐吗、如此肆无忌惮吗?
日前,青岛崂山警方发布通报,对逆向行驶且对他人进行辱骂、殴打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网传视频显示:驾驶白色路虎车的女子下车后,朝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撒气,不仅对其出言辱骂,并且还强行拉开其车门猛击其面部。
即便是事发现场有多人主动上前劝阻,女子并未有所收敛,反倒是仍忘我的大喊大叫: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随后,女子在同行黑衣男子的掩护下,驾车迅速逃案发现场。其间,视频拍摄者见男司机被打后下车,好心劝其“千万别还手,别打,还手就理亏。”
2024年8月30日,被打男子林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目前仍住院治疗,头晕恶心。虽然被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但是我不会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在这个“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法治社会,为什么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公民,经常遭遇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呢?
林某某驾驶白色广汽传祺越野车载着老婆孩子出门,一路上遵纪守法,就是因为没有给驾驶着白色路虎违反交通法规逆向行驶的女司机王某让行,就反遭王某强行拉开车门以及王某的暴力殴打。
退役军人林某某在自己遭受到路虎女司机王某的暴力殴打之后,碍于自己车上还坐着一家老小、碍于王某的说一个女子,并没有还手或者做出正当防卫。
若林某某当时就予以正当防卫还手,事后在法律上可能会被如何定性呢?
为使本人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白色路虎的女司机王某,要为她犯下的诸多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例如暴力殴打他人、畏罪潜逃、交通违法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涉事女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表现为对男司机进行辱骂、殴打,属于公然侮辱他人和殴打他人,因此被行政拘留。
除了被行政拘留外,涉事女子涉嫌的交通违法等行为也可能受到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逆行插队和追尾前车,她可能受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于肇事逃逸等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被打司机可以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向女司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如果对警方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豪车上路之后内心产生的优越感,这件事本身也无可厚非。但是开豪车上路之后公然不遵守道路安全法,不仅开车逆行、故意逼停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并且还对正常行驶的、普通家用的、不让行的车辆的司机进行暴力殴打,那么这种优越感真的就属于变态的优越感了。
此次事件中,驾驶着白色路虎车辆的女司机王某暴力殴打驾驶着白色广汽传祺越野车司机林某某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究竟是谁给了女司机王某如此之大的自信,不仅可以在大马路上公然逆行的同时,并且还可以有恃无恐的故意暴力殴打其他驾车正常行驶的司机。这一点即便是青岛警方最终选择不予对外披露,也相信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最后希望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依法学会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一旦遭遇到人身安全威胁的时候,要勇敢的启动正当防卫,以免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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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传琪有价值百万的豪车?
没人发言???[得瑟]
山东青岛真有瞎,娶这沙雕的人倒八子霉[打脸][打脸]
限流了吧[抠鼻][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