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聊一点有意思的东西,日常中经常看到,但是大部分人都不太深思的内容。
让我们先回到公元前356年,卫国人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运动。
从此之后秦国国力突飞猛进,一跃成为战国七雄中的佼佼者。按照商鞅制定的治国方针,150年之后,秦国一举拿下六国,统一天下。这段历史中国人应该都知道,就不细讲了。我们讲一下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前的情况。
商鞅变法之前,按照司马迁《史记》讲,秦国最出名的人物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
这秦穆公死后拉了177人臣陪葬,所以有人称他为,谬公,荒谬的意思。就是很荒谬的一个诸侯王,其他诸侯王都看不起他。因为当时规定“天子杀殉,多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寡者数人。” 你一个诸侯王,搞这么大排场,而且殉葬的人里,不乏秦国的能臣良将。 这种有自剁手脚,碍国家发展,不按套路出牌的秦王,谁看的起呢!
秦国的出身和别的诸侯国不一样,非常屌丝,秦人的祖先是给周天子养马的。你想象玉皇大帝看弼马温的感觉,就能想到秦国当时的地位,很底层的角色。
后来到公元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虽说是建国了,但是秦国命不好,周边一群恶邻,北方的野蛮民族戎人和狄人。这两伙人经过很多年的征战,已经占领了周朝在陕西的领土。对刚建立的秦国也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很不客气,两边就开始干仗。不得不说秦人很争气,时间不长就把这两个蛮族给揍服气了,后来才融入了秦国。
所以当时秦国,在六国看来,你就是一个野蛮远离文明之地,没有规矩认知落后。你看,你们的秦穆公还要搞活人殉葬,国之重臣都要杀了,你们和那些蛮族也没多大区别。
所以六国看不起他,不带他玩。
这么个起点的国家,后来通过商鞅变法,摆脱了国家落后的面貌,富国强兵,最后成为当时第一强国。
说到这里,你是不是有点好奇。在一般人的印象里,法律就是维护社会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条文。怎么秦国一部法律,能让一个野蛮的被人看不起的弱国,做大变强呢?法真的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起到这么大的作用。
所以这里我们要解释一下,其实法在维护秩序的背后,还有一个效果,引导社会方向,达成国家发展目标。
听起来有点抽象,举个例子,商鞅变法中最核心的两条:,废除世卿世禄制、采用军功爵制、实行连坐法;二、经济制度改革,废除井田制、重奖耕织富国、强制分家。
以前我们讲过,秦国的整体国策就三字,生产力。
首先废除贵族制,原来的坐吃山空,依靠家族血缘关系的贵族,不能世袭了。想过好日子,你得去劳动,为国家付出,对国家有功劳的人,加官进爵。贵族不干活,受穷活该,这条多牛,两千多年前,后世王朝有多少人敢动贵族利益。多少人改革,因为动了贵族利益,最后都事败身死。
第二,废除井田制,把地分给老百姓,鼓励积极耕种,多劳多得。奖励耕田织布优秀的人,给予物质和荣誉表彰。前面我们讲了,秦国每年4,7,10月搞耕牛比赛,获胜者有几条肉干,几天假期。养牛的饲养员,有多少奖金,管理员奖励两月工资,明明白白写在秦律上。
国家的每个系统,行业,通过秦律,让全民开启了疯狂积极生产的时代。比如我们都知道,秦军当时被人成为虎狼之师,背后就是二十级军功制的秦律,起到的重要作用。
这个制度我们就不细讲了,只讲其中的一条,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获得最低一级的军功公士。这个最低的爵位,便可以每年可领取俸禄五十石,同时享有田1.5顷(150亩)、宅1.5处、仆人一个。
这种军功的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你想想看看,当时一个劳工一月工资180钱,一石粮食33钱。当时一亩田的产量大概1.5石,我们就按一石算。
一个士兵只要夺得最低军功,公士,一年就有200石粮食的收入,6600钱的收入。这是普通劳动者接近三年的工资总和。而且还有一处宅子,一个仆人。
你想这种法律制度的支持下,秦国人的生产热情,工作积极性,可想而知。
而且秦国还搞出一套监督制度,连坐制,相互监督。行政高效廉洁,出土的秦简上有记载,官吏禁止公车私用,出差自带干粮。官吏犯罪,上下都要受到牵连和惩罚,上层管理问题处罚,下层的没有及时举报监督,也要受罚。
我们要反复重复,这是在2200多年前啊,法条都可以规定到如此精细。后世多少皇帝,为这个难题费尽心机,最后也是无解之题。
这一套法律完全符合,秦国富国强兵的国家战略目标,所有的法律指向提高生产力,推动全民高效生产。
而且秦朝的法律还有温情的一面,今天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老人摔倒,到底要不要去扶,还要思考一下。在秦朝,如果有人在街上殴打,欺辱他人,周围150步以内的过路人,如果不去帮忙解救被害人,这就是犯罪,路人都要接受处罚的。
这和我们今天的社会氛围也不一样吧。由此法律,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风气,肯定友善和谐很多吧。
所以你看,法不只是文字,条例,它还是有引导方向的。不同的法,实现不同的效果。
你不要以为,法都会实现好的效果,举一个日本的例子。
1932年5月15日,以日本帝国海军少壮派军人为首11名军官,闯入日本东京首相官邸,刺杀时任首相犬养毅首相,被称为五一五事件。按理说刺杀首相,这是罪大恶极的罪名吧,不管是那个国家,基本都是死刑没跑了,宽容点也是终身监禁,你这辈子别想出来了。
你知道法官最后怎么叛的么?法院以“爱国忧国之至情,有可鉴赏之处”为由,判处主犯三上卓15年监禁,其他人等只轻判了10年及以下徒刑。
当时日本举国上下,为这十一个人愤愤不平,认为叛重了。很多人要求将这十一个人无罪释放,还有十一个人愿意为替他们服刑。
这些参与刺杀的人,在1940年代便全部恢复自由身。
有了这样的法官判决,和后面的处理,日本就军国主义的全民狂飙。
因为大家都看到了法律的指向,国家的方向,只要为天皇尽忠,你犯多大事都不是问题。哪怕你把首相大人给杀了,也能平安无事。
所以你看二战期间,日本全民那种疯狂的状态,适龄的女子走向战场为天皇尽忠,做慰安妇。 士兵战败自裁,视为天皇尽忠,最高荣誉。
整个民族陷入疯狂的邪恶状态,最后尝到恶果。日本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被原子弹轰炸的国家。
这个苦果,难道不是日本法律一路指引所导致的么?
天皇希望国家一路战争狂奔,法律法官就紧随其后,摇旗领路,最后民众献死冲锋,走向地狱之路。
法的背后,从指引方向看是国家战略方向。
观察国家未来,你可以多一个角度做参照。
蠢货,让你尝尝法的滋味!
南京法官永远的神
管中窥豹,算是一个独特的视角,但不够全面。
翻开法律教材看看法律定义便知
当看見严厉打击討薪时,就觉得宗国的老百姓就没有未来
现实都看不见,还看清未来。
秦没搞这套信用体系,奴隶那是大群演,胜了跟着上,输了向回跑更快,因两种情况跟奴隶关系不大[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