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该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对我们的衣食父母下此狠手?

剑鸣涛声 2024-04-07 22:28:19

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里说过这样的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一位伟人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日前,一段彩云之南姚安县城管与市民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视频中,两名城管将一男子压在身下,而一名女城管竟然用脚踩住被压倒在地的男子的手。

情况通报称,2024年3月16日上午10时许,姚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城管队员在开展市容秩序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立即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并要求到指定地点经营。在劝导过程中,现场1名围观人员与城管队员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说这些人是“流动商贩”,应该是抬举他们了,最多只能说是“小商小贩”。其实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商贩,而是临时进城兜售自家土地上生产的蔬菜瓜果的地地道道的农民!

事发当日,立即对3名城管队员作出停职处理,并要求配合调查。目前,已对3名城管队员作出辞退处理。下一步,将根据后续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诡异的是,刚刚在网上查阅资料看到,被停职、辞退的3名城管,据说又是“外聘人员”!俺就想知道:这城管队伍里的“外聘人员”,和叔叔家的“辅警”是同一个性质的吗?这城管队伍里的“外聘人员”,和一出事就被人拉来背锅、当替罪羊、替死鬼的临时工,是一回事吗?

这年头,“外聘人员”“辅警”“临时工”何其多啊!就想弱弱问一声:他们都是怎样混进何种各样的队伍里去的?

有意思的是,发生冲突的,不是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而是看热闹的“围观人员”!这就更有“戏”了!可真应了那句“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你说皇帝不急太监急,被“进行政策宣传并要求到指定地点经营”的流动商贩都没有发生冲突,你就是个看客,免费看演出,又没收你出场费,你说你发的那门子热啊,竟和“城管队员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看来,城管发威,主要是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和质疑!嘴上虽然没说,但事情就在那明摆着:别说是违规经营的流动商贩,就是一个看热闹的,穿制服的权威,也是绝对不容置疑的!胆敢不拿豆包当干粮,不把我们城管当回事,就非给你一个下马威不可!

至于说“肢体冲突”,怎么可能啊?三打一,按趴在地上,动弹不得,这时候,性格温柔、动作优雅的女城管也过来帮忙,竟然拿脚踩在男子的手上!这他妈“肢体顺从”还来不及呢?哪里来的“肢体冲突”啊?!

再仔细一看通报,原来是“围观人员与城管队员发生”的“口角,引发肢体冲突”,这就更证明了笔者上文所言不虚:围观人员可能只是说了几句话,或者是老百姓常说的“抬了两句杠”,结果,引发了城管与他的“肢体冲突”!

突然想起前段日子在哪里看过的一则新闻:一个穿制服的人在饭店吃饭,结果一个跑车的司机很不知趣的坐在了制服附近的位置,可能影响了他的心情,于是制服大骂:“你没看见我穿的制服吗?”然后逼司机从垃圾桶里捡食物吃。

通常,某地的地方官被老百姓称之为“父母官”,而当地的老百姓,其实更是父母官们的衣食父母!这不但是因为官员和所有公职人员的工资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更重要的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老百姓,直接给吃财政的公职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吃饭的饭碗和赖以养家糊口的工资福利!

所以,如果有人胆敢以人-民为敌,处处和老百姓过不去,那么这些人就是大逆不道、对父母不孝的忤逆羔!情节特别严重、引发社会舆论和公愤的,应当由公诉人提起公诉,对粗暴执法者绳之以法!严厉打击他们滥用职权引发的暴力执法!

这几名号外城管的父母和家人,应该为你家有这样的儿女和子孙感到羞愧!那位女城管的老公和家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你们应当很严肃的思考一下:像这样的蛇蝎女人,你还有没有必要和她一起生活?强烈建议你们再到民政局去走一趟,让她真正成为孤家寡人,看她还怎么成为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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