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18日,咸宁火车站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命案。
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在帮助朋友调解纠纷时,惨遭同龄人杀害。这起事件在各大社交平台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受害者小帅是一位阳光开朗的少年,刚过完16岁生日不久。根据网上曝光的信息看,小帅平时性格温和,人缘极佳,深受同学和朋友的喜爱。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竟然在帮助朋友调解纠纷时遭遇了不幸。
据小帅的同学小李介绍,事发当天晚上,小帅应一位同学之邀,前往火车站附近帮助调解该同学与另一人的纠纷。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突然,对方掏出刀子划伤了小帅的脸部,两人在扭打过程中,对方又捅了小帅几刀,随后逃离了现场。
尽管现场有人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小帅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这一消息让小帅的家人和朋友们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
更加令人气愤的是,行凶者在逃离现场后,竟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张胸前有纹身的赤膊照片,并配文“十年”。
这一举动立刻引发了网友的强烈不满和愤怒。许多人纷纷留言指责行凶者的残忍和冷漠,认为他不仅剥夺了小帅年轻的生命,还对自己的罪行毫无悔意。
在这条动态下方,不少网友留言反驳道:“你是十年,别人是一条命!”
还有疑似行凶者的朋友留言劝诫他:“你脾气改一下啊!”“教你了多少,都没听进去,叫你不要惹事。”这些留言充分展现了网友们对行凶者的愤怒和对小帅不幸遭遇的同情。
事后,小帅的姑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侄子平时乖巧懂事,很受人喜欢。她也是刚接到消息赶回来,刚到殡仪馆时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希望凶手能够依法受到惩处,为侄子讨回公道。
未成年的恶,是世间最大的恶,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法制约束,纯粹而放肆!这就是未成年犯罪无责或减刑的恶果。
当《未成年保护法》居然“保护”未成年去侵害别人,这是对受害者最大的伤害,是文明最大的耻辱,是法制最大的漏洞!
邯郸三名初中生居然预谋虐杀同学。全国舆情高涨之下,广东清远市阳山县居然还有13岁男孩“顶风作案”,公厕性侵8岁女童。家属报警后,在3月18日接到派出所通告,说因为未满14岁,故不予立案。
现在这个16岁了,是不是该“管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