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昌俊
(作者朱昌俊,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预售模式卷土重来,并作为预热活动打响各电商平台今年“双十一”促销的第一枪。然而首轮预售结束后,不少用户反映称,错过付尾款时间导致定金全部被扣。记者调查发现,各电商平台的预售模式分为付定金和付尾款两个阶段,其中付定金的时间较长,而付尾款时间较短,用户一旦错过该时间,将被取消订单并被扣除定金。对此,有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平台和商家仅采取勾选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定金不退、尾款支付时间,可能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图源视觉中国
先支付定金再付尾款的预售模式,其实存在已久。只要商家和消费者就此达成共识,其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围绕定金与尾款之间的纠纷,几乎是年年出现。其中一个关键就是,付了定金,但没来得及付尾款的消费者,到底是否还有权利要求商家退回定金?
其实,在法律上来讲,消费者支付了定金,即视为与商家之间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那么在未按规定时间付尾款的情况下,商家的确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然而,在现实中,这很容易引发争议。其中主要体现在两个细节上。一是,消费者普遍吐槽,付定金的时间较长,而付尾款时间较短,也就让消费者容易错过支付尾款的时间;二是,关于付定金的时间,商家的告知是否充分,也存在商榷的空间。如有平台的支付定金界面仅在最下方标注了两行小字“同意《预售协议》,页面价格暂扣减当前可用优惠,未付尾款定金不退,付尾款后若退款定金可退”,用户下单时只需要勾选该协议,就可直接付款,其间没有其他关于定金不退的弹窗或提醒。这种方式是否尽到了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显然就存在疑问。正是基于这些现实情况,“尾款没付定金不退”的做法,其合理性也就不得不打一个问号。
客观说,商家希望付了定金的消费者尽早付尾款,这种利益出发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落袋为安”。但是,不管是过度压缩付尾款的时间,还是一些关键信息告知不足,都很容易引发纠纷。这一方面,是对消费者不公平,另一方面也未必符合商家的长远利益。要知道,商家的目的应该是促成更多交易的达成,而不是图谋一笔可以不予退还的定金。一旦让更多消费者因为未及时付尾款而损失定金,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意味着交易的“失败”,即便抛开销售业绩不谈,也容易产生纠纷、伤及商家的信誉。平台和商家在定金、尾款支付规则和信息提示规则制定上,本就也应该多站到消费者的立场上、多置于如何促成更多交易的立场上来考虑。如此,才能有双赢。
平台方面也更应该做好规则的设计和把关。比如,可以就此出台更利于消费者,也更能避免带来消费纠纷的格式条款,并增加关键信息的强制性提示设置,尽量降低让消费者于不知情的情况下损失定金的风险。这对平台来说,其实也是好事。因为类似的消费纠纷多起来,显然也不利于平台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近年来,关于“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在规则设计上的复杂化,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吐槽,不少消费者都大有“累觉不爱”之感。据此,一些平台也做出了一些改进措施。但总体上,像定金、尾款规则的设计等,还是难言真正对消费者足够友好,依然留下了“套路”消费者的质疑。
不可否认,当前各类促销活动的竞争非常激烈,商家、平台之间都面临压力。但是,要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归根结底还是得靠服务与真诚。在交易规则的设计上,就该多一些透明和消费者视角,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为消费者“挖坑”,也有效压缩消费纠纷的空间。这也未尝不是当前构建放心消费环境, 助力提振消费信心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