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稻城亚丁景区以环保为由,限制游客自带泡面,却又在景区内售卖高价泡水热干面,引发舆论关注。江苏省消保委发声,景区自主管理权,不能凌驾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上。
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称其在稻城亚丁景区准备吃自带泡面时被工作人员阻止,理由是"泡面的汤会污染环境",但景区自己却在出售22元一碗用水泡的热干面。事后该游客还发现环卫工人直接把面汤倒进景区地里。随后景区发布通报,对经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业整顿。针对自带方便面的游客,景区将免费提供开水和场所,统一收集和规范垃圾处理。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一边打着环保旗号明令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一边又在景区内售卖溢价严重的食品,这样的双标行为,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吴惠敏说:“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自主选择权、公平经营权以及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景区无正当理由去限制消费者携带食品入园涉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去强迫消费者购买价格明显不合理的商品,是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
其实,这种情况并非个例。2019年年初,一大学生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该大学生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法庭,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补偿原告50元。随后迪士尼做出调整,宣布游客可以携带供本人食用无须加热加工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出于环保及安全管理需要,景区加强对食品携带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景区自主管理权不应凌驾于游客合法权益之上,景区要平衡好景区收益、环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多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吴惠敏说道:“景区应合理地去布局餐饮点,去便利游客获取餐饮服务,必要的时候对于这种汤汁、泡面之类的食物,也可以引导游客到餐饮点去就餐,另外也要对景区内的食物进行合理的定价,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
另外,游客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自觉保护景区环境,比如尽量携带可重复使用的餐具或水杯,根据景区规定在餐饮点用餐,避免随意丢弃或倾倒垃圾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编辑/郭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