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道加塞不让,这种情况被别车辆也有责任!
近日,一位车主在某汽车论坛上发贴讲了自己行车被卡位的经历,本意是讨伐那位卡位的车主不文明行车的行为,却在论坛上引发了争议。
一方认为,卡位车主应该被谴责,其不顾自身和其它车主安全的强行卡位行为已经威胁到了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应该受到谴责和处理。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从现场画面来看,当两条车道汇合为一条车道的时候,应该依次交替通行,即俗称的“拉链式通行”。
该网友还搬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如果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将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很多回贴网友表示,通过这个帖子,又学习到了拉链式通行的知识点了。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冷门的交通法规,如果不注意,就会因为违章而被罚款扣分,到时候几本驾照都不够扣。
闯绿灯
误区:只要是绿灯情况下,甭管前方什么状况哪怕是拥堵不堪的时候,也往前开,直到都堵在一起。
正解:在特定情况下闯绿灯也是要罚款扣分的。这种情况是指当车辆明知道前方拥堵无法行进,在绿灯情况下继续驶入路口,导致其它方向的来车也拥堵无法通过时,如遇交警严格执法,就会被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处罚。
绿灯不走
误区:有的车主停着等红灯的时候,就开始玩手机。绿灯亮了也视而不见,直到后面的汽车喇叭催促声响成一片,车主还振振有词:催什么催?着急你飞过去呀
正解:因为如果绿灯亮起超过3秒不走(特殊情况除外),就属于违反交通法规中: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将被处以罚200元扣6分的处罚。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其它人的通行权。
连续或频繁变更车道
误区:有的车主认为,只要我打了转向灯了,就可以直接变更二条甚至更多车道。还有凭借着自己技术或车辆性能好,在道路上见车超车,频繁变道。
正解:一次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随意变更车道的,还将处以200元的罚款。若发生事故,变道车负全责。至于频繁变更车道,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抢道驶入
误区:遇前方道路变窄或合并车道的时候,谁先驶入谁就赢,看谁抢得过我。
正解:当遇前方车道变窄时,应当以拉链式通行法则依次交替通行。如果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将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此外,当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同时向中间车道并线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需要避让右侧并线的机动车,让其先行变道。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左侧变道车辆将负全责。
路面停车车头方向未按规定停放
误区:有的车主在路边占道停车,认为我给了停车费,想怎么停就怎么停。结果因未规范停车,被处罚。
正解:有的地方路面临时停车明确写明了要求车头朝向一致,以及要求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超过30厘米。违者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50元虽然不多,但也不必去违反吧。
超员超载
误区:有的车主开车带着一家老小出门,大人抱着孩子坐,想着孩子不占座,就不构成超载。
正解:私家车可不是客运汽车,身高多少厘米以下就免票不占座,一切以车辆行驶证核载的人数为准,超员20%,比如五座车坐了6人,就属于超员了,将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刹车灯出问题
误区:车上刹车灯坏了,与别人没关系,我空了再去修吧,至于别人方不方便,干我什么事,反正追尾后车全责。
正解:刹车灯有问题,包括刹车灯不亮或长亮,都属于故障。刹车灯等同于汽车的信号,便于后车观察和判断前车的驾驶状态。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车灯有故障就上路,被查处的话,属于违法行为,是要被处以罚款的。
此外,还有一些外国的比较有趣的交通法规,也需要谨记,切莫违反。外国的月亮圆不圆我不知道,但是外国交通违法的罚单比较重是真的。
比如在澳大利亚,如果闯了黄灯,将受到454澳币的罚款,外加60澳币的受害者征收罚款,哪怕没有受害者也要缴纳,扣除驾照3分;离开车辆超过3米不关车门、窗的话,将会被罚款108澳币。如果不拔钥匙,就等着双倍罚款吧。估计这项规定是为了防止车主的车辆被盗吧。其它诸如开车使用手机,甚至放腿上都不行,以及行车过程中,车上乘员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甚至行驶中不小心溅了路人一身水,都有可能吃到罚单。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交通参与者更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让行车更有序,构建良好的交通参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