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亲子鉴定未取得夫妻双方同意一律视为无效!

你若安好如初见 2023-03-16 13:35:02

继广东推出亲子鉴定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后,重庆紧随其后,推出新政。根据3月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其中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亲子鉴定是隐私不得强制做。

我们来做一番解读,如果某位丈夫,怀疑自己的妻子婚内出轨,自己在抚养的孩子可能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此时你如果私自带着小孩去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当然鉴定师可以做,但是不能作为离婚纠纷中的证据使用,法官不会认可,因为你这份证据是违法的,涉嫌侵犯了妇女的隐私权。

而如果你想要这份证据生效,那就必须在亲子鉴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必须签字同意,这样做出的亲子鉴定才合法合规,可以用于法庭证据。

看到这里,诸位网友都明白什么意思了吧?那我们不禁要反问一句,如果女方不同意做,你是不是就要一直带着怀疑过下去,哪怕鉴定出来不是自己的骨肉,也不能因为这个理由作为证据去要求女方离婚?

滑天下之大稽!

不知道在制定这条法律法规的时候,专家内心是怎么想的。至少从男性的角度来说,就是没有尊重男性。法律的制定,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设立的,如果抛开了这个因素,如何去讲究法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如果在妻子一方不同意就无效,平等的是如果丈夫不同意也无效。这里就产生了一个逻辑性的问题:女方知道孩子肯定是自己的,但男方能知道孩子肯定是自己的吗?可以想象,没有任何一个女子会同意去做的,因为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女方很可能心里是有鬼的。既然如此,何谈法律的公平公正?

这就会导致一个现象,老实人接盘了!而那个潇洒的背影却是提上裤子走了!孩子还得老实人养。

这让我想到了不久之前的一个报道:妻子结婚后,不愿意待在家中,便出去务工,四年未曾回到这个家。某一天,这个妻子回来了,但是是带着六个月的身孕回来的。而这位妻子的一番言论,也让作者直接目瞪口呆:他就是个禽兽,太看重血缘关系!

当前社会中,受到网络和短视频的影响,各种毒鸡汤开始出现,渐渐地将男女之间的矛盾进行升华。而很重要的一点,是一直在压制男性的地位。

从生物学及社会学角度来说,父亲其实对于自己的孩子联系并不像母亲那样紧密,因为孩子都是从母亲身上生下来的骨肉,自然认同感极强。而男性要获得这种紧密联系,只有两个方式:一是血缘;二是姓氏。而血缘则是最重要的一条纽带。因为在此之前,夫妻双方并不认识,结合为夫妻之后,因为爱情,也因为两人的结晶,就组成了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家”的概念。而如果血缘这种关系纽带被切断了,夫妻双方还如何继续走到一起?

在夫妻关系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对方的忠诚,如果女方没有做出不忠的事情,也不会有男性无聊到去怀疑自己的伴侣,自己的血肉,当然,极个别的人除外。一旦男性产生了这个想法,那一定是有特别的事情发生,让他不得不怀疑。

又想起一个农民工说的话:我离婚了!

工友:不是好好的吗?怎么就离婚了?

农民工:是她提的。我以为自己努力工作,再苦再累,都把钱给到自己的老婆,我就会是一个好丈夫好老公。现在我知道了,要是我挣不着钱,我连个好人都算不上。

当然,话题扯远了,还是回归到亲子鉴定这个话题。我们的想法是,法院或者专家在出具某一项法律规定或者法律条文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深入民间,了解一下民间。而不是说在办公室里面,喝杯茶,然后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要保护妇女的合法隐私权益。我们不反对保护,但总有个限定条件吧。如果连自己的孩子还要证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我自己证明了你还不信,还要妻子也要证明。事情不就是两头堵了吗?

最后发一句感慨: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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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3-17 23:06

    亲子鉴定怎么搞,可能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来做亲子鉴定,鉴定没有问题,最后再领证结婚好了

你若安好如初见

简介:阳光洒满大地,却没有洒进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