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自行车的世界里,新的国标政策就像一阵突如其来的春风,吹拂过市场的每一个角落。但是这阵风,却不像温暖的春意,而更像是一股引发争议的寒流。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就站出来对这股寒流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李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新国标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小时的规定简直是让人哭笑不得。你看,在城市里快步走都能轻松超过5公里/小时,一般成年人骑个普通自行车无风无雨轻松就能达到15-25公里/小时。那些稍微专业点儿的山地车、公路车呢?它们可是能在飞驰时轻松突破35公里/小时呢。这样看来,电动自行车如果限速25公里/小时,那还真有可能连人力骑行都比不上了。
更别提那些特殊情况下急需加速的时候了。假设你正在骑着电动车安心游荡于城市之间,突然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加速逃离时,结果因为超过了25公里/小时限速而断电——这不仅仅是尴尬那么简单了吧?它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后果。
交通拥堵问题也是个棘手难题。很多城市并没有足够宽敞专属于非机动车辆使用的道路。所以在这种条件下,如果电动自行车骑得太慢反而容易导致交通拥堵、通行效率低下。要知道,在交通高峰期间或者狭窄街道上,即便小小加快一点点速度也可能显著提高整体流量。
现在想象一下混合式道路情境:摩托车、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挤在同一条道上移动。如果电动自行车因为被限制速度而缓慢前进,势必会妨碍其他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并可能因此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几率。试问,在这样紧张又复杂的交通环境中降低速度是否真正提高了安全性?
再来说说北斗定位系统吧。新国标要求所有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想法本身听起来科技感十足,但实际上却多少有点画蛇添足。首先是成本问题:增加一个功能固然好听好看,但最终账单还不是得消费者买单?再者说到实用性:很多老百姓可能根本就用不上这么高级别的功能。
接着聊聊塑料件占比问题——减少塑料制品从环保角度出发当然值得赞许;但如果由此造成北方地区冬天骑电动自行车时无法安装挡风被从而导致塑料制品占比超标,则未免太过苛刻了吧?毕竟在严寒中温暖与安全同等重要。
面对这些争议和挑战,李稻葵教授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做到真正贴近民意,并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差异化标准;不能光听理论专家空谈技术参数或者只依靠桌面数据作决策;不能让没日常使用过电动自行车经验的人士去制定相关规范。
最后总结一番:社会发展永远需要平衡效率和安全、创新和可靠、个性化需求与统一规范之间微妙关系。立法时候考虑周详细致、透彻深入才能确保政策既合理又受欢迎;否则再好听的政策也只会变成束缚社会进步甚至浪费资源之累赘。
所以我们期待着,在政策制定者耐心倾听民众心声、广泛收集第一线信息后能作出更明智更符合实际需要改革调整;期待着有朝一日在平衡好利益关系后大家可以骑着合适速度安全舒适地穿梭于城市乡野之间;期待着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便捷与欢乐同时又不失安全与环保。
终于碰到有个说人话的教授了[呲牙笑],那些提议限速25的专家,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电动车再不安全,还是很少摔死人的,事故多数都是汽车,为什么不让汽车限速?比如城市里限速60以下
速度还是要限的,但是25公里时速确实过分了。一般国标都会有行业头部企业参与的,不应该订出这种邪门的标准才对。
电动车超过25公里的时速就不安全了吗?扯淡!小车超速出了这么多事故为什么不限制汽车的时速,就算加大油门最多不能超过50公里的时速!
应该把汽车限速在25公里,因为气车出车祸容易伤到别人
这个问题我也提过社情民意,很简单的例子,我从家到单位15公里,骑电摩最快跑到40公里每小时,可是到单位时间是四十分钟,因为路上有等红绿灯时间,高峰期拥堵行驶缓慢等因素,如果最快限速25的话,到单位时间估计得一小时,提出限速25的人,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城市框架越来越大,通勤时间越来越长的因素
我们现在的城市马路的人行道和电动车道的宽度比有明显问题,人行道过宽,电动车自行车道过窄。
25时速想超24的前车真的是急死人
如果先把汽车最高时速锁死在60公里每小时我就没意见
这些人是在刷自己的存在感,最后不会有人真正执行的。
砖家嘴比理论贵
有病的人提出25
25确实有点低,35差不多。不宜太快也不宜太慢。我骑过电动车,35仍然是安全的,而且载人载货后,会拉慢速度,标称35,实际上路会达不到35的,上坡时更慢。[吃瓜]
真被二货专家强制限制25迈的话,那么他们规定的限限速破电动车真就可以淘汰了,都改骑自行车吧,肯定骑的比它还快!
让一帮天天坐着本田,卡迪拉克的砖家制定电动车的标准能有好吗?
[点赞]
汽车统一限速45
一个经济学专家也跑来和文盲们一起指责物理学了。在相对论中,速度越快质量越大。制定电动车的速度和重量限制标准是为了在兼顾效率的同时,在保护骑行者和被伤害者在遭遇事故时受到的人身伤害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