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湖南女子李丽云和丈夫肖志军在北京打工,生活艰辛。
李丽云怀孕后,肖志军勉强给她买了一碗面条,还让她在餐馆打工。
李丽云分娩时出现难产,医生建议立刻做剖腹产手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肖志军看到手术费用太高,担心自己付不起,就一直不肯在手术通知单上签字。
二、医生多次劝说无效,只能眼睁睁看着孕妇死去医生耐心地跟肖志军解释李丽云的情况有多严重,还提出可以给他们减免部分费用。
肖志军却不为所动,还说自己没有钱也没有保险,让医院免费救人。
医院规定必须要家属签字才能进行手术,否则会有法律风险。
医生无奈之下只能等待肖志军的决定,但他始终不肯签字。
最终,李丽云和腹中的胎儿都因为延误治疗而死亡,医生也无能为力。
三、男子反咬一口,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李丽云死后,肖志军竟然反过来指责医院没有及时救治,导致他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他还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1万。
李丽云的父母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悲痛和愤怒,他们认为肖志军是害死了他们的女儿和孙子。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肖志军6次拒绝签字是导致李丽云和胎儿死亡的直接原因,并没有医院的过失。
因此法院驳回了肖志军的诉讼请求,并免除了他本应承担的诉讼费。
四、小编观点:家属签字制度应该改革在这起悲剧中,最可怜的就是李丽云和她的胎儿,他们本来可以活下来的。
最可恨的就是肖志军,他明明有机会救回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却因为贪图钱财而置之不理。
在小编看来,医院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他们能及时对李丽云进行手术,或许就能挽救她的生命。
但是医院受到家属签字制度的限制,不能随意对患者进行手术。这样的制度有利于保护医生和医院的权益,但也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死亡。
小编认为,家属签字制度应该改革,给予医生更多的自主权和判断力。当患者的家属不在场或者不合理拒绝签字时,医生应该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决定是否进行手术。
这样既可以保障患者的生命权,也可以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如果因为拒绝签字导致死亡,丈夫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应该支持妻子的娘家人提起的诉讼。
患者清醒时,应该患者应该有自主决定权
关医院什么事。要是医院可以自己决定做手术,那幺蛾子更多。比如文里这类男的,反正就不签字,你医院要是做了手术,那他就不给钱,因为没同意你医院做,要是医院不做手术,那他就告你们医院,因为你们没主动决定手术,反正总能讹你。
这种制度合理吗?把命交到别人手里,遇上这种变态,死不眠目
医院是有手术自主权的,家属签字只不过是为了规避责任[得瑟]
任何制度都不能让人命作为代价
这男的应该判刑,故意杀人罪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这是间接杀人,女方父母直接提告。
那谁来决定合理不合理 更何况如果家属不同意 你能随便再一个人身上动刀 妥妥的法盲 签字制度不但是保护医方 也是保护患者 不然万一哪天问都不问你就在你身上拉一刀
以前不能自己签,因为不能保证患者是在清醒状态下自愿签的字。现在改了,要全程录像,有警察在场,保证患者是在清醒状态下自愿签的字!
这是医院的错。医院要有掌控力
'小编法盲
现在你是碰到一个无赖,做不做他都要赖你。
为啥不能自己签
为什么病人自己没权利签字?
法律风险大过人命,这时候这么遵守法律了。。。
好狠,小孩不是他的,报复在这!
救人到底谁说了算?
丈夫不签字,难道女方的父母不能签字?我觉得这规矩绝对不合适
患者自己签字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家属签字!
家属不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医生才有最终的决定权!
为啥孕妇不能自己签?
垃圾男人!还考虑钱先。作为一个父亲我经历过等待妻子生孩子的过程,紧张从晚上7点一直在门外等到早上母子平安,谁还考虑钱不钱的[笑着哭]
没钱结什么婚,生什么孩子
说白了都是钱在作怪,如果他钱足的话,可怜天下的穷人!
哪里的医院,还必须一定要签字。。。
他不知道死活,医生也不知道吗?就这样看着死去也不救?
这种应该算过失杀人吧?该十年以上走起。
为什么一条生命要掌控在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手中?这样的狗屁制度哪个狗屎砖家定的?医生的天职忘了吗?救死扶伤,医生有权作出决断!
有句话什么说来的?夫妻之间平时别吵架:女的说:到你病了上手术室:我对医生说别抢救了把氧气拔了吧。男的说:等你上了手术室:我距绝签字。看你蹦跶。这事谁也怪不了谁
为什么本人不能签字?非得家属签字?
类似情况,应该法律明确,出于人道救援目的,医生可以手术,但是以后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在一个愚蠢而且自私的丈夫做出错误决定以后,医院方应该想方设法挽救患者生命,而不是以死板的“规定”为借口,眼睁睁的看着产妇死亡!
穷到无米下锅时,你们就知道了。[红脸笑]
自己的命怎幺能交给别人,这制度明显缺陷,本人签字即可,要别人签字干什幺,万一有仇恨那不是故意杀人吗
所以还是不能找穷人结婚啊。兜里就500元,手术要5000元。那你还是死了吧,你死了,我去医院闹一闹,医院得赔我几十万。[得瑟]
悲剧!他在乎的是钱,他爱的也是钱。两个最亲密的人,都怎么死了,一尸两命。
拿钱办事
想不通为啥都要削尖了脑袋都要去北漂?北京已经够挤了,人均生活空间小,空气污染大,生活成本高,辛苦打工一辈子能剩下个啥?还不如去老家附近小城镇或是省会城市打工,为啥不去湖南打工?看过CCTV一个纪录片讲北漂族的,太心酸了,更多人北漂到最后还不是一事无成最后灰溜溜回老家……[无奈摊手]
不切实际的法律条文才是根源,现在的人不敢干实事就是怕承担无妄之灾。
嫁人是第二次投胎,可以投胎到一个没钱的,去陪跑。但不能投到一个穷的。自己体会吧
没有能力就不要呆在北京
编故事吧
救死扶伤 其实能救 特殊情况 不能让自己看着一司两命
说白了就一个字。没钱
制度改为,孕妇自己签
患者才是第一责任人在思维清析时
希望可以判老公死刑
跟错人,真悲哀
父母没权利签字吗,只能配偶签?实在太远是不是可以视频什么的,总有特事特办吧。
这要是签完字了啊还是两个都死了,就是理所应当了吗?就都没有错了吗?
挺好,挺好,都是好人,真好
应该可以电话授权,让女方娘家人拍板,不能只给丈夫决定生死权利。
这新闻,不管真假,在这种本来结婚率就低的时候发。其心可诛
我要是姑娘的爹,我把这男的剁成肉馅
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
全球最挫最垃圾最愚蠢最低档的男人,居然也有妻,老天瞎眼了!
怎么可能?我当时都难受到快拿不住笔了,医生还是让我签,字签的歪歪扭扭的,剖腹产。家人去办各种手续去了,回头娃都送出去了,他们都不敢相信那么快。
家属就算不签字,就可以见死不救了?
如果我是娘家人,给它1200万,猪🐷头割走[静静吃瓜]
好可悲,自己不能决定,还得要别人签字?
如果患者清醒时是能自己签的吧?我当初生产时血压有点高,产房外不见我老公,是医生给我签的字,打降血压的药
家属不签字的情况下,那么有生命权的孕妇在有意识的情况下能不能自己签字
孕妇自己不能签字吗?为啥必须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签字?谁也不能保证那些人一定想让她活着,对吧?中国的法律是怎么了?
上次看到介绍,说他们没领证,所以男的不签,女的是他捡来的,不知道真假,比较乱
这时候医生应该报警!
医院有错,不能免責!
看过这件事的记录片,这女的好像是私奔的,并没有结婚
这不搞笑吗,不签字不行,签字也不行
家属不签,患者可以自己签字吗?
这种属于特别情况,应该给女方父母打电话征得同意就行了。不然这和古代有什么区别?把自己的生死交在别人手里
男的够垃圾,这女人也是脑子不想事,临盆之前要么回家,要么把婆婆或者妈妈喊来。这这种事男人永远靠不住
家属不签字,就让人死?还是医院?理解不了这是什么逻辑
现在老公拒绝签字医生可以报警
为什么不让他妻子签字?他妻子的选择权被剥夺了吗?
有些人连老人都不敢扶,却要求别人干99.99%被告并赔钱的事,[吃瓜][吃瓜][吃瓜]
为什么不通知女方父母签字,事情的严重性人人知道。
这个决定权女方父母应该也有 不能给男方
为什么孕妇自己的命自己不能签字?
自己应该可以为自己的手术签字。
这变态老公和医院都有责任!
是什么人制定这种的法律,医生不敢救人的原因是什么
生命捏在别人手中!
真是杀人不见血
法院为什么还要免了这个恶棍的诉讼费!这不是零成本犯罪吗!
为什么不让孕妇自己签字,我妈手术都是自己签字的。
签字前最好别看里面的内容,闭着眼签就行。看了的话你会怀疑只要动手术,人就会挂,并且医院无责。
华人塔麻的不配有医生
这男人真没用。
就他妈想不通这么穷还能娶到老婆,就很生气[裂开][裂开][裂开]
这男的本是想讹钱,根本不在乎妻儿!
首先 这一定是假新闻
这个新闻一看就是假的,医院在任何时候都是产妇的生命至上,不会因为需要签字就看着孕妇死的。再说了,产妇难产,自己也是清醒的,完全有能力自己签字!现在网络言论自由是好的,但是这样不负责任为了流量现编乱扯,希望能够监管一下,封杀账号
产妇昏迷了吗?
穷的没有了人性,不如死了吧
嫁给这种男人,下辈子要他还
法院为什么要免除他的诉讼费?为什么不判他杀人?
这么渣这么穷都有人为他生姓,自愧不如
买什么房,结什么婚,是什么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