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温度越来越高,走在路上感觉自己要化了,成都再次开启“高温烧烤”模式,这时候,大家都对于高温津贴关注。那么,什么是高温津贴?什么条件下可享受?哪些人可以领高温津贴?能领多少?怎么领……别着急,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这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用以补偿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时额外的、特殊的劳动消耗。
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二、什么时候会发放高温津贴?
室外露天作业温度高于35℃(含35℃);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含3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三、哪些人群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只有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被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作业的劳动者。
常见能够领取高温津贴的岗位有室内高温电焊工、室内厨师、室外修理工人、装卸工人、露天环卫工人、外卖骑手、快递员等。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四、高温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18元。
目前四川省高温津贴延续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政策,四川省人社厅等部门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18元。各市(州)在此范围内,结合实际,执行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
用人单位应该及时足额地支付高温津贴,否则属于欠薪。当用人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时,除了申请仲裁外,劳动者还可以向企业工会或上级工会反映、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五、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高温津贴是工资,且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畴内,是法定的劳动者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强制性津贴。
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是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企业福利。
六、高温津贴的性质是什么?
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且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但高温津贴属于因高温这一特定情形而设置的一种特殊性福利,并非用人单位必须针对全体员工普遍发放的劳动报酬,不具有普遍性,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劳动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七、夜班人员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或者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夜班无关,劳动者只要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另外,除了高温津贴外,企事业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室内人员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八、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线上举报投诉:
1.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家庭→成都劳动监察,可在线举报投诉。
2.关注“成都劳动监察”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可在线举报投诉。
现场投诉:
劳动者可到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反映。
通过“成都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便民服务→劳动监察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