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个用户在后台留言反映说xx广电被列入老赖名单,
我开始时并不相信,好歹也是一国企,还能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于是我去查了一下相关的信息,结果把我惊呆了,还真的确有其事!
我在某查询平台上的“查老赖”中输入该省级广电公司的名字,竟然出来多达8页、70多条记录,
最新一条是1月25日发布的,截图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那这个“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呢?我百度了一下——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指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很简单,就是法院判决这个广电公司需要赔付别人一定金额,但该广电公司一直没有赔付,且没有按要求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情况还不是这么简单,更严重的还在下头:
我往下翻了好几条,内容大致如此,但赔付的第三方不是同一家、金额也不一样,判决书和执行法院也都不一样,
金额大的有几十万,小的几千块,
赔付对象包括:郑州市雷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等等很多家,
最早的记录可以追溯至2020年11月——被告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李前超工程款445670.63元 案件受理费7985.06元,减半收取3992.53元,由被告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这样看来,该省级广电公司的经营状况确实不容乐观啊,
一家大型国企,竟然屡屡因欠款被合作方告上法院,甚至长期无法履行法院判决以致于被列入老赖名单,但凡兜里还有点钱,都不可能干出这事啊。
欢迎知道实情的同学爆料或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