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补助对象:在兰州市内注册运营且稳定运行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以下统称“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最长不超过5年。
补助条件及标准:经营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经营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经营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方式:按照属地化申报原则,经营主体自愿提交申请,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项目补助。经营主体申报补助资金数量根据县区分配资金,按照申报先后顺序(成功提交全部申报资料时间为准)发放。补助资金发放截至县区分配资金数额用完为止。
白银市:
申报对象:在白银市范围内,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补贴标准:根据省厅下达的资金总量,择优补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申报方式:市场主体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县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市属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为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级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
湖南长沙:最高10万元补贴!
为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军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长沙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退役军人“带头建设家乡、促进经济发展,带头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简称“双带双促”)项目资质认定活动。
1.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专区)
扶持对象:吸纳退役军人创办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基地或专区。
具体条件:
· 吸纳10家以上军创企业的认定为基地,10家以下、5家以上的认定为专区。
· 每两年进行一次资质复核,符合资质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资金扶持和政策帮扶,同一基地(专区)资金扶持不超过3次。
扶持内容:资金扶持、政策优惠、宣传推广等全方位支持。
2.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企业
扶持对象:本市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或主要合伙人为退役军人的自主创业企业。
具体条件:
· 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 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 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 创新型企业、获奖军创企业、放弃政府指令性安置的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乡村振兴领域的军创企业优先。
扶持内容:根据企业规模和效益,提供资金扶持。
3. 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企业
扶持对象:积极招聘退役军人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
具体条件:
· 退役军人占员工总数的30%以上(大型企业放宽至10%、中型企业放宽至20%),或2024年1月以来新招员工中退役军人达10人以上。
· 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
· 大中型企业退役军人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达50%以上的企业优先。
扶持内容:根据招聘退役军人的数量提供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扶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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