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各个村庄作为一个个集体,其资产属于全体村民所有,不应该是哪个人的私产或牟利工具,不能以损害村民集体资产肥了个人腰包。但是,不得不说目前农村资产还存在很多不透明让村民不明白的问题,也有不少人以权谋私,以各种名义侵占村民以及村内集体资产。
近日,新华社发表社评文章《让侵占农村集体“三资”者栽跟头》,内容直指农村“三资”问题,而背景就是今年以来河南多地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多起违反“三资”管理规定、严重损害村集体权益的典型案件。
其中包括贱租贱卖村集体资产、私吞拆迁赔偿款、虚报冒领补贴款、侵占集体资源收益等等违法违纪问题,并把这些违法违纪的干部称之为伸向农村集体“三资”的黑手,并列举了一起典型案件。
即河南驻马店驿城区某村党支部原书记韩某,不顾集体利益,未经村两委研究和“四议两公开”程序,屡次私自低价出租集体资产,并将承包费占为己有,致使集体资产流失。这些侵占村集体资产等向农村集体“三资”伸出的黑手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下都栽了跟头。
那么,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呢?和我们村民有啥关系呢?简单来说,“三资”是指资金、资源以及资产;而农村集体“三资”则是集体所有制下,农村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资产和资源。所以这“三资”与我们所有村民都有直接关系,牵扯农民的直接利益。
具体来说,①农村集体资金包括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②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③农村集体资源指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村集体的“三资”是所有村民的,如何利用分配也是集体村民说的算,比如农业补贴资金问题。有些村组干部利用自身权力以及不透明的财务制度,私自挪用、侵占村民补贴款,最后导致村民利益受损,这就是典型的侵占农村集体“三资”。
如何杜绝干部向农村集体“三资”神黑手?在农村,基层干部包括农村的村干部,有不少都是令村民不满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为人处世令人不满意,更多的还是他们没有站在村民以及村集体利益的角度上当干部。
有网友吐槽,现在很多农村的村干部选举都是以拉票,甚至“贿选”,为了一个村支书或者村主任的职位不惜花钱请客吃饭,这就不得不令人质疑其当干部的初衷是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服务村民服务村集体?
虽然我们很多村民都只有有一些村干部有问题,但是农村不透明的财务制度令村民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比如村内工程的花费问题,如果村干部有心虚开发票、做假账等等,村民是很难知道实情,即便财务公开也是没有办法的。
因而现在很多让侵占农村集体“三资”栽跟头的多是上面监察部门的作为,也有下面利益之争的功劳,很少有村民掌握证据举报的,所以很多人都要求领导干部公布财产和收入,实行财产透明,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如果所有村干部都公开了财产,相信村民对于村干部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猜疑和不满,因而解决农村“三资”流失问题,就是建立包括村干部在内的财产透明问题,与其让侵占以后栽跟头,不如提早杜绝这些伸向“三资”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