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楼拜对写作中的语言有过这样的描述:我们敲打语言的破铁锅,试图用它来感动天上的星星,其结果只能使狗熊跳舞。
耗时五年写成,在誊写和出版中耗费了巨大精力。在今天看来,这部作品已成为完美的象征。王小波说杜拉斯的《情人》是绝妙之作,全书没有一段多余。福楼拜的这部作品已然如此。米兰·昆德拉曾评价说,直到这本书出现,小说才终于赶上了诗歌。
阅读富有魅力,因为文字的美感,身临其境的叙述。对于包法利夫人——艾玛这个人物,我与大多名家解读的观点不同 。他们在意艺术性,联系安娜•卡列宁娜进行哲学思考,有的人甚至同情艾玛。
我看毕此书,始终为夏尔难受,当然看他那么愚蠢地忽视破绽,对艾玛的爱情坚信不疑,我也有点气愤——果然爱情中被欺骗的都是信任伴侣的人。
他怎么能这样,莫名其妙的账单放任妻子应付,去外省看戏留妻子和莱昂多相处一天,钢琴课没去上过他毫不怀疑那段时间艾玛的去向......
我认为这不是深情,只是单纯。有时我也觉得这是伪装,他心知肚明。直到艾玛服毒自杀,他的悲痛依旧是真情流露,才明白那真的是愚蠢。
最后他发现艾玛和鲁尔夫的信件,真相似乎了然于胸了。他在酒馆见到他,牙齿打颤,双眼恨得发红,但是他连打他一拳的勇气都没有。他坐了一夜,就那么死掉了。
本书人物中,艾玛作为主人翁“包法利夫人”,她是一个毁灭家庭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她的虚荣,多淫多情,她不会负债,夏尔不会死,女儿也不会沦为童工。有人认为这要结合世俗,考虑到那边的风化。
那个世纪的法国人,他们看似保守,热烈歌颂爱情,实际上对爱情并没有那么忠贞。在关于那时候的小说里,一个上流社会的人物有一个情人实在正常。例如某对伯爵和伯爵夫人,各玩各的,甚至没有情人还让人惊奇。读莫泊桑,巴尔扎克,大仲马的作品也有此感受。
但是我认为这种人不是环境造就的。经典之所以经典,不只是文学艺术经典。我们现在还会把人称作阿Q,称作祥子,因为这些人物是典型,他们的特点在世世代代都能找到影子。有社会就有阶层,不同阶层也会涌现各种典型。
包法利夫人无论出生在哪个时代,她都该被谴责。因为不忠,背叛,淫乱,无情,无论这些字眼出现在什么伟人身上,如何洗白,都是耻辱的。 她虚荣,将自己的嫁妆很快挥霍殆尽,夏尔辛苦挣来的所得她也毫不留情。甚至为了虚名,唆使他没有把握地给一个可怜的跑腿治脚,最后失败,他只能截肢。
她只在舞会上与子爵有一面之缘,竟然到临死眼前还能闪过他的身影。经历了三个男人,她的理想型终究是没有得到的那位。 其实由此也可以看出,她要的绝不是她所想的。荣华富贵,浪漫情调。
也许当真正和子爵在一起时,她又不甘寂寞了。因为他和鲁尔夫在一起时无比深情,仿佛这世间都会为他们“偷得的爱情”羡慕嫉妒。卿卿我我,海誓山盟,再也容不下别人。 但是和莱昂在一起后她也是这样,她的需求没有止境,来自金钱与虚名,更是情欲和爱欲。
假如没有破产和自杀,莱昂和鲁尔夫成为过去,她还会遇见别的莱昂,鲁尔夫,甚至有子爵一样的男人为她倾倒,那么在她成为明日黄花之前,她也还是那个包法利夫人。
书的末尾,夏尔给她留的墓志铭是:不要践踏一位贤妻!真是无比讽刺。
罪孽不是死亡就能洗清的。
在写作上,福楼拜有句名言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这句话后来被证实是假冒的。不过福楼拜写作呕心沥血,力求完美,这句话也可以描述他。
要写好一个人物,肯定要深入内心,不浮在表面。他思忖艾玛的心境,为她的言行,情节做合理的安排,这都得要他把自己当作包法利夫人。
福楼拜一生没有结婚,我们可以设想他对于女人的看法。那爱情的魔力是奇幻的,他不走入这座围城,是因为厌女,曾受情伤,还是有更美的事物在吸引他?也许他对艾玛这个人物也极尽厌恶吧,因为她充满了虚荣和不忠。
小说也给我们一个平凡的提醒:做人不能太闲,否则容易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拈花惹草,红杏出墙,往往出现在这些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