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道友不死贫道,评小米集团副董事长林斌违背承诺减持股份

大成说说 2024-06-22 21:42:08

据《红星新闻》报道,小米集团的创始人之一、副董事长林斌分别于6月4日、6月5日和6月6日连续减持了合计1000万股的股份,套现金额达1.79亿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665亿元。在此之前的2020年9月15日,林斌通过小米集团发布的公告公开向投资者承诺,五年内不减持股份,林斌的这一承诺除了看好小米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外,也意在鼓励投资者大胆跟进和长期持有小米集团的股份。

然而距离承诺到期日尚有一年多的时间,林斌忽然违背承诺减持了股份套现,一些投资者投资者指责其缺乏诚实信用的精神。

针对投资者的指责,小米集团给出了公开回应,小米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媒体称,林斌减持股份套现得来的钱用于向林斌的母校中山大学做公益捐赠。4月17日中山大学的微博显示,当天下午林斌携妻子与中山大学签署了捐赠协议,林斌承诺向中山大学捐赠1亿元人民币。

虽然签约日期与林斌套现日期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差,不过从实操上说,公益捐赠可以不在签约日即时履行捐赠义务,可以约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履行。所以林斌4月份签约,6月份减持套现也能说得过去。

对于林斌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行为以及小米集团以做公益为由为其洗白的言论,作为法律人我谈谈我个人的几点看法。

首先,2020年9月15日林斌通过小米集团的公告承诺五年内不减持股票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归类为单方法律行为。所谓单方法律行为系指只要一方当事人表示了意思后民事法律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取得相对人的同意。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放弃继承权承诺、悬赏找寻遗失物广告等。具体到林斌承诺减持股份一事,该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无需取得其他投资人的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林斌有义务严格履行该项承诺在五年内不减持股份。现如今,林斌现减持套现既违背了自己的承诺也违反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其次,小米集团以林斌套现做公益为由为林斌的失信行为洗白的理由在法律上并不成立。企业家的第一要务不是做公益而是维护企业、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形象的说公益是锦上添花而后者是本职。林斌作为企业家,违反了自己的承诺套现去做公益,其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小米集团以林斌套现做公益为由为林斌的失信行为洗白理由也违反生活常理。林斌作为一名资深创业者和企业家,每年仅从小米集团领取的薪酬不少于数千万,其应拥有数十亿元的个人资产。其对中山大学的公益捐赠可以从其个人存款或者出售其他资产的途径解决,很难想象林斌沦落到没有现金只能靠出售股份套现的地步。小米集团无法洗白的是,林斌套现减持1.6亿元人民币,而捐赠给中山大学的只有1亿元,其剩余的6000万元落入了自己的口袋。此外,中山大学作为部属双一流院校并不缺乏预算,没有这1亿元捐赠也照样运行,林斌减持股份没有救急的性质。

第四,为什么林斌敢于违背自己的承诺减持股份呢?这是因为林斌在承诺中并没有设定自己违反承诺所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内容,同时如果投资者无法证明自己的损失与林斌的减持存在因果关系的话,也难以起诉林斌的违背承诺的行为。基于此,林斌才敢堂而皇之地减持股份。

综上,被人认为林斌当初承诺不减持为自己立了人设,这次捐赠又给自己立了人设,违背承诺套现后6000万元落袋为安,林斌名利双收,却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信心与预期利益,这就是典型的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做事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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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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