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都由朱元璋亲自负责,个个有的放矢、用意明确:
胡惟庸案,是为了清除功勋文官集团,随后趁势废除宰相制、强化皇权;
蓝玉案,可以看作武将版的胡惟庸案,目标是清除功勋武将群体;
而空印案、郭桓案,则聚焦于整顿吏治、打击贪腐,试图以铁血手段清洗传统官场习气。
由于这种“别有用心”的动机,在处理上述案件时,朱元璋秉承着从严、从重乃至“借题发挥”的态度,打破法不责众的常理、动辄数万人被处死。
虽然是乱世用重典,但朱元璋的做法带有明显的小题大做之嫌,一些案件当事人并没有主观的“犯罪”动机,更多的是出于传统、习惯,比如空印案。
所谓空印,指的是在空白账本上事先盖好印章,具体内容事后再填写。
以今天的标准来看,这属于典型的舞弊,有明显的做假账之嫌。但如果结合当时的情况、弄清楚这种举动的起因,就会发现其带有一定的“合理性”。
按照明朝的规定,在每年年底,各级政府机构(布政司、府、州、县等)都要派人前往京城,找户部核对辖区内的户口、钱粮、军需等等数据。
这看似常规管理类的操作,好像没啥毛病。但关键在于,有这么两项规定:
第一,地方提交的账目、文件,必须要加盖所在政府的官方印章才具备有效性;
第二,各个地方的账目数据,必须要和户部所做的账目完全吻合,哪怕有一丝出入,都得打回地方重做。
于是就经常出现这种局面:
某地方负责官员带着全套账本,不远千里、跋山涉水,历时十多天赶到京城;
还没等他喘口气,在朝廷里跟户部对账时发现,双方的账本关于某一项开支有十两银子的出入;
于是,全套账本被打回,重新核算、重新盖章,然后再重新提交;
这个官员于是连忙带着文件往回赶,一来一回,一个月没了;如果只需要改一次倒还好,假如折腾个两三回,报账肯定要逾期,这里面的责任,够有关人员喝一壶的。
于是,一直以来,各地方形成了这么一个潜规则:对账人员进京时,除了携带常规账本外,还会多带几套空白但提前盖章的账册,一旦正本没通过,便就地重新填写,而无需专门为此赶回原地盖章。
多年来,各级官员一直按照这种变通手段报账,大家都习以为常。直到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偶然”了解这一情况,顿时龙颜大怒,要求有关部门严厉彻查这种徇私舞弊、上下串通的恶性事件。
案件爆发后,大量官员被捕入狱,按照朱元璋的一贯作风,很多人明白会是什么后果,因此,他们极力为这种做法进行辩解。其中,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因此事被抓后,他的弟弟郑士利上书申冤,所做的解释很有代表性:
其一,所有的账本都在所在地留有存根,相应人员在京城修改只是应急的权宜之计,也不可能产生过分的出入,根本无法乱编乱造、弄虚作假;
其二,对于这种做法,朝廷有关部门从来没有明确指出它是违法的,也没有明文禁止过。如今突然要加以重罪,让人不服。
可以说,郑士利把空印这一行为产生之所以存在的背后逻辑阐述得相当清晰,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各方都默认(包括朝廷)的行业潜规则。
就算是朱元璋,说他是“偶然”获悉,其实也没啥说服力,按照他特务密布的做派,这种旷日持久的大范围对账模式,控制欲这么强的他不可能不清楚。说白了,他就是借题发挥,以此为契机杀鸡儆猴、整顿官场。这些人倒霉,纯粹是因为刚好撞枪口上了。
最终,所有参与者都被处死。涵盖了全国13个省、141个府、1000多个县管理印章、签名的官员,他们的副手也被发配充军。甚至上书试图挽救哥哥的郑士利也没逃过一劫,兄弟俩都被处以极刑。
空印案之后,明朝的吏治真的清明了一阵子。不过,依靠屠杀、而非合理制度,这种显示的问题不会得到解决,吏治也不会真的彻底改观。九年后,又爆发了户部侍郎郭桓倒卖官粮案,共有几万大小官员、地主富强被牵连,可谓杀人无数、血流成河,可惜的是,这仍旧是“治标不治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