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流量,造谣“打死人了”,景德镇警方严肃处理!

南河警方 2024-07-11 21:18:09

自媒体时代

人人都能手持“话筒”发表所见所闻所感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发布言论时应遵守法律尊重事实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7月5日,乐平市公安局礼林派出所接到网安大队下发线索,辖区居民杨某兰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短视频,画面口播内容为“出大事了”,并配文“打死人了”。

视频发布人言之凿凿,让很多网友信以为真,纷纷关注讨论,短短数小时,该条视频已被多次转发,播放量高达14.3万,点赞408次,收藏38次,评论75条。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该视频内容不属实。民警随即将视频发布者杨某兰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7月3日晚11时许,杨某兰带儿子出门吃夜宵,走到水岸兰亭小区附近时,看见一群人在路边围观两个女人吵架,为了吸引更多关注和流量,杨某兰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随手用手机进行拍摄,并将视频添加标题字幕和配音,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我以后再也不乱发视频了,因为自己的无知居然犯了法!”杨某兰懊悔地说道。杨某兰的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民警批评教育,杨某兰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了视频并保证以后不再发布不实信息。目前,礼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兰予以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展现自我、表达意见的同时必须要尊重客观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勿逾越法律的红线

来源:景德镇政法编辑:唐城校对:石磊审核: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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