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的一天,在重庆一水果摊前,多名身着制服的城管人员指着占道的摊位责令摊主杨漓:“赶紧搬进去。”
杨漓听到呵斥后,异常生气,与城管人员争吵了起来,双方在情绪激动之下,发生了肢体冲突。
随后,杨漓拿着水果刀砍伤了城管人员。见到伤人了,周围群众一片哗然:
“完了,这回摊事儿了,伤了城管,还不得抓起来啊!”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官代表的是秩序、规则,而民是遵守、执行,对你执法,你却拿刀伤人,这还了得?
但,结果却出人意料。
01
9月7日这天,重庆一水果商贩杨漓像每天一样,将自家水果摆到门前售卖。
这时,来了几位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他们责令杨漓将水果搬回去,杨漓不满,与城管人员争执起来。
在看到城管人员将水果筐搬进屋里,情绪激动的杨漓将水果筐又摔在了城管面前,将城管人员杨某桥的手划伤。
杨某桥生气之下,大声斥责杨漓,吵着吵着,他突然情绪失控,冲上去就挥拳打向杨漓,气势汹汹,恶狠狠地将拳头打在杨漓身上。
杨漓毕竟是女子,在行凶的男人面前,只能一边躲闪一边跑向屋里。
但杨某桥并没有因为女人的逃离而停止攻击,反而追向屋里继续击打。杨漓见逃无可逃,顺手从货架上摸出一把刀,挥舞着抵挡,在混乱中水果刀砍伤了杨某桥。
现场一片混乱,如同警匪大片一样。
杨漓头部受伤,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城管人员杨某桥手臂被砍伤,肌腱、神经断裂。
两人均被送医,同时警方介入调查。
邻居们议论纷纷,有人说:“城管太凶了,出手太重!”
试想,如果城管不将拳头砸向女人,并追撵着攻击;如果城管在执法中,能够以人为本,人性执法,是不是情况会好一些呢?
还有网友说:“如果有一方态度能够好一点,也不至于如此!”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要是城管人员多一些耐心,以教育为主,少呵斥,少责骂,是不是会少一些激怒和暴躁?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商贩本是一介弱女子,想在强权面前为自己争得一点尊严,却没想到两败俱伤,还有可能摊上官司。
而作为规范市场的执法部门,本应执法为民,却以权逞强、恃强凌弱,又如何服众于一方百姓?如何令行禁止、政通人和?
02
在这起事件中,商贩占道经营,不服管,还砍伤城管,此事如何善了?
按照以往经验,这种事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通常都是说“当事人是临时工”,借以推诿责任,开除了事。
比如在2018年,哈尔滨阿城区暴打未交管理费的商贩,连拉架路人也惨遭毒打,事后相关部门称打人者为临时工,已被开除。
2023年3月,广东湛江一名城管在夜市执法中,用脚踹摆摊卖小吃男子的头部,引起众人强烈愤慨后,相关部门为平息众怒,公布说:“打人者为临时工,已被开除。”
2023年5月,河南安阳一群黑衣男子摔砸路边西瓜摊,摊主持刀理论,幸亏当时两名民警及时赶到,制止了一触即发“血战”,过后当地相关部门发文称:“涉事城管队员解除聘用合同”。
……
太多的案例了,让人不得不叹服“临时工”是一个多么好的借口,为啥相关部门都会这样如出一辙的说词呢?
冲锋陷阵,打砸商贩,“临时工”一词让人深恶痛绝,又让人自嘲冷笑。
但是,话说回来,即使是临时工,不也是相关部门招聘,正规手续办理,代表政府去执法吗?
难道说临时工就不受法律约束,不受政府法规管理,私自乱执法瞎执法?
总之,不管正规的,还是临时的,都是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出了事,职能部门难辞其咎。
因此,众人也在隐隐担心重庆女商贩的处境。
幸亏,世间还有许多良心和公正的存在,当地警方发布通报说:杨漓阻碍行政执法,给予警告处罚,但持刀伤人属于正当防卫;杨某桥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舆论一片叫好!
03
此事圆满解决。对于目前越来越多的暴力执法现象,相关部门也正在自查自省。
相信在更加完善的执法制度下,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秩序必能给人民群众以更好的法治保障。
但话又说回来,社会只有制度就能保障安稳和平吗?
社会是由众多个体组成,是否真正的和谐稳定还有赖于每个人的素质和认知的提高。
在公序良德面前,人人都要守法守规,以人为本绝不是任人胡闹,更不是放纵你为所欲为。
日前,四川内江一小区附近,晚上6点左右,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卖鸡蛋商贩的群体性冲突事件,聚集人数上万,直到晚上11点才结束。
卖鸡蛋小贩钟某占道经营,被城管清理,在此过程中,小贩倒地,引起了周围群众强烈不满,纷纷上前围堵城管人员和车辆,不许其离开,并有人高喊:“城管打人了。”
人越聚越多,黑压压一片讨要说法,最终有相关领导出面给出承诺,几名城管才被警方带出包围圈。
具体事件有关方面正在调查处理。
先姑且不说谁对谁错,就看现场的人山人海,其中究竟有多少人是真的想为正义而战?又有多少人是凑热闹、起哄、唯恐天下不乱?
遇事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认知和从众心态。
那些偏激、愤怒、心灵扭曲的人,即使是一点点小事,也有可能酿成大祸;如果善良、正直、冷静,即使乌云压顶也有云开雾散之时。
这起大型事件,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出现踩踏、群殴等流血悲剧,将影响整个社会秩序和众多家庭的生活。如果再被不良人员恶意引导,将会成为一场可怕的灾难。
群众的生命、国家的财产,都将是无以计数的损失。
那时,是否城管人员会后悔执法没有耐心、没有善意?商贩是否会后悔没有遵纪守法、没有听指挥?群众是否会后悔人云亦云、起哄看热闹?
04
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城管与商贩,并不是敌人”。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敌人”。
也许,当无锡6名城管将一店主锁喉按在地上,并将其朋友也暴打一顿时,变成了敌人?
当西安城管与烧烤店老板发生冲突后,老板驾车撞人,并持刀伤人,造成1死8伤的恶性后果时,变成了敌人?
当江苏南通一名壮年男性城管拎起一名瘦弱的老年女人,摔在路上时,变成了敌人?
商贩为生活所迫,尤其街边流动售卖果蔬的老人们,更是顶风冒雨辛苦至极,就为了挣几个小钱,却到处与城管打游击战,东跑西颠。
而城管们职责所在,为维护城市市容,清理不合规的占道经营点,像抓贼一样围追堵截。
在“规则制度”的两端,都是不容易的人,如何去寻求双方相互的理解和尊重呢?
也许,山东淄博的城管们,与商贩成了亲人、朋友,应该能为天下城管们,甚至执法者们提供一些启迪?
或者,哈尔滨城管在看到残疾老人在数九寒天卖烤红薯时,心酸地买下全部红薯,并对老人开展帮扶工作,也能让人得到启发?
其实,说开了无非就是人的位置和心态的事。
如果执法者一直高高在上,经常以轻视、居高临下的目光看待商贩,尤其对不听话的商贩,更是认为是对自己权利和威严的挑战,做出降维打击。
而摆路边摊本就是底层群众赖以生存的根本,受管控后多多少少会影响营业收入,心里难免心生怨恨,但因私情而罔顾社会秩序,认为我弱我有理,破罐子破摔,做出暴力抗法事件。
那么,双方这样的心理和认知,又怎能有相互的尊重和配合呢?
执法者代表有关部门维护秩序,但也是人民的公仆。
伟人还讲“为人民服务”,你一个小小的执法者又何必摆出大爷的姿态?
而商贩们既然想挣钱,也必然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而这个环境的好坏就是由执法者去维护与保障。
双方应该是相辅相成、相互成就的关系。
目前,国家也在倡导盘活市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小商小贩作为底层百姓,他们的生活过好了,我们的国家才会好。
那么,寻求执法者与商贩之间的和谐关系,也必将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课题!
网友们,你们有啥好招?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作者:轻飞的萤火虫
编辑:萌萌
参考资料:2020年9月21日《媒体谈重庆处理“城管追打女商贩反被砍伤”获赞:实事求是不护短》《澎湃新闻》
参考资料:2023年6月14日《四川内江城管殴打小贩遭群众围堵?区执法局:是城管被打了》《河南日报顶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