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道房源有问题的情况下,链家为了成单,故意隐瞒风险,忽悠房子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并且对房子过户,对房子买方、卖房、涉事第三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事后链家推卸责任,拒不对自身过错负责。
据悉,2008年,闫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共同买下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康惠园3号院6号楼1205室的房产一套。2016年11月11日,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夫妻离婚。但因该判决中未对夫妻名下房产进行分割,未确定房屋权属,引起刘女士不满,故而她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后撤诉准备另行起诉。遂该判决于2017年2月20日正式生效。
然而到了2018年,当刘女士准备就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竟然得知她与前夫闫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买下的房产早在2016年11月19日,即刘女士与前夫闫某的离婚诉讼期间就已经被链家房产卖掉了。于是刘女士赶紧找到涉事链家门店,找门店中当时负责交易的交易人员和门店店长讨要说法。
当时刘女士告知刘某,涉事房屋的交易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生,而且她的前夫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链家促成该项交易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她的个人权益,并且牵涉到帮助他人非法转移婚前财产,属于非法交易。
北京链家地产负责人给刘女士的答复是:我们不是律师,不是法务人员,不懂法,且并不知晓涉案房屋属于问题房源,所以我们没有责任。同时对方建议刘女士起诉找前夫分钱。
但是对于刘女士来说,孩子上学才是刚需,她和孩子最需要的是房子,而不是钱。但是她对于链家这种摆明了耍无赖、不认账的态度也毫无办法。无可奈何之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女士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涉事房屋交易合同无效。
2018年~2019年,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2020年,刘女士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经历了一审、二审之后,经法院判决,完成了不动产权变更,令涉事房屋的不动产权归位。
后于2021年、2022年,在法院的处理下,离婚后财产分割判决生效,最终刘女士如愿以偿的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事情到了这里看似解决了!实际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为到了此时,距离当初那场房产交易已经过了整整八年时间,在这八年时间里,北京房屋的价格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这时候,当初涉事房屋的买方王先生不愿意了。因为在整个事件中,他同样是不知情人,同样是受害者。他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样遭到了侵犯。王先生认为,作为一名购房者,出于信任,他才选择了链家,并且把购房需求和房屋交易事宜托管给链家办理。但是由于链家没有做好风险审查,故意向他隐瞒涉案房屋交易存在的风险,导致他全款买的房子没有了,还被牵扯进了诉讼官司里面。可谓是让他损失惨重。最令王先生赶到不满的是,现在涉事房屋所在小区和周边小区的房价涨了一百多万,重新购置房屋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按照法律的判决,作为在整个事件中无过错的他,却需要为链家的过错买单,承担以上全部损失。这令王先生感觉难以接受。于是为了腾房问题,刘女士和王先生之间又再次发生了诉讼官司。
据悉,目前双方依旧处于诉讼阶段!
一栋房屋,三位涉事人,持续近八年的诉讼官司。在这场事件中,卖房的闫先生、买房的王先生、涉事人刘女士,三方没有胜利者。闫先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行为属于非法交易;王先生对房屋问题根本不知情,本来只想开开心心买个房子,莫名其妙被拖进了诉讼官司,最后还鸡飞蛋打。面对现在疯涨过的房价,他欲哭无泪。刘女士更是遭受无妄之灾,平白被拖进了各种诉讼官司里。根据刘女士叙述,这几年为了打官司,她和孩子到处搬家,承担着高额的租房费用。加上八年来和诉讼有关的各项开销,总花费已经超过了80万元。而在这八年期间,她所承受的生活压力,经济压力,心理压力和神经压力,几乎把她逼到了崩溃的边缘。让年纪轻轻的她已经满头白发。这些损失根本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那么这一切,究竟谁是罪魁祸首?在这场问题房源交易中充当中介的链家房产真的像他们所诉说的那样无辜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刘女士所述,在诉讼期间,通过法院提供的调查令,她查阅涉事房屋交易资料发现,从涉事房屋交易中以链家为中间人所签订的几分合同来看,从初步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到房子过户,中间用了大约半年的时间。在这半年时间内,她的前夫闫某曾向链家提供一份清单。其中就包括了离婚案件的法院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明确载明了涉事房产未分割,牵扯案外人权益;且明确写着闫作为房屋卖方的闫先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即链家房产所谓的“不知情”的说法根本不存在。为了获取交易中间费用,链家房产在明知涉事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属于问题房源 的情况下,故意损害刘女士的合法权益,故意向房屋买方王先生隐瞒了房屋存在的风险。最终在他们的蓄意谋划下,令涉事房屋成交并过户。同时也为涉事三方带来了后续无穷的麻烦。
根据王先生回忆,直到完成房屋过户,链家房产都不曾告诉他涉事房屋存在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另外,根据一位房屋相关专业人士透露,作为房屋买卖中介,拥有房源风险审查义务,并应当向房屋买卖双方履行问题房源风险告知义务。类似链家的行为应当对涉事受害人负全责。
然而,根据最新消息透漏,当王先生和刘女士一起找到链家总公司,并应链家方面要求列出两人各自损失之后,经过链家管理层董事会开会决定:对于由于链家的不当行为对王先生和刘女士造成的损失,链家拒不负责。同时链家总部表示,王先生和刘女士如果不满处理结果可以向法院起诉。
这样不负责任的无耻的言论,很难让人相信会是一家知名的企业做出。据悉,截至目前,链家官方尚未出面对此事进行澄清!我们将持续关注事件最新走向,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无论真相如何,相信这个事件一定会引发更多人对于房屋购买过程中的风险问题的关注和警惕。让我们拭目以待。希望最终的结果能够给予涉事人一个公正的解释和赔偿。同时,也希望链家房产和其他房产中介平台能够更加诚信经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