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1月4日电 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文件显示,该局核准瞿纲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银行”)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批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此前,2024年3月28日,华夏银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瞿纲为该行行长,并增补瞿纲为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该行董事会同意指定瞿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瞿纲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分行行长、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前,应当指定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瞿纲自2024年3月28日开始代为履行华夏银行行长职责,截至10月28日其任职资格获批,瞿纲代履职的时间已满7个月,属于超期代履职。
简历显示,瞿纲,1974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瞿纲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夏银行党委常委;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