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逆势上调存款利率,该如何看?

刘开伟观察 2023-12-20 14:24:06

据“财联社”披露,在控制存款利率、压降负债成本成为银行业共识、存款利率一降再降的浪潮之下,竟然有中小银行“搅局”逆势上调存款利率,比如固始农商银行、淮滨农商银行将3个月至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上调了5至15个基点。

且据统计,上调存款利率远不止这两家中小银行,比如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早在11月21日宣布就已6个月和1年期2款“县域专属定期”存款分别上调30个基点和15个基点。而且,可预见,接下来还会有不少中小银行也将纷纷跟进上调存款利率。

中小银行上调存款利率的举动,显得与当前存款利率下调大势有点格格不入,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中小银行上调存款利率?且中小银行上调存款利率的举动又到底是否正常?这些问题确实需要弄清,才对中小银行上调存款利率的做法有一个全面、正确的判断和评估。

众所周知,年底以及“两节”将至,中小银行逆势上调存款利率,可能与中小银行存款距离完成任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很大联系;而在上级主管部门指示考核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提高存款利率的办法来提高本行存款的吸引力,以促进存款考核任务完成,让各种绩效都能得以正常体现;而中小银行如果不让自己的高管和员工们在接下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被扣,也不得不通过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来扭转存款增长的颓势。还有为明年存款工作打好基础、创造条件、打开局面,也需早筹划,早行动,所以在岁末年初也就自然有了中小银行上调存款利率的举动。可见,这一切都是中小银行提高存款利率的内在冲动所致。

还要看到,现在银行机构在揽存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线上宣传和县下竞争活动,比之前大大弱化,靠发各种实物、购物优惠等“小恩小惠”方式来吸储也基本被放弃,中小银行用直接提高存款利率的手法来替代之前的各种发实物或手续费来揽存,省时省力又见效。

而且,央行对存款利率行政管制基本废除,存款利率也已基本实现市场化,这样也就赋予了各类银行在存款利率调整上较大的机动权,各类银行可根据不同经济趋势、金融动态、存款利率水平、预期收益等因素来对存款利率进行相对动态的调整,对不同存款产品进行差异化定价也在情理之中。

最为关键的问题可能是,中小银行生存竞争压力越来越大,无论是贷款业务还是存款业务,在与国有商业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中都处于劣势,市场所占份额也逐渐萎缩;更有一些中小银行由于经营效益下滑、利润减少,也使得资本显得捉襟见肘,为摆脱眼下经营困局,做大自己的贷款规模,也需要在存款竞争上有所作为。为此,中小银行不得不逆势上调存款利率,真是为生存发展所迫。

那么,如何来看待中小银行逆势上调存款利率的举动呢?客观地看,中小银行这种举动是必要的,也是正当的,属于为改变自己的生存现状、扭转自身经营劣势所采取的有效“市场”还击措施,且这种提高存款利率的行为符合存款利率市场化要求,是金融监管部门所允许的。而且,要看到中小银行通过这种方式来吸引存款是一种放在“台面上”的光明正大的竞争行为,比原来通过暗地给予各种“小恩小惠”更经得起检验,不会扰乱存款市场秩序;同时,也更能使中小银行在存款业务上的财务管理符合制度规定,能有效遏制之前吸收存款中的许多“违规违法”行为,对推动中小银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并将中小银行引向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创造了有利条件。

但是,也要看到,中小银行逆势上调存款利率也将带来一定经营上的弊端:身处不利经营局势,只想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来打破存款竞争僵局或扭转存款竞争劣势的做法只能是权宜之计,不可能长久依赖,否则会形成一遇到存款完不成任务、或存款下滑就想到提高存款利率,那何时才是尽头?且中小银行提高存款利率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是无限的。

因为目前中小银行筹集资金的成本或者负债端成本原本就比国有商业银行或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高,总是通过提高存款利率的办法来招揽存款,负债成本只会越来越高,信贷经营的利润也只会越来越薄;或者通过提高存款利率吸收的存款用来给实体企业发放贷款,最终可能会转嫁存款利率提高的成本,其结果必然是提高贷款利率,这样实体企业融资贵的困局会更加严重,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普惠功能会快速丧失,其生存状态也有可能快速恶化,最终有可能被市场淘汰。

由此,中小银行在上调存款利率上还是要适可而止,不能形成“依赖症”,要与存款利率升降的整体趋势保持基本一致,谨慎上调存款利率;且努力做好和盘活资产端业务,尽量降低负债端成本,中小银行最终才会跳出陷入存款经营的困局。

(原文刊发于新京报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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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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