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用海警执行《反分裂国家法》,这个建议好

秦功彦 2024-07-11 19:03:34

今天读到一篇文章说,中国处理仁爱礁事件的方式预示中国可以以同样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我把此文的观点再提炼一下,那就是用海上执法力量对“台独”顽固分子执行《反分裂国家法》。

我们看到两院三部《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理解,这应该是为中国海警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我们看到福建海警局已加强海上执法力量,在厦金海域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行动。我理解,这应该是中国海警对台湾岛展开执法的预演。菲律宾在仁爱礁坐滩闹剧也给我们制定在台湾岛执法行动方案提供了演习场所。

有人担心两院三部的《意见》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我认为此担心是多余的。一定会有这一天,我们的海警力量登上台湾岛去逮捕“台独”顽固分子。我相信,这一天为期不远。

那么,我们的海警执法怎么进行呢?

《意见》的出台就是第一步。该《意见》在《反分裂国家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法律意义上强化了“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的国际共识。以《意见》为据执法,是中国执法机关处理内政的行动,域外势力在道义上完全失去了干预中国执法行动的理由。它若强行干预,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不会接受,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反复认同“一中原则”的国家不会接受,美国政府等域外势力会陷于道义上的孤立境地。

第二步呢?那就是给台湾民众留下足够的避免误伤的空间。其实,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二步,而是贯穿在整个过程中的未雨绸缪的一大步——大陆早就在福建为台湾人民准备了新家。执法行动开始前,就可以告知台湾同胞撤离台湾岛,大陆提供专门的海上撤离通道。

第三步应该是出台政策,鼓励台军弃暗投明举行起义。主动逮捕“台独”顽固分子者将获得重奖。

第四步,那就是我们的海警对“台独”顽固分子实施执法。解放军专心负责两项任务:对付外部干涉势力和封锁台湾岛,以全力保障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据台媒报道,中美在南海海域爆发了一场电子战,以中方完胜结束。在12小时的激烈对抗中,菲律宾北部信号全无。如果此消息为真,那么解放军完全有实力在中国海警执法行动中完成对付外部干涉势力和封锁台湾岛这两项任务。也就是说,解放军不仅有能力四面围岛对台湾实施军事封锁,也有能力对台湾岛及其周边实施电子封锁,切断台湾和岛外的一切联系,使台军和域外势力都变成聋子和瞎子。同时在台湾上空设立禁飞区,向全世界发布解放军将击落一切妄图逃离台湾岛的“台独”顽固叛乱分子乘坐的飞机的通告。国防部董军部长说瓮中捉鳖,看来并非是没有根据的,他在预示海警和解放军都已经做好战斗准备。

四管齐下,逼“台独”分子放弃幻想,逼台军放下武器。

可以说,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股东风就是时机。时机选择恰当,选准在某一个临界点上,那么就可以事半功倍,以最小的成本解决台湾问题。

注:本文作者为“秦安战略”智库核心成员牟林,为本平台原创作品,欢迎朋友们留言交流,一起网聚智慧、网聚人气、网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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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功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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