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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5月23日上午,泉州中院在永春法院组织开展了“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泉州中院、永春县公安局、永春法院及安溪、永春、德化三县司法局、人社局相关领导、业务骨干等30余人到庭观摩,同堂培训。永春县人大代表陈秀凤、黄铭瑰,县政协委员郭雅怀、周世炜应邀参加活动。
庭审观摩
本次示范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作为解决工伤认定纠纷的重要途径,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即“本案原告发生案涉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进行举证、质证,合议庭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和答辩意见,适时归纳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围绕焦点进行辩论。案件经合议决定择期宣判。整场庭审审理流程规范,审判思路清晰。
联席会议
庭审结束后,泉州中院组织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交流座谈会。
发布白皮书
会上,永春法院发布《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2020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永春法院审理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进行梳理剖析,总结类案基本情况,指出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预防和化解争议的建议。
该报告将统一辖区工伤认定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和实质化解该类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联动点评
与会各方分别针对庭审过程及涉及的法律问题等进行现场点评。
泉州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陈鹏腾:本次庭审规范有序,围绕权源、程序、事实等“五个审”展开,结构完整。审判长对本案争议焦点的归纳精准清楚。希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注重案例学习,充分利用最高法院案例库资源。
泉州中院行政庭庭长丰兰:应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同时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负责人“出声出效果”,协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永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宏斌:行政执法人员要把主动学法、懂法、用法作为必修课,有力夯实基层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积极府院联动,推动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永春县人大代表黄铭瑰:通过此次旁听庭审,近距离了解了行政审判工作。对于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管。同时,建议行政机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提升专业性与精准性。
永春县政协委员郭雅怀:本次示范庭选择的案件具有典型性,涉案事实贴近生活,法律事实认定富有争议性。庭审过程规范,法庭调查充分,有效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安溪、永春、德化三地司法局、人社局参会领导纷纷表示,参加此次“以庭代训”活动,受益匪浅,在今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主动补齐短板,加强能动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加大调解力度,在合法自愿基础上,开展调解、自纠工作,做实前端化解、推动诉源治理。会后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工伤认定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关口前移,实质解纷。
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瑞阳充分肯定本次“以庭代训”活动的整体效果,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积极主动,有效配合“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
1-4月份泉州法院行政审判多项核心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部分指标数处于合理区间,且优于全国均值,这是全市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深化前端延伸、强化诉讼复议一体联动、优化纵向横向协同解纷的结果。要紧盯指标,树牢、践行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全面实现行政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在“合理区间”运行,较大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加快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
二、正视问题,有效补齐工作短板
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态势总体向好,多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特别是永春法院创新性解决立审衔接问题,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监督三端衔接配合,吸收退休“老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第一季度行政案件上诉率为17.39%,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均为0,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数为50.0%,进入全国、全省、全市第一方阵。对于经行政复议无法有效解决将进入行政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应认真做好预案、积极应对。
三、攻坚克难,持续抓好几项工作
要提升诉源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行政诉讼前选择复议、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高度关注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容易引发群体性诉讼的行政管理领域,及时分析研判,有效减少续发争议;加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增强管辖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广大行政单位的化解合力;积极推动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判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司法建议、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
下一步,泉州法院将持续完善以庭代训常态化机制,以公开庭审为载体,以提升行政执法、司法能力为目标,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以庭代训”的影响力和示范效果。
供稿:泉州中院行政庭 翁伯明
永春法院 郑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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