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珩高中状元,进京为官前,一把火烧死了我。
只因为他被丞相榜下捉婿,为了迎娶丞相的女儿,从此在官场平步青云,我这个糟糠妻必须死。
可我不仅没死,还褪去了原来的皮囊,有了新的身份。
没人知道,我能不断复活。
我不会死,就算被火烧成了渣,也依旧能活过来。
萧珩敢杀我,那就必须做好一生被我报复的准备。
1、
萧珩高中状元的消息传回村里时,三临五舍的邻居都跑来家里恭喜。
我搀扶着萧珩的母亲,一一谢过邻居们的好意。
大家都说,我嫁了个好夫君,萧母生了个好儿子。
从今以后,我们就可以不用再过苦日子,跟着萧珩去享福了。
我压下心中的喜悦,为萧母做好饭菜,等萧珩回来。
从此能不能享福,我并不在意。
只要能和萧珩在一起,再苦的日子都是甜的。
五日后,萧珩从京城回来。
他骑着高头大马,由县太爷亲自护送。
据说县太爷本打算让萧珩住在他家,但萧珩拒绝了,说要回家去见妻子与老母。
县太爷连连夸赞萧珩孝顺,亲自将他送到家中。
拜别了县太爷,又谢过前来热情祝贺的乡邻们,已经到了半夜。
我在厨房忙碌着,把只有过年才能吃的荤腥全部做成菜。
厨房门被打开,萧珩走进来。
他站在我身后,默默的瞧着我。
我笑着将碗筷递给他,道:“这里烟味重,你快去房里歇着。”
萧珩接过碗筷,淡淡应了声嗯。
但片刻后,他再次来到厨房。
我问他又来干嘛,不怕被呛着?
他摇了摇头,轻声道:“来给你打下手。”
说着,他自然的拿起菜刀,开始切菜。
我笑起来:“你如今是状元郎,在厨房打下手,说出去会邻居们被笑的。”
萧珩没有抬头,他说:“那就让他们笑吧。”
茅房简陋,昏黄的油灯印在我和萧珩身上。
那个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不久后,萧珩会一把火烧了他的家。
同时,将我也一起烧死在这场火里。
他,真是狠心。
2、
我原本生在一个农户家,农户家孩子众多,我又是个女孩。
三岁那年,农户将我卖给了邻村的一家猎户。
猎户家还算有钱,因为生了四个男娃,想要个女娃,所以将我买回了家。
猎户家对我不错,关怀备至的养着我。
七岁那年,天下大旱。
农民没有收成,日子过的很苦,猎户家也开始节衣缩食。
恰好有商贩来村里收老鹰,爹娘嘱咐我们好好在家待着,就上了山去抓鹰。
四个哥哥提出一起上山,这样抓到鹰的几率更大,还能补贴家用。
我跟着他们上山,却在爬到一处山脚时,我脚下踩空,摔下了万丈悬崖。
所有人都以为我必死无疑,我也是这么以为的。
我的身体被摔成了三截,脑浆迸裂。
可是在崖底躺了一夜后,我恢复意识。
我发现自己的身体重新长好,整个身上连一点擦伤都没有。
我从崖底爬起,向家走去。
再见到我,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不知道一个从万丈深渊摔下去的人,是怎么活着回来的。
我只好扯谎,说悬崖边上长着很多树,我被树枝托着,才没被摔死。
母亲紧紧抱住我,说一定是神佛保佑。
那是我第一次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活了,更不知道四分五裂的身体是怎么愈合的。
我只能告诉自己,是我摔迷糊了,所以产生了幻觉。
3、
后来,家乡发生了瘟疫。
所有人都死了,我的爹娘,哥哥,整个村子的人,全部死在那场瘟疫中。
唯独只有我,活了下来。
明明一开始,我也染上了瘟疫。
可是没几天,我就完全好了。
我试图割破自己的手腕,把血喂给爹娘喝。
但是没用,他们喝了我的血,身体并没有好转,还是死了。
我埋葬了浑身溃烂的亲人,从满是死人的村子里出来。
我不知道该去哪,我漫无目的的走着。
最终,我停在一个山脚。
我在那里搭了一间茅屋,靠进山里打猎,捡果子为生。
我好像明白,自己死不了。
我也曾试过不吃东西,来测试自己是不是饿不死。
确实饿不死,就算我一个月不吃饭,都还活着。
但是饥饿的感觉却不会消失。
就像受了伤,痛感不会消失一样。
我受不了这种饥饿感,所以必须要每天吃饭。
某天,我照常上山找吃的。
在山里,我碰到一个文弱且笨手笨脚的男人。
他想抓一只野兔,设下了很多道机关。
可是兔子一靠近,他就着急的想要拉下机关。
兔子一溜烟就跑了,男人懊恼的叹着气。
他真是笨,我没理他,扭头去追刚刚逃脱的那只兔子。
最终,兔子被我抓住。
我提着兔子要下山,却又遇到了那个男人。
他看着我手中的兔子,两眼冒光。
4、
我以为他想抢,但他冲过来以后,居然直接给我下了跪。
他说,他的父亲快去世了。
临了,就想再吃一口兔肉。
他的钱不够,没法从商贩那里买,只好来山里捉,但他捉了一天都没捉到。
他求我,把兔子卖给他。
他先给我三文钱,以后会把钱全部补给我。
我想起了自己的爹娘,一心软,将兔子给了男人。
男人不停的感谢,拿着兔子走了。
后来,他也没骗我,陆续来山里给我还钱。
一来二去,我与他生出了情愫。
我跟着萧桁去了他家,他父亲已经去世,只有一个母亲。
我与他拜了天地,结为夫妻。
萧桁对我很好,知道我的父母都死于瘟疫后,他会陪我去祭拜父母。
他是个读书人,读书很刻苦。
但是他从来不会让我干重活累活,哪怕是做饭,他都会和我一起。
他会接一些抄写的活,赚到的钱,全部交给我。
每月,他还会送我一些小玩意儿当礼物。
绢花、帕子,口脂……
他当真是一个端正温和,爱护妻子的人。
进京赶考前,我与他依依惜别。
他说:“云娘,此次进京,我一定能取得功名。
到时候,我便接你与娘亲一起去京城享福。”
我抱着他,让他放心去考。
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陪在他身边的。
萧桁依依不舍的与我分别,拜托我照顾好他母亲。
5、
我看着他,穿着朴素的衣裳,一步一步走出村子。
又看着他,穿着锦衣华服,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回到村子。
他瞧着与从前并无二致,饭桌上,会给我和他母亲夹菜。
他说,他中状元后,得到了丞相的赏识。
等这几日将家里的东西收拾一下,就带我们去京城。
我笑着给他添菜布汤,憧憬着和他去京城后的生活。
我还没有去过京城,听说那里富贵非常,达官贵人们出行都坐着金轿子,遍地黄金。
听说那里美女如云,个个都似仙女。
我忽然感觉有些局促,不知道我这样的人能不能在京城待的习惯。
吃完了饭,萧桁陪我将碗筷收拾了,又伺候萧母睡下。
我与他这才回屋。
都说小别胜新婚,我与他也不例外。
不知为何,萧桁似乎格外缠绵,硬是将我折腾到了半夜才作罢。
事后,他下榻给我端来一碗水来。
我羞怯的将水一饮而尽,躲进被中。
萧桁上塌,将我紧紧搂在怀中。
意识消散前,我听到他在我耳畔呢喃。
他说:“云娘,对不起。”
6、
那夜,状元郎家的屋子着了火。状元郎拼命救出了老母,他的妻子却被火焰吞噬。
状元郎红着眼,在着火的屋子外大声嘶喊,不停的往返邻家借水扑火。
可终究都是徒劳,正值夏季,天干物燥,那茅屋更是一遇火就着。
等火灭了时,茅屋早就晒成灰烬。
茅屋里的人,也被烧成了焦尸。
状元郎亲自刨开火堆,将妻子被烧焦的尸体抱了出来。
看到这一幕,邻里无不动容。
最终,状元郎将妻子的尸首埋在后山。带着老母亲,连夜离开了这片伤心地。
7、
从土里爬出来时,我废了很大的劲。
夏天干燥,土很硬,又没有空气。
我常常是活过来,拼尽全力扒拉几下,再窒息而死。
我在这样无尽痛苦的折磨中,等来了一场雨。
那场雨滋润了大地,让我得以从坟里爬出来。
我在坟地里呆坐了一夜,也没有想明白,萧桁究竟为什么要杀我。
那晚,他喂给我的水里有迷药。
喝完迷药后,我的意识逐渐消散。
我听到萧桁说,他对不起我。
而后,意识彻底消弭。
等我再有感觉时,周遭已经浓烟滚滚,火舌席卷着我的周身,我被绑在床榻之上,动弹不得。
我试图大声呼救,可是嘴巴被麻布堵住。
我吸着浓烟,很快就被呛死。
下一秒,又再次睁开眼睛。
浓烟再次进入肺腑,我又被呛死。
就这样,我在生死两边来回横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被一点点烧焦,感受每一处皮肤每一寸肌肉传来撕心的痛意。
痛,真痛啊。
但最痛的,是我的心。
怎么会这样呢,联想到萧桁最后对我说的那句话,给我喂迷药,把我绑在这里,堵死我所有求生的路,让我活活烧死在这里的,是我的夫君,萧桁!
真恨啊,他为什么,能够表面上云淡风轻,背地里对我下死手呢?
我被烧的狠了,眼睛看不见了,耳朵也听不见了,周遭的一切都归于平静。
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等我再次能动时,就是在土里埋着了。
我拼命爬出来,在坟边枯坐了一夜。
萧桁到底为什么杀我呢,他明明表现的,那么爱我。
我很笨,想不到原因。
于是我拍了拍身上的土,踉踉跄跄起身。
萧桁,我会找到你,亲自问问你为什么。
然后,亲手杀了你。
8、
京城,听说这科举结束后,丞相大人榜下捉婿,捉到的人是本次的状元郎。
这状元郎虽家世不好,出生微寒。
但长相俊美,才华更是无人可比。
因此,丞相想让这状元郎做他的乘龙快婿。
状元郎回老家接回了老母,就答应了丞相,在一个吉日与丞相之女成了亲。
成亲后,状元郎住在京城数一数二的大宅子里,奴仆成群任他调遣。
又在丞相的引荐下,状元郎成功入朝为官,进了翰林院做侍读,官封五品。
一时间,可谓是升官发财娶娇妻,风光的不得了。
人人都说,这萧桁简直是行了大运。历代状元郎里,属他过的最是好。
许多王宫贵族,争相邀请萧桁赴宴,想拉拢他以备不时之需。
很多人还给萧桁送来许多美女,要他纳入府中。
但萧桁将送来的美女全部遣返,扬言他与夫人感情甚笃,二十年内不会再纳新欢。
因为这个,丞相更加满意萧桁。在朝中更是尽力提拔,交了很多权利给萧桁。
没多久,萧桁又升了官,成了翰林院学士。
我静静听着人们谈论萧桁,唇边的笑意淡淡。
原来,是为了迎娶丞相的女儿,从此在官场平步青云,这才放火将我活活烧死的吗?
呵。
萧桁果真是聪明,不仅读书聪明,就连人生选择上,也这样聪明。
我要是活着,他怎么去娶丞相之女呢,让丞相之女做妾,显然是不可能的。
那难道要将我贬为妾室吗?
若是状元郎将糟糠之妻贬为妾室,只为迎娶丞相之女,恐怕会被世人诟病致死。
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杀了我。
萧桁啊萧桁,昔日的誓言犹在耳畔,可你却没有遵守。
违背真心的人,就该死的。
9、
我开了一家茶舍,茶舍里有很多世上稀有的孤本书籍。茶舍专供读书人来此喝茶读书,是个极其雅静的地方。
很多读书人都爱来我的茶舍,一是因为这里环境好,二是我这里的书很稀有,三是因为我长得漂亮。
被烈火焚烧后,我脱胎换骨,长出了一幅新皮囊。
这幅皮囊与从前的我长相对比,变化很大。
从前的我风吹日晒,常年在林间劳作,因此皮肤蜡黄,身体强壮。
如今,却肤白胜雪,身娇体弱。一颦一笑,皆是说不尽的缠绵悱恻。
读书人好雅,但究其根本,这世上就没有不好色的男人。
能提供一个雅的环境,又有一个美的女人,我的茶舍来往的客人络绎不绝。
而后有一日,萧桁就来了茶舍。
他是被同僚拉来的,来后,他们便去了包间。
我为他们送去茶点,特意叫萧桁瞧见我的脸。
他果然瞬间怔住,因为他在我脸上,看到了他曾经糟糠之妻的影子。
只是,这张脸,比他的糟糠之妻更美,更容易挑起人的情欲。
我对他露出一个天真的笑来,过去我常这样对他笑。
果然,萧桁连手中的茶杯都没有拿稳,直接摔在了桌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