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财物,法律的红线你踩不得。
假如有一天你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一个装满现金的钱包,你是会选择将其据为己有,还是会选择寻找失主?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很简单,但其涉及的法律后果可能一点都不简单,近期就有个因为拾得财物后处理不当被判罚4.5万的案例。
一、热点案例近日,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纠纷在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
被告林某及其女友在路过时发现遗落的项链,随即捡走。原告贾某查监控后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林某及其女友返还其项链(价值14万),但林某及其女友辩称觉得项链没有价值,所以已经遗弃了。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5万元。
二、法律角度解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给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刑法方面,如果拾得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在本案中,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被判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占为己有了,还可能被判处侵占罪。
三、拾得遗失物后该如何正确处置在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首先应尝试通过物品上的标识、联系方式或其他线索寻找失主。如果这些努力未能成功,拾得人应将物品交给公安机关,由他们负责后续的寻找和归还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拾得人应保持诚信,不得私自占有或处置遗失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前述规定旨在保护失主权益,同时确保资源不被浪费。
四、拾得遗失物后,能否向失主讨要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交通费等,有权向失主索取。
然而,这种费用索取必须基于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且不得超出合理范围,比如说贵重物品落在出租车里了,司机专程送回来时产生的路费就是合理费用。拾得人不能以此为借口索要过高的报酬,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损害了拾金不昧的道德原则。
拾金不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面对遗失物,应遵循法律规定,妥善处理,以免触犯法律。同时,这也倡导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共同维护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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