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朋友在外地办理退休,职工医保还差8年,要求一次性缴费55000多元,朋友犯难了,养老金不到2000元,老公还要缴养老和医疗保险,这如何是好?
首先看政策,职工医疗保险是市级统筹,意思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省内各市(州、旗、盟)也不同,没有统一的政策,参保人首先要弄懂当地医保政策。
其次看经办,一是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是固定的还是按比例逐年增长的,例如,2024年2024年缴费基数是5000元,缴费比例9.2%,那么一次性清算是按5000元/月清算,还是按比例递增如5%增长,第一年5000元,第二年就是5250元/月,第三年5512.5元/月,类推下去。二是门诊费怎么划拨,是按基数的2%划拨还是按统筹地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划拨,如有的地方在职划拨按基数的2%,退休人员按统筹地平均养老金的2.8%划拨,三是一次性清算后报账比例怎么确定的。四是一次性缴费后,退休职工在清算年度去世还有没有待遇。如参保人2024年退休后,办理了一次性清算,参保人2025年就去世了,医保除门诊账户余额外还有没有其他待遇。
个人认为,按照便民、惠民、利民的原则,对于退休后,个人职工医疗保险年限不够的,职工应有选择权,可以按医保在职人员逐年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缴费,也可申请一次性清算,职工医保住院报账适用统筹地的规定。为何这样,一是减轻参保人的压力,二是出现特殊情况,也可止损,如参保人退休后不久突发事件死亡,几万的医保,也许就做了贡献了,三是统筹地不能武断要求职工退休与医疗同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