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即综执当罚字〔2024〕第01319号:万科物业裕东新府分公司养护不利造成绿地死亡14平方米。
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九)项“禁止下列危害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九)其他损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赔偿损失,按照以下规定给予罚款: (二)有第二项至第七项以及第九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裕东新府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青岛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裕东新府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2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崂山二路翠屏路19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