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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妍妍
编辑|妍妍
《——【·前言·】——》明朝的衰亡,固然有外敌入侵的因素,但更可怕的是内忧。明朝历史上有一个人,凭借一己之力,成了明朝的“最大蛀虫”。
他不仅贪污敛财,还挥霍无度,堪称国库的无底洞。朝廷腐败,百姓疾苦,而他却仍然过着奢靡至极的生活。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让明朝付出沉重代价的罪魁祸首,最后竟落得尸骨无存的结局。这个人的结局究竟有多凄惨?他是如何一步步把明朝拖入深渊的?
朱常洵:从金枝玉叶到"福王"
朱常洵,这个名字在历史中并不算太过耀眼,但他的身世却是响当当的。
作为明朝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朱常洵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平凡。他的母亲是万历皇帝的宠妃郑贵妃,这层关系让他在皇宫中占尽了优势。
万历皇帝对这个小儿子爱若珍宝,恨不得把整个皇宫都捧到他面前。朱常洵从小就表现出过人的才华,这更是让万历皇帝喜出望外。在万历的心里,这个儿子简直就是当太子的不二人选。
但是,好事多磨。朱常洵虽然得到了父亲的宠爱,却偏偏不是嫡长子。在古代,"嫡长子继位"可是皇家的铁律。
万历想要破例立朱常洵为太子,可把朝廷大臣们急坏了。他们苦口婆心地劝说万历,生怕皇帝一时兴起,闹出个"九子夺嫡"的乱子来。
无奈之下,万历只好退而求其次,给朱常洵封了个"福王"当。这个"福"字,可不是随便取的。万历的心思昭然若揭:既然当不成太子,那就当个有福气的王爷吧!
从此,朱常洵虽然失去了争夺皇位的机会,却因此得到了更多的宠爱和特权。这一封,可就封出了大明朝最大的一个"蛀虫"。
一场旷日持久的朝堂大戏
要说这朱常洵能吃能喝,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的"成功",还得从一场轰轰烈烈的"国本之争"说起。
这场争论,说白了就是为了决定谁来继承皇位。万历皇帝心里明镜似的,就想立自己的心头肉朱常洵为太子。可是朝廷里的大臣们可不答应,他们坚持要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这一争,可就不得了。从1601年开始,整整闹腾了15年!这万历皇帝还真是个倔脾气。为了自己的心头好,他硬是跟大臣们杠上了。先是撤了四个内阁首辅,又罢免了上百位官员。
可大臣们也不是吃素的,愣是不松口。这一来二去,万历皇帝也烦了。整天跟这帮老顽固吵架,还不如躲在后宫享清福呢。于是,万历干脆不理朝政了,整天跟郑贵妃和朱常洵厮混在一起。
最后,万历实在是扛不住了。在1601年,他终于松口,立了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但是,他可没忘了自己的心头肉朱常洵。既然当不了太子,那就当个最有福气的王爷吧!
就这样,朱常洵被封为福王。这一封,可就封出了大名鼎鼎的"明朝第一蛀虫"。
皇帝一手造就的"巨婴"
朱常洵这辈子,可以说是从出生就含着金汤匙。万历皇帝对这个小儿子,简直就是宠上天了。
你看啊,朱常洵大婚的时候,万历一掷千金,花了足足30多万两白银。这可不是小数目,放在现在怕是得几个亿!光是这份大手笔,就足以让朝廷上下议论纷纷。
不仅如此,万历还专门为朱常洵修建了一座豪华行宫。这宫殿的规格,远远超过了普通藩王的标准。光是建造费用就花了28万两白银,比其他藩王的十倍还多!你说这哪里是在养儿子,简直就是在养一个无底洞啊。
万历的溺爱还不止于此。他给朱常洵封了4万顷良田,这在古今中外都是极其罕见的。朱常洵自知理亏,主动请求减少封地。万历听后非但不生气,反而更加感动,觉得儿子懂事,最后还是给了2万顷良田。
你别说,这朱常洵还真有两下子。他知道自己拿的太多会惹人眼红,就故意装作不满足的样子,向万历撒娇要更多。结果呢?万历二话不说,把曾经的大功臣张居正的财产都划给了朱常洵。
这下可好,朱常洵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他不仅拿军饷做生意,还把持了盐的销售权。这些事搁在别人身上,那可都是掉脑袋的大罪。可在朱常洵这里,愣是没人敢吱声。
就这样,在万历的纵容下,朱常洵越发无法无天。他不仅没为大明做出任何贡献,反而像个巨大的黑洞,疯狂吞噬着国家的资源。这哪里是在养王爷,简直就是在养一个巨婴啊!
一个藩王的"吃喝玩乐"
朱常洵这一生,可以说是把"享受"二字诠释到了极致。作为福王,他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
你想啊,这家伙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琢磨今天吃什么。他的厨房里,山珍海味应有尽有。什么熊掌、鲍鱼、鱼翅,那都是家常便饭。一顿饭下来,花的银子怕是够普通老百姓吃上一年的了。
不仅吃得好,朱常洵还特别会玩。他整天泡在自己的豪华园林里,听曲儿、赏花、品茶,那叫一个逍遥自在。他还特别喜欢收藏奇珍异宝,为此不惜花重金四处搜罗。你说这哪里是个王爷,简直就是个败家子!
朱常洵的挥霍无度,很快就在民间传开了。老百姓们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种地交的税,都进了这个大胖子的肚子,心里能不气愤吗?可是有万历皇帝撑腰,朱常洵根本不把这些议论放在眼里。
就这样,朱常洵一天天地胖了起来。到最后,这位福王居然胖到了300斤!你想想,古代可没有电梯,这么个大胖子上个楼梯都得累个半死。可见这位爷是有多能吃、多能躺啊!
朱常洵的奢靡生活,不仅败坏了民心,更是严重透支了大明的国力。可他却浑然不觉,依旧我行我素。这哪里是在享福,简直就是在自掘坟墓啊!
一个"蛀虫"的末路
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朱常洵这一辈子享尽荣华富贵,可到头来却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1641年,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率兵攻打洛阳。这时候的朱常洵,还在自己的王府里醉生梦死呢。他压根就没把这些起义军放在眼里,还以为大明朝会像往常一样保护他。
可这次,他失算了。起义军很快就攻破了洛阳城,直捣黄龙杀进了福王府。朱常洵这个300斤的大胖子,想跑都跑不动,很快就被抓住了。
李自成看着这个肥头大耳的福王,心里那个气啊!这家伙一个人吃掉的,怕是够千万百姓吃上好几年的了。于是,李自成想出了一个极其残忍的惩罚方式。
他命令手下把朱常洵剃光头发,拔掉指甲,然后和鹿肉一起炖在锅里。你没听错,就是和鹿肉一起炖!这道菜,李自成还给起了个名字,叫"福禄宴"。最后,这锅"人肉鹿汤"被分给了所有将士。
就这样,朱常洵这个曾经呼风唤雨的福王,最后连个全尸都没留下。他的一生,从出生就含着金汤匙,到死后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可以说是把"大起大落"诠释到了极致。
《——【·结语·】——》历史总是在重复,却又在不断前进。朱常洵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地位,都不能忘记责任和使命。
过度的奢靡和挥霍,不仅会毁掉个人,更可能会拖累整个国家和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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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清). 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 卷六十七.
钱海岳. 南明史[M]. 中华书局, 2006年: 卷二十六
(清)张廷玉. 张廷玉. 明史: 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
李献奇,张钦波. 明福王朱常洵圹志[J]. 中原文物,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