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农村女子连杀4人,尸体藏在自家菜窖,2012年被执行死刑

国产汽车速递 2023-03-22 10:29:20

根据村民的报案,警方前往杏山村,并将犯罪嫌疑人苏红带回派出所,在讯问过程里,苏红面如死灰般透露出自己在七年里所犯下的四起命案。

听完后,警方对这个女人涌现出复杂的情绪,究竟是怎样的想法,才能把解决生命作为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

苏红是黑龙江人,从安宁卫校毕业后,因为爱情而放弃了大城市的工作,嫁给当地的一个小伙子。然而在两人婚后不久,丈夫便背着她找了其他的女人,后来小三更是嚣张地上门,通过孩子逼二人离婚。

事业失利,情路坎坷。苏红与丈夫离婚后便独自带着孩子居住,生活的窘困让她不得不借钱谋生,而当债主逼上门来,她却无力还钱,随后她将催债之人杀死,并藏尸于菜窖之下……

一、为救妹妹失手杀人

“哐当——”妹夫被苏红抄起的瓶子猛地击中,一瞬间头晕目眩,他用颤抖的手指摸了一下头顶,鲜红的血液从头部喷涌而出,随后苏红和妹妹看着妹夫直直的倒在了地上,鲜血将地面染红了一大块。

“怎么办,姐姐?”妹妹试探性地走到了丈夫的身边,用手指探了一下丈夫的鼻息,又喊了丈夫名字几下,然而失血过多的丈夫早已失去意识,无法给她任何的回应。妹妹一下子哭了出来,“完了,姐姐,他好像死了!我们不会要坐牢吧。”

姐姐苏红也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直接妹妹扯着她的衣袖,哭诉道如何是好时,才哑着嗓子,挤出来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应该没死吧,我打的很轻啊。”

正在两人六神无主之际,门声发出“吱呀——”的轻响,苏红与妹妹急忙望去,来者是她们的父亲。父亲看到现场的混乱后,长叹一口气,随后走到女婿的身边,将女婿的尸体抬到院里的四轮车上。

姐妹俩见父亲默默的帮自己处理,一时间都泣不成声,也帮着父亲搭把手。听着父亲驾驶着四轮车离去,苏红也镇定下来。

妹夫总是殴打妹妹,所以妹妹逃回了家里,今日被对方找上门,更是被威胁若妹妹不回去,就要把妹妹的孩子都杀死。苏红气不过,便帮着妹妹理论。

但是妹夫本身就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家里,妹夫又开始打妹妹,苏红见妹妹被欺负,紧急之下才用一旁的酒瓶朝着妹夫掷去,但谁能料到,男人竟然被她给砸死了。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当务之急就是要处理好妹夫家人,让对方不要来找自家的麻烦。在冥思苦想里,苏红想了一个法子,那就是冒充妹夫给其家里人报平安。

和妹妹说了自己的思路后,姐妹两人一起编了条信息告诉妹夫家里的人,让他们接下来都不要找自己,对方很快回信息说知道了,姐妹俩顿时松了一口气。

二、倍感不公下,苏红勒死了弟媳

苏红家中,除了妹妹外,还有一个弟弟。弟弟在之前找了一个女人,并与其结婚生育了两个孩子,这个女人便是苏红的弟媳,名字叫做李佳佳(化名)。

弟弟与李佳佳曾让苏红保管了一些钱款,如今她找上门来,准备让苏红立即还钱。但是这笔钱款苏红并没给自己用掉,而是都留给弟弟的两个孩子。她没想到,李佳佳自己没钱用,居然把坏点子打到孩子了的头上。

说来苏红也是过于心善,弟弟婚姻也和她一样,不是很顺利。在花费家中不少钱后,娶了李佳佳进门,谁知道李佳佳竟然是个多情的女人,在弟弟不在家的时候,便出去勾搭其他的男人。

而被苏红的弟弟发现后,她仍然趾高气昂地说:没钱的男人就只能这样。弟弟气不过,决定和李佳佳离婚,并取得了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随后,弟弟便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作,努力赚钱养孩子,而苏红也因为在家里,便一起帮着抚养弟弟的两个孩子,这一万多元虽然是二人之前给了苏红,但她从没有想过要私用。

这样一来,家里便有了四个孩子,小孩子虽然吃穿不多,但是多年下来也是一笔不菲的花销,苏红用完自己的积蓄后,便将弟弟走时所给的一万多元用掉了。

如今,李佳佳找上门来,索要这份费用,苏红实在是觉得名不顺言不正,好说歹说后李佳佳还是不依不饶。此时家中弟弟不在,父亲更不在,苏红无人可依,而李佳佳却更是蹬鼻子上脸。

苏红让李佳佳先坐下歇歇,随后趁她不注意,从柜子里取出一根长绳,瞄准李佳佳的脖子便是一下,李佳佳察觉到苏红想要下手时,已经无法挣脱了,随着绳子越拉越紧,李佳佳渐渐失去了力量,瘫软地倒在椅子上。

有了第一次处理经验,苏红已经轻车熟路了,她取出李佳佳的手机,模仿着李佳佳的语气发送了信息,随后将她的尸体拖入了家中的菜窖里,与早已死去的妹夫一同作伴。

三、债主一债主,又来一债主

刘建明(化名)与刘建新(化名)是两兄弟,据苏红所言,杀死二人的原因是因为两人手脚不干净,总是借故对她动手动脚的。警方便问,那为何二人要来找你呢?苏红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欠他们的钱。

其实也可以想到,苏红家有四个孩子,又是居住在村里,一年很难挣到几个钱,有时候不得不向他人去借款以维持生活。据苏红透露,她向刘建明借了两万多元,而向弟弟刘建新借了五千多元。

刘建明来催债时,总是对她动手动脚,有一次更是趁着家里没人,直接强迫了她。苏红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说自己不是不愿意还钱,但是债主也不能这样欺负人。

所以在后来一次催债中,她哄着刘建明喝下放有安眠药的水,并在刘建明昏迷后趁机勒死了他。后续刘建新来找她时,又多次问刘建明的情况。

为避免被发现端倪,苏红便一不做二不休,按照干掉刘建明的方式把刘建新也干掉了,随后都埋在了自己菜园的菜窖里。

案情侦查完毕,公安机关随机将材料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苏红,随后苏红被法院判处死刑,2012年苏红被执行死刑。

四、苏红的行为定性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处刑类型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要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第一个要件是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即行为人必须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在本案中,苏红第一次失手砸中妹夫,妹夫失血后死亡。但是苏红砸时并没有想要置其于死地,故虽然侵犯了妹夫的生命权,但若及时送医并救治,未必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苏红在后续的犯罪里,通过绳索勒死弟媳,以及通过安眠药后勒死刘家两兄弟,客观上而言是侵犯了此三人的生命权利。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其他三类要件下,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

第二个要件是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要件,即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刀砍、棒打等。在本案中则体现为苏红使用绳索和安眠药设计将他人杀死。

第三个要件是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行为人必须对被害人具有杀害的故意。即需要知道自己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而积极追求,或者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是却放任发生。

在本案中,苏红用绳子勒住被害人的脖颈,作为卫校毕业的她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也能通过常识知晓,脖颈对于人的生命安全十分关键,一旦缺氧便可能产生死亡的结果,基于此种认识下,苏红还积极地进行勒住脖子的行为,表明她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

第四个要件是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求为一般主体。即只要年满十二周岁并达到法定条件,就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

在本案中,苏红已经能领取结婚证,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必须要二十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苏红明显已经满足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综合上述要件分析,苏红存在故意杀害他人的故意,并且以绳子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使被害人因呼吸不了而窒息死亡,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法益,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据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刑。

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值得每个人去重视与珍惜。以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是滥用私刑,是被现代法治系统所禁止,甚至惩罚的行为。

苏红本可以通过法律的救济方式去解决妹妹与妹夫的纠纷,弟媳与刘家两兄弟的催债,却最后使用杀害的方式予以处理,在她的一生中被丈夫抛弃,被生活逼迫,最后被法院判处死刑,如此结局,实在是太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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