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就是说,国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也不会一直存在。但不可否认,时至今日国家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因此,作为一国的国民,仍旧有爱国的必要。那么,作为一个社会上的普通国民,我们应该怎样爱国呢?
多年以前,笔者中学史高中课本对爱国是这样定义的:当今爱国与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爱国就是爱自己的骨肉同胞,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伟大的爱国者毛泽东
换句话说,在坚持社会主义不动摇的前提下,我们只有热爱中国的骨肉同胞,才能热爱生养我们骨肉同胞的这片土地,才能真正做到民族团结,才能真正实现祖国统一。
然而,无论是在社会现实中还是虚拟网络上,有一个非常吊诡的现象,就是那些天天口称爱国的人,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自己的骨肉同胞。
前几天发生了一件十分令人痛心的事,苏州见义勇为模范凭借一己之力保护了一车孩子的胡友平女士因为伤重不治而离世。
而伤害胡女士的并不是外人,而是一个持刀的中国人。当时浏览这个时事件的时候看到评论区下方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仇恨日本人的中国人却持刀将另一个中国人给杀害了?这让我想到了当年义和团运动的时候,鲁迅针对义和团运动中的部分现象写过这样一句话:
庚子年的义和团捉住路人,可以任意只为教徒,据云这铁证是他的神通眼已在那人额上看出一个十字。
当学生们成了大群,袭击他们的敌人时,不是遇见孩子也要推他几个跟斗么?是他非要逃回家去不可么?
另一位和鲁迅同时代的学者,胡适也说过:
中国人从不爱中国人,但却很爱国。爱人是需要投入情感,付出时间精力、经济成本的,爱国只需付出口水。
古人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历来都知道这句话阐释的是国与家、国家与人的关系,但是我想问:国家与人民,究竟谁是皮,谁是毛呢?
然后胡适劝蒋介石投降日本??
不要吹胡适。
警惕敌人利用胡适进行舆论战心理战
变着法子吹胡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