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掌门人雷建民,因涉及经济犯罪,最终被法庭判处重刑。这位局长有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有一个特殊的习惯,那就是详尽地记录下自己的每一次受贿的行为,巨细无遗。
你可能会觉得不可思议,就是他的受贿记录甚至包括了收受的每一根黄瓜,每一瓶酒的品牌和生产日期,甚至他去洗脚房、洗浴中心和歌厅的每一次娱乐活动,都一一在册。
说起雷建民的堕落之路,不得不提他的三大嗜好:洗脚、洗浴和放声歌唱。而洗脚无疑是他的最爱,一周他总要去享受几次,多的时候五六次,少的时候也有二三次。他经常流连于渭南的足浴和洗浴场所,常常在午后或夜晚出没。
案发后,区交通局职员们才恍然大悟,难怪下午很难找到局长的身影。这三项娱乐逐渐成了雷建民的痴迷,他在两个笔记本上,从1996年开始,就仔细地记下了每一次的娱乐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数和姓名,详尽得令人咋舌。
然而,这些娱乐活动并不便宜,单靠他的工资显然难以为继,于是,他开始打公款和受贿的主意。
身居高位后,雷建民眼看着别人通过承揽交通局的工程赚得盆满钵满,而他自己却只能拿着微薄的月薪,内心逐渐失衡。
他还抱怨道:“他们在我的地盘上大赚特赚,我为什么就不能在工程上分钱呢?”
雷建民由此踏上了受贿的歧途。登门送礼者接连不断,包括建筑承包商、下属职员乃至各方社会名流。然而,雷建民心知肚明,这些人所图无非是他掌握的权力,期盼他能在关键时刻给予便利。
他凭借在区域、乡镇和村落道路建设中的职权,如操控工程项目批准和招标等环节,大肆敛财,累计受贿金额竟高达42.9万元。
春节和中秋是行贿的高发期,甚至雷家的重要场合也成了收礼的“黄金时段”。以2007年10月为例,雷建民在老家兴建新居时,各界人士蜂拥而至,送来了香烟、啤酒、各式食材和现金等厚礼,场面热闹非凡。
对于送上门的礼物,雷建民来者不拒,即便是最不起眼的小物件也一概笑纳。他收受的贿赂种类繁多,简直足以开设一家小型超市:从精美的月饼、香浓的咖啡到各类高档烟酒,琳琅满目,无奇不有。
然而,贪欲是个无底的深渊。仅仅收受礼金已经无法满足雷建民的胃口了。他开始通过承揽工程来牟利,甚至私设工程项目部,直接套取工程款。他就这样把公共工程变成了自己的“聚宝盆”,大玩公款变私钱的把戏。
2005年,临渭区交通局负责某个小城镇的道路改造工程时,雷建民又动起了歪心思。他利用自己私设的两个项目部承接了该镇的三个道路工程。
法庭上的雷建民(左二)
当政府多拨了一部分工程款后,他并没有将这些钱用于产业园的道路建设,而是直接转入了自己的私人账户,数额高达110万元。就这样,他一步步走向了毁灭的深渊。
雷建民的贪婪之心愈发膨胀。当全省的通村公路建设如火如荼地推进时,他在2006年至2008年这短短的三年间,巧妙地运用职权,非法设立了四个项目部。
他精心策划,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和巧妙操纵工程款支付,成功套取了高达378万元的公款。
雷建民的“独角戏”可谓演得出神入化,他一人分饰两角,既代表甲方临渭区交通局,又代表乙方他的四个所谓项目部。从2006年10月到2008年8月,他独自签订了15份通村公路的虚假合同。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这15份合同中,甲方的签字均由雷建民亲自完成,而乙方,即他的四个项目部中,有14份是由他人代签,唯独有一份合同,乙方签字竟然也是雷建民自己!
为了避免被识破,他甚至改名为“雷大民”进行签字,但字迹却与“雷建民”如出一辙。这一巧妙的伪装,最终还是在办案人员的细致甄别下露出了马脚。
雷建民借助一系列精心炮制的虚假合同,巧妙地套取了高达552.8万元的工程款。尽管他将261.71万元交还给了交通局,并自掏腰包垫付了大约68万元的费用和税款,但仍有223万元不声不响地流入了他的个人账户。
虽然雷建民用部分套取的工程款为交通局添置了两辆汽车、组织了员工旅行等,但这些开销都是从他私下设立的项目部资金中列支的。
令人瞠目的是,超过200万元的资金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便在案发之后,雷建民也说不清楚这笔款项的确切去向。
雷建民的贪婪与诡诈在2008年6月的一次操作中再次暴露无遗。他利用自家成立的“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区乡路项目部”,与临渭区交通局签订了一份通村水泥路建设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他施展手段将部分路段转包给他人,而那些未修建的路段所对应的工程款,则全部被他中饱私囊,金额高达45.25万元。
从2002年开始,雷建民的家庭收入就像插入了热水的温度计一样急速攀升。这些不义之财被他分散存储在西安、渭南、临潼等地的银行。
由于存款和转存手续频繁,雷建民和家人甚至平均每四天就要跑一次银行,忙碌而“幸福”地管理着这些不义之财。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雷建民还涉足高利贷行业,以此获取暴利。在案发前的短短几个月内,他就以不同的名义放出了6笔高利贷,总额高达数百万元,年利率高达15.6%至18%。
通过这些高利贷,他轻松获得了123.14万元的利息收入。然而,这一切的非法所得最终都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雷建民,这个名字在渭南地区曾经风光无限,身为临渭区交通局长,他本应为百姓铺就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然而,他却给百姓修了“豆腐渣路”。2008年12月,渭南临渭区大王乡牛寺庙村和刘才沟村的通村路刚刚建成,就出现了起沙和裂缝的问题。
那条被标榜为水泥路的通道,更像是灰土路,每当汽车驶过,扬起的灰尘能遮蔽车身。村民们愤怒地发现,这样的“水泥路”竟然连从前的石子路都不如!
牛寺庙村的一位资深村委干部,满脸的忧虑和痛心:“当初村里修路时,大家推选我作为工程监理。我很早就察觉了问题——工程用的水泥标号根本不达标,沙子也显得劣质,整个施工方法也极不规范。虽然我一再地提醒工程队需要整改,但他们像没听见一样。我严肃地告诫他们,这样的工程,验收绝对过不了。可工程队的头儿却满不在乎地对我说,‘别担心,我们能这么干,上面自有安排。验收的事你甭操心,我们自有办法过关’。后来,我们村在西安的乡亲实在看不过眼,一怒之下就向媒体揭发了这桩事。”
雷建民被审判
这件事被举报后,犹如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了千层浪花。省交通厅、公路局乃至临渭区委、渭南市委都对此事表达了极度关注。
他们迅速行动,组织了专门的调查团队进行深入调查。在了解了真相后,临渭区交通局长雷建民被即刻停职接受检查。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丑闻如冰山一角般逐渐浮出水面。2009年4月17日,临渭区检察院向区委提交了一份关于雷建民涉嫌受贿的报告。
第二天,区委常委会在经过激烈的讨论后,一致决定让检察机关对雷建民立案调查。因为雷建民同时是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所以经过向上级请示后,
2009年4月18日,临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暂时取消其区人大代表的资格。也就在同一天,临渭区检察院以受贿罪为由对雷建民进行了立案侦查。
短短一周内,他的市人大代表资格也被暂停,随后被临渭区检察院刑事拘留。最终,在4月30日,雷建民被正式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面对办案人员的审讯,雷建民最初坚称自己没有任何经济问题,反而大谈自己的功劳和贡献。然而,在铁证如山面前,他不得不坦白了自己的受贿行为。
办案人员在搜查雷建民办公室时,发现了他私设的四个“项目部”公章、19份合同(其中15份为虚假合同),以及一份详尽的受贿记录。这份记录长达27页,上面密密麻麻地记满了个人受贿的数目和物品,涉及行贿者多达300余人。
这份“受贿日记”简直就是一本商品大全!雷建民将“拾到篮里都是菜”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在这份长达27页的日记中,他记录了每一笔接受的礼品,无论大小多少,都一一记录在册。
从一箱酸奶、水果到几十万元的现金,无一遗漏。他甚至详细记录了每一样物品的品牌、型号和特征,如高档香烟是精装还是简装、高级酒的酿造年代和内外销售情况、月饼的品牌等。令人无语的是,连小葱、西红柿和黄瓜这样的日常蔬菜也都被他认真地记录下来。
当办案人员完成办公室搜查后提出要去雷建民家中继续搜查时,他突然神色大变,坚称家里什么都没有。
然而,他这种反常的举动反而让办案人员更加确信他家里有赃款赃物。这一场“反腐大战”最终以雷建民的落网而告终,他的贪婪和腐败也彻底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当办案人员抵达雷建民的住宅,他们打开了阳台上的柜子,发现里面塞满了各种名牌烟酒。在清点过程中,一个看似普通的手提包被发现在一堆旧纸箱中,并未立即引起检察官的注意,于是被暂时放在了一旁。
就在这时,雷建民趁着众人不备,偷偷拉开了手提包的拉链,迅速将一个信封藏进了自己的上衣内兜。
然而,他的这一小动作却被两位眼尖手快的检察官捕捉到了。他们如闪电般冲到雷建民面前,迅速掀开他的衣服,从衣兜中夺回了那个信封。
当信封被打开,里面的内容让所有人都惊呆了——里面居然藏着94张定期存款单,总金额高达517.54万元!
此外,还有一本活期存折,金额为1686元;三张国债凭证,总金额10万元;一份购房协议书附带一张雷建民的预付款发票,金额为150万元;两本房产证;五份雷建民借给他人的借款合同,总金额达到468万元;以及雷建民及其家人的保险单和保险合同等等。
客厅里堆满了从雷家搜出的名烟名酒,与之前的记录完全一致。
因此,雷建民被称为“最细心的贪官”。甚至在监狱服刑期间,他都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细心特质,担任了校对的工作。
当这些见不得人的秘密被一一揭露后,雷建民如同泄了气的皮球,无言以对。他所有的阴暗面都暴露在阳光之下,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
事实上,当检察机关开始介入临渭区某村路质量问题的调查后,很快就对交通局另一名负责人的问题展开了查证。雷建民预感到大事不妙,于是提前将这些“宝贝”整理打包。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转移就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接下来是雷建民的家人上演了一出拙劣的戏码。他们号称雷局长一直廉政,但由于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存款,他们估计最多有300万元。
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几个亲属精心编造了雷建民借款250万元和50万元的谎言,并合伙给办案人员提供假证以冲抵雷建民的赃款数额。
雷建民的妻子等人来到检察院反贪局,声称雷建民的父亲留给他50万元遗产,并说他的妹妹和妹夫在南方打工时借给他250万元。他们在反贪局大哭大闹、软硬兼施地试图说服检察官接受他们的说辞。
然而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们敏锐地察觉到这是编造的假证词。他们不动声色地反复询问雷建民是否有其他资金来源如借款或遗产等情况而雷建民均予以否认这使得家人的谎言不攻自破。
在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雷的家人最终承认了之前在宾馆密谋编造谎言的闹剧企图以此救出雷建民。
由于案情重大,雷建民被刑事拘留后立即被押往异地秘密关押,新关押地点在检察院里只有三人知晓。这使得那些想要“捞”他的人束手无策无法串供和运作关系网。
最终他还是把自己送上了通往监狱的道路。2009年11月1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雷建民一案。同年12月28日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为他的腐败行为画上了句号。
雷建民被法警押入庄严肃穆的法庭,法官沉声宣读判决书,耗时近20分钟。审理查明,雷建民在临渭区交通局长任内,滥用职权,贪污公款高达378.88万元,并收受他人贿赂42.9万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拥有的不明来源财产竟达433.32万元。这些恶行无疑构成了贪污、受贿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
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法庭作出如下判决:雷建民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因受贿罪获刑13年;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成功追缴的849.99万元赃款中,378.89万元将归还给临渭区交通局,其余部分将上缴国库。
面对判决,雷建民选择沉默接受,他深知自己的罪行无法挽回。
此案引人深思,雷建民身为区交通局高官,却亲自操持财务,无人能够监督。这再次提醒我们,任何单位都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制度约束。无人能够凌驾于制度和监督之上,即使是主要领导也不例外。
本案中,雷建民肆意分配工程项目,为个人谋取私利。这一惨痛教训告诫我们,工程招投标必须公开、透明,严格遵循规定程序,绝不能由个人独断专行。我们必须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推行阳光政务,接受公众的监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