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生锈”的亲情

京法网事 2024-08-15 09:56:17

“我只想拿回属于我妈妈的那一份。”

“多少年没来往,竟然一见面就谈钱!”

小黎是一名20岁的大学生,此刻的她正跟外婆、大舅分别坐在原、被告席上,围绕一笔土地承包经营费争得面红耳赤。

“你们从来没把我当亲人!”

自八岁母亲离世后,小黎的童年就蒙上了一层阴影。后来父亲也意外离世,这让她的世界几乎崩塌。在最艰难的时刻,大伯成为了小黎的监护人,虽然收入不稳定,但也给予了她生活上的一丝依靠。

长大后,小黎走进了大学的校门,经常勤工俭学赚取学费,从大伯的口中,她得知外婆家有一些土地承包经营的收入,母亲生前可能也是这块土地的承包户之一。小黎觉得,母亲去世后,对于外婆家土地经营所得的收益,她应该有一定的份额,但几年来,她从未收到过来自外婆和舅舅们的一分钱。对于毫无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大伯的小黎而言,这些钱无疑能给日常生活分摊不小的压力。

“断联十年不闻不问,要钱一分没有!”电话里,小黎试图与外婆沟通,希望能够拿到5万余元的土地承包经营收入,但沟通的结果并不如意,其请求被外婆一家断然拒绝。无奈之下,小黎将几名亲属告上法庭。

“你们从来没把我当亲人!”

“这块地原来是有你妈妈的份额,可现在没了,我们也要保障老人的那一份!”

法庭上见面后,双方各执一词。小黎认为,自母亲去世后,外婆一家应根据相应份额,将十年里土地经营收入“还”给自己。大舅表示,小黎主张的经营收入计算不准确,其中一些地块承包流转情况复杂,年限和收益各不相同,不能简单地以每月收益来估算近10年的收入。

大舅又拿出了一沓病例和就医支出单据,称小黎的外婆已经85岁高龄,患有严重疾病,做过两次手术,土地经营所得几乎都用在了外婆看病就医和生活支出上,目前老人仍需常年吃药和定期复查。

法官庭上“破冰”促圆满

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该案承办法官李戍环经了解发现,涉案土地原由小黎外婆家五人共同承包经营,小黎母亲是承包经营人之一。小黎母亲去世后,土地一直由外婆、大舅、大姨等继续经营管理,每年有38000元的土地经营收入。

一方是因父母双亡而失去生活来源、尚未毕业工作且没有收入的小黎,另一方是不愿将多年经营收入拱手相让、需长期赡养照顾患病老人的家庭成员,双方分歧较大但也是血脉至亲,如果简单判决了事,这一家的矛盾心结并不会在判决的那一刻而消散。如何兼顾法理人情,在双方权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呢?李戍环一边听着双方的叙述,一边思考着。

趁着双方争吵结束,李戍环从细处着手,以唤起亲情为路径,与双方进行沟通:“这十年里,你们有见过面吗?”经这一问,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打开了话匣子。

“那时候我还小,对外婆、舅舅印象不深,搬家后就没主动联系了。”

“她妈妈去世后两家就不走动了,可人心也是肉长的啊,谁愿意亲人成仇人啊!”

小黎的大舅、大姨表示,其实对于外甥女主张的份额,他们愿意给,只不过老人看病花销大,而小黎要的太多。见当事人松口,“生锈”的亲情有了重新擦亮的希望,李戍环从法理到亲情展开了细致的调解,围绕土地承包经营、遗产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释法析理,同时引导他们也要从亲情出发,理性考虑双方的处境,希望彼此能够各让一步。看着消瘦的小黎,大舅明白了外甥女这些年生活求学的艰难,小黎也意识到,作为外孙女,也应该给予老人一些关心。经李戍环协调沟通后,双方表示都愿意做出妥协。

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小黎与外婆、大舅、大姨达成调解协议,外婆支付小黎土地承包经营收入38000元,每年继续给付小黎5053元,该笔费用经由村委会直接打入小黎的账户。

如今,调解协议已经开始履行,小黎和外婆一家的生活也归于平静。但愿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双方当事人能够重新看待亲人间的关系,多交流,勤走动,避免让利益纷争再次伤害血浓于水的亲情。

供稿:昌平法院

编辑:林小平 汪希

审核: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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