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判死刑?理智点吧!但阻止恶魔降临,国家必须出手!

倒春寒 2024-03-17 10:42:58

首先,向遇害的孩子致哀!

很痛心在上一篇反校园霸凌文章后仅半年,再次发生邯郸少年杀人埋尸这样的悲剧。网络上可谓人人义愤填膺,要求死刑、父母判刑,学校判等等刑各种主张都有,还抬出公安大学某教授的馊主意。

我只能说有人一定要有正义感,这没问题,但我们面对的是这样一个全社会都关心,都唯恐及于自身的现象,还是有成人和国民的心态去看待这个问题。有的极端思想还是略显幼稚。

比如认定是故意杀人,其实故意杀人还是霸凌致死,这不难通过伤口鉴定得出。但霸凌死亡和杀人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意气用事直接定性。致于埋尸和撒谎,那是任何人在恐惧下都很可能会做的事,与动机未必能挂上钩。这一块就静等法官的结论吧。

比如执行死刑,对14岁以下的孩子,这可能吗?从受害者角度上讲是很难接受的,但谁也不可否则,这年纪孩子的心智的确还不成熟,而且在大多数人都必经的叛逆期。我国虽未取消死刑,但法律规定18岁不判死刑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没大的问题。

比如父母按同样的刑期判刑,这不是连坐是什么呢?古时候除了谋反这种大罪都不致于连坐,难道不是在开历史倒车?我不信一个公安大学教授有这么低级。

比如学校领导和老师判刑。教育有问题,学校有责任,但不等于该判刑。我就问你,老师这职业你还敢干不。更何况从九十年代起,老师就没有权力体罚学生,甚至处罚都是极困难的。这情况我们当家长的没有责任?责任大了。成天网上骂来骂去的,老师已经被骂得不敢管了。像我们这种在教鞭下长大的一代知道孩子没了畏惧心是什么结果。

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们消灭了社会上成年人的混混,却放纵了学校混混的长成。国家太宽松,家庭跟不上,学校不敢管。这是全社会共同犯的错,共同促成的恶果。因此,必须着眼于全社会,从长远,从发展的角度来规划对校园霸凌事件,不,及至熊孩子和所有少年违法者进行控制。

第一,我们应该针对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重新立法或修法。现在孩子不比七八零后,人高马大的,接触的东西也不一样。时代变了,法得跟上发展。对孩子的管理不能单靠家庭和学校,社会约束得跟上。总得有把镇住邪恶的伏魔剑,得让这剑为所有孩子知晓。要有处罚的依据,纠正的手段。

第二,重建未成年人违法监管机构。从未成年人特别法庭,熊孩子临时监管所,流浪少年收留学校,违法少年管教机构,各层级的改造惩戒机构都得一应俱全。特别针对小错小过,国家同样得有监管措施,不能出现爷爷奶奶管不了,爹妈管不了,学校管不了,任由一代混混走向邪恶的边际。这个时候,违法少年监管就必须成为孩子敬畏和感到耻辱的威慑力量。管孩子,国家更有责任。

第三,降低死缓和死刑的门槛。十八岁可以改为16岁,这年纪已走出判逆期,已经较为稳定。即使不立即执行,死缓也是可以的。不能让人道变成犯罪的特权和嚣张的资本。

第四,父母责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恶果和隐患比成年人更大,涉面更大,处理上可按如下方式进行:

1、 经济赔偿必须更大。不能按一般的固定数额来定,应参照外国法律,根据家庭收入,按比例进行处罚,就一个原则,家不破也必须败,支撑犯罪的经济基础不能保留。所有父母都得知识,孩子不管就必定败家,必定白忙活。

2、 父母的行政处罚逃不掉。这自古有之。教育出这样危害社会的子女,还能当领导?还能从事教育?还能从事公共事务?还好意思在大众平台上丢人现眼?这些一连贯的配套措施是必要的。刑法上不连坐,但不等于造成社会危害的责任可以一并抹煞。

3、 父母包庇罪不可轻侥。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几乎很难完全瞒得住父母,除非犯罪心理素质极好的。对于这种知情隐瞒,协助逃跑,为罪责开脱的,应加重量刑,因为这是在支持犯罪,为犯罪提供靠山形成了攻守同盟。

第五、学校应该有他们更大的责任和权限,比如:

1、重新界定体罚,可以明显认同一些对身体不构成伤害的小器械体罚措施。

2、法制教育必须放在一切教育之首,从小学一直到高中,不能停顿。孩子的行为从小就应该和大人行为统一,比如抢夺财物、人身伤害,正当防卫等等,都不能大人一个样,小孩一个样。“他还小”不是违法的特权,教育和惩戒才是王道。

3、学校有处罚、处分、开除恶劣学生,净化校园的权利,有将学生的霸凌和违法记入档案的义务。否则,教师的威望得不到申张,学校不是商业单位。学校如果不能开除熊孩子,校园就得不到净化,规矩孩子的利益得不到保证。熊孩子及其父母就感受不到上学难的痛苦。

至少那些没学校要的流浪孩子,可以建立流浪少年收留学校。设专门的师资,针对性加大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

4、学校保卫机构不能只对外防范,更应设立学校内部“派出所”,对内应能接受受害学生的投诉,不能让他们有苦无处诉。对少年违法进行制止或实施相应的惩罚。

5、出现严重霸凌事件的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必须承担行政责任。学校必须限期整顿,限制招生人数。学校领导要降职,班主任的评优评级和绩效应予追究,学校保卫机构要彻查。

第六、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同样必须入档。在高考择专业和社会招聘的择业中加以限制。出现犯罪行为的,与成人一样,对后代产生负面影响。

还是那句话,爱护不能偏心,爱不能没底线。及时止恶就是最大的扬善。真切希望国家出马,在一个体系上对关乎国家前途的群体进行有效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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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春寒

简介:说应该说的话,当个负责的国民!